山外的人總以為山裡的人守著山林,可以打獵,總有肉吃。
這種想法純粹是做夢,因為大部分的山貨和獵物都要拿出去賣錢換票采買日用品,沒人舍得吃。
雲舒從大丫的記憶裡得知,即便是城鎮戶口,也不是每個人都有肉票的。
隻有在職職工,每個月有二兩肉票,沒有工作的城鎮居民,隻有到過年時,才可以領到肉票,還有一些平日裡沒有的像是糖果、瓜子等年貨的票,都超不過半斤的量。
大丫家每個月都可以吃到肉,一部分是她娘是老師,有肉票;
一部分是大丫爹每回休假回家,都會進山打獵,獵物從來不賣,幾家分一些,剩下的留給老婆孩子。
大丫娘也是疼孩子的,把肉分配好,一個星期總會讓兩個孩子吃上一頓帶肉的葷菜。
但自爹娘去世後,大丫和大壯再也沒有吃過肉,因為身體本能,連雲舒都感覺自己要被一口以前從來不吃的大肥肉饞死了。
雲舒雖然也想進山看看,但現在她這個小身板連大丫爹留下的弓都拉不開。
如今的長白山那可是純正的深山老林,猛獸多的嚇人。
這幾年因為大隊的民兵連配備了幾把獵槍,所以老虎什麼的倒是少見了,但是一到冬季,山裡沒什麼吃的了,村裡甚至會時不時看到野豬、狼羔子的身影,所以冬天是不能隨意出門的。
即使現在,雲舒每天晚上都會聽到狼叫,偶爾甚至還有虎嘯聲,感覺比來到動物園還熱鬨。
村裡有一戶人家是本土山民,大家長孫老爺子是個經驗豐富的老獵人,親自獵殺過東北虎,智鬥過水桶粗的大蟒蛇。
他家小重孫的脖子上掛著一條虎牙項鏈,是村子裡男孩子們最羨慕的裝飾品。
在真正的獵人眼中,狩獵是神聖的,為了生存。動物有巨力、有速度;獵人有武器,有腦子。
你死我活,全看雙方的實力和計謀,這才是叢林的法則。
後世,人類被金錢利益孫催動,在叢林中偷獵、爛殺,最後也隻會被叢林拋棄。
或許以前的雲舒並不理會這些,她亦喜歡華美的皮毛、美味的野味,但在地府生活了50年,雲舒已經知道舉頭三尺有神明,“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道理。
她雖然具有紅蓮業火,能焚燒萬物,但她本身便帶著金手指,又何必平添業孽,玷汙珍寶!
因此,在自身的《養身訣》不足以在叢林自保的時候,雲舒沒有打算進山。
有人或許說雲舒太虛偽,你不是照樣殺生吃肉?
雲舒倒沒有糾結過這個,也不會斥責彆人怎麼做,她隻要求自己,問心無愧!
所以在撿柴時,雲舒和大壯在雞飛狗跳後憑著雙手抓到一隻野雞後,真是再開心沒有了。
當然,這隻野雞也沒有進到雲舒和大壯的肚子裡,而是被他們送到了旺爺家。
旺爺勞心勞力的給小壯治病,有了好東西,姐弟兩個第一個想到的就是給旺爺送來。
第二天一早,雲舒早早起床,天氣馬上就要冷了,她必須收集儘可能多的柴禾。
雲舒先煮了小米粥,如今家裡糧食倒是不缺,隨著家具還回來的還有20斤玉米麵、20斤高粱米和五斤小米,加上她時不時把空間商場裡的糧食拿出來,她家的糧食倒是有越吃越多的趨勢。
這虧得是大壯年紀小,又對自家姐姐盲目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