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十五年前的真相(下)(1 / 2)

黑夜寂靜。

水長樂的視線穿過氣派恢弘的教學樓,落在校園最遠處,隻露出小半個簷角的西翼樓。

年久失修的百年老樓,像個卑微等待的女人。世間白駒過隙,滄海桑田,她依舊在等待,或許在等待歸來的遊子,或許在等待被掩蓋的真相。

現場唯一在狀況外的呂叔看著擁住水長樂的明叔,滿臉懵:“這……這什麼情況啊?不是請筆仙嗎?怎麼又爸爸了?”

沒有人回答他。

芒安石靜靜地站在一旁觀望。

潘瓊則從口袋裡掏出香煙點上,呼出幾個煙圈後,方感覺緊繃感消退些許。

演戲實在太累了!

還是這麼戲劇性的缺德戲碼!

原來從一開始,一切都隻是一場局。

什麼筆仙,什麼被附身,都隻為了引蛇出洞。

李睦沒有被移交檢察院被、更沒有被判死刑,這般說辭,隻是為了讓真凶問心有愧;

潘瓊沒有什麼算命占卜請神弄鬼的家學淵源,純屬是為合理化之後的請筆仙,並為自己增加權威度;

筆仙也並未真被請來,操控鉛筆行動的,實際上是水長樂;

適時熄滅的蠟燭,也是水長樂事先設置的,他摘除了蠟燭裡引燃的棉芯,隻留大約能燃燒二十分鐘的一小節;

水長樂更沒被鬼魂附身,純屬是在演戲。至於戲裡看似真情流露的台詞,是他拆解了沈鳳明的《家》後,提煉出父女最難忘的記憶,並整合出精華台詞;

潘瓊所謂驅鬼的法器,其實是個老式的鑰匙扣,內置小紅燈泡。隻要按下鑰匙扣旁的觸碰按鈕,“法器”便會發出紅光。

過了很久。

明叔才鬆開水長樂。

抱到水長樂沒多久,他便知曉自己被“設局”了。

因為他的女兒,沈鳳明,在和他擁抱時,不會一動不動。

她會特彆喜歡按壓他的肩胛骨。

這個習慣從她還是個小女孩,一直到長成亭亭玉立的大姑娘都沒變。

明叔沒有推開水長樂,哪怕知道一切都是假的,女兒的鬼魂沒有回來,他也想靜靜擁抱水長樂一會,就當是一處港灣,存放這麼多年的流離和心殤。

“你……為什麼要殺顧惜蕾呢?”水長樂看著麵前的男人。

一個愛崗敬業,備受所有師生喜歡的保安。水長樂能理解對方臥薪嘗膽的複仇,卻無法理解他對無辜的女人下手。

明叔拚命搖頭,整張臉緊繃著。

他沒有否認,隻是道:“我真的是失手,我真的沒想傷害顧老師。她當時跑來質問我,問得我很難受,辯解也不聽,我一怒之下,隻是想捂住她的嘴巴讓她不要再發聲,可是我沒想到她就那樣死了……”

明叔雙手捂住雙眼。

他殺過人,但意外殺死顧惜蕾,卻讓他連續幾夜失眠,夢裡老是看到顧老師來到他跟前,問他為什麼。

明叔還記得上周日晚上,老呂去找朋友喝酒了,小李說要出去剪個頭,請求他幫忙值班。他向來樂於助人,直接答應了。

他一邊值班一邊看書,忽然聽到有腳步聲從校園內進到保衛室。

他抬頭,發現來人是顧惜蕾。

他和顧惜蕾頗熟,對方漂亮熱情又和善,每天要來保衛室拿七八個快遞,還經常送他們所謂的助農水果、零食糕點。

“顧老師,加班到這麼晚啊?”明叔打招呼。

顧惜蕾卻沒了往日說話都帶撒嬌音的小女孩模樣,表情很嚴肅。

“明叔,或者我應該叫你,沈立明。”

明叔愣住,這個他棄用的曾用名,已經很久沒人提起了。

顧惜蕾說,她看到了沈鳳鳴小時候的照片,和她父親的合照。

而那張照片,她之前來拿快遞時,曾在明叔的手機桌麵上看到。

明叔沒有否認。

顧惜蕾質問他,為何在女兒最需要他的時候,卻不見蹤影?

為何在女孩慘死後,連人都不出現?

都說虎毒不食子,他這個做父親的妄為人。

明叔很激動,辯解道“不是”,他是有苦衷。

可顧惜蕾情根本不給他辯解的機會,斥責他,說沈鳳鳴這輩子最慘的事情,是攤上這樣一個父親。

當時的明叔頭疼欲裂,隻想讓顧惜蕾停下來,捂住了對方的嘴。

可他沒捂好位置,也沒控製好力道,直到後知後覺人忽然不掙紮時,才發現顧惜蕾已經沒了鼻息。

休息室裡顧惜蕾的手鏈,便是在掙紮中遺落的。

明叔很後悔自己的失手,心懷愧疚,夜夜難眠。而當李睦被牽連,被當成嫌疑人,他的良心更是備受煎熬。

明叔放下雙手,看著水長樂,長歎口氣:“也好,說出來心裡舒服多了。”

呂叔站在一旁,後知後覺,滿臉恨鐵不成鋼:“明叔啊,你怎麼能那麼糊塗啊!”

潘瓊抽著煙,吞雲吐霧,沒被煽情戲碼所影響:“那你為何殺劉校長呢?這肯定不是失手吧?”

呂叔忙道:“潘警官,這你可不能冤枉好人。明弟是失手殺了顧老師,但你不能什麼臟水都往他身上潑!劉校長死的那天,明弟特意為我準備了告彆宴!”

潘瓊冷笑:“怕是早已籌謀,讓你和小李做不在場證明吧?你不要被賣了還傻傻數錢。”

呂叔生氣到結巴:“你……你不要血口……口噴人!明弟平時連一隻螞蟻都舍不得碾,就……就劉校長那死法,明弟恐怕看了都要嚇暈過去!”

潘瓊聳肩,無話可說。

呂叔還以為對方被他“有理有據”說服了:“警官你還年輕,看人這事就需要長相處,才能明白一個人的品性。”

潘瓊沒說話,倒是水長樂開口了。“一個人對待不同人,會有不同態度的。他給你辦歡送宴,或許五分真心,五分想利用你們吧。”

水長樂頓了下,繼續道:“那晚你們把酒言歡,無話不談,以為酩酊爛醉。隻可惜,你們醉了,明叔沒有醉。”

“一派胡言!”呂叔氣憤。“那天晚上,我們三個人喝了一箱啤酒,五瓶烈性洋酒。明叔啤酒喝得不多,但洋酒一個人喝了三瓶!我酒量好,平時喝啤酒就和喝水一樣,但那洋酒是真的烈,我喝了三口就上頭,那一瓶喝完整個人飄然欲仙,不分東西。你說明叔喝了三瓶還能去殺人,神仙下凡都沒那麼有能耐”

水長樂平靜道:“因為那晚,你們喝了真酒,但明叔喝的不是酒。”

呂叔氣得臉頰通紅,認為水長樂純粹是想找茬:“怎麼不是酒?我看著拆封的!況且酒我們先拿,剩下的明叔自己解決,他還能未卜先知?”

水長樂笑了笑:“你和李睦,是不是都不喜歡喝冰的?”

呂叔一怔。

的確,他胃好,但牙不好,喝酒可以,喝冰的牙齒和兩腮會發酸。

至於李睦,便是純粹不愛喝冰,怕寒。

那天明叔拿酒,恰好是兩瓶常溫三瓶冰,所以他和李睦自然而然地先拿了常溫酒。

呂叔不服氣:“對,我不喜歡喝冰的,那冰酒都凍成塊了,摸一下手都僵,也就明叔鐵胃。但那又怎樣?我是看著明叔開瓶的。”

水長樂笑笑:“重新包裝是件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了。你說酒凍成塊,但烈酒,是不會結冰的。”

呂叔怔住。

水長樂解釋道:“酒精度數越高,

冰點就越低。六十度的酒大約要負八十度才會結冰。保安室的小冰櫃我看過,最低可調節溫度是負二十度。換言之,那晚明叔從冰櫃裡拿出的,根本不是酒。”

呂叔無話可說,滿臉愕然地看向明叔。

水長樂繼續道:“按理而言,你們沒有看過劉毅成的案發現場,都是聽李睦事發後描述的。

但根據李睦在警局的目擊證言,在描述死者死狀時,說的是校長被細口花瓶插進肛/門。

我當時第一次看到現場圖時,也認為那是花瓶。

可明叔剛才卻能準確說出那是花露水的瓶子。那個瓶子應該是被校長撕掉標簽包裝,丟掉瓶口的瓶蓋及塑封,隻留下透明玻璃瓶身,是在物證鑒定時才確認為花露水瓶的。

案發後能準確描述該物體的,除了使用當事人外,隻有一種可能,便是凶手在就地摧殘屍體時,聞到了瓶子裡殘留的花露水味道。”

明叔也不辯解,麵帶微笑看向呂叔:“抱歉,老呂,借著給你送行的名義利用了你們。但我想祝你往後餘生順遂幸福的心意是真的。”

呂叔顫著唇:“明叔你糊塗啊!”

明叔笑得釋然:“我不糊塗,再來一次,我還會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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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年前,沈鳳明考上鳳梧女高前,沈立明卻破產了。

他識人不淑,被合夥人欺騙,落得個負債累累的下場。

要債的成天威脅恐嚇,在家門口潑紅漆,畫血手印,午夜打電話,一家人不堪其擾。

當年和他稱兄道弟的朋友如鳥獸散,當年仰仗他的親戚閉門不見。

走投無路的沈立明決定到東南亞闖闖,他熟識的幾個發小都在那兒發跡。

離家前,他做好了多年難歸的準備,提前安排家人。賣掉了房子車子和以前剩下的生產材料,還有當初發達時為興趣愛好投資的小魚塘,在隔壁省的三線城市買了一處學區房,讓妻兒住進去,並準備了三年的生活費,讓其低調過三年,三年後他必將衣錦還鄉。

而他的寶貝女兒沈鳳明,外界都以為父女關係淡漠,連討債的也沒找上門過,他決定讓對方繼續住校,安然度過三年高中。

他也清楚,他一走,女兒沒人可以倚靠,他的後妻非但指望不上,可能還會惹事。因而在離開前,他便給沈鳳明留足了三年的學費和生活費,還有一筆數額可觀的存款,以防急需。

沈鳳明乖巧懂事,和續弦的兒子完全不同,沒有鬨著要更多錢,隻含著淚希望父親早日歸來。

沈立明一走便是三年,在東南亞因人生地不熟被當做奴隸販賣過,被當地□□搶得一貧如洗過,好在他勤勞肯乾又有市場洞察力,雖沒大富大貴,卻也攢下相當可觀的一筆財富。

他終於衣錦還鄉了。

因為怕家人被報複,這三年他都沒敢聯係家人。回國後他才得知,他的女兒死了。

警方的結論是被一個傻子失手勒死後,又放火燒屍。

他崩潰了。

他根本無法接受如此荒誕的事實,告知他的警察說話輕飄飄的,好像在講一件奇聞趣事。

悲憤難當的他大鬨警局,被關了一個月。

一個月出來後,他去看了他女兒。

警方當時聯係不到沈立明,因而聯係了後母,後母聽說後隻追問能給多少賠償,在聽聞凶手是個傻子且一毛不拔後,便讓警方不要再來騷擾她。

最後還是學校師生捐錢,給沈鳳明處理了後事。錢不多,沈鳳明的骨灰就放在一個簡陋的大靈堂裡,占用著一個信報箱不到位置。

沈立明給女兒買了最豪華的陵墓,做了場最昂貴的法事,可這又有什麼用呢?

灰頭土臉的他去找妻子,想質問對方為何如此

對待他女兒,卻發現妻子早按捺不住寂寞出軌了,和一個小白臉。

妻子直接要和他離婚,並要孩子的撫養權。

沈立明看著長得五大三粗,連高中都考不上,滿嘴臟話的兒子,心覺做人失敗,心灰意冷地同意了。

這回輪到妻子傻了,她逍遙快活,根本不想要這個不成器的孩子,說要撫養權,隻是想讓沈立明來爭取,她可以以此為籌碼,趁機敲詐一筆。畢竟她也不清楚對方這幾年在東南亞賺了多少錢。

沈立明離婚後杳無音訊,親戚朋友們都傳他離開傷心地,又去東南亞,打算在他鄉安家立業。

實際上,沈立明隱名埋姓,改頭換麵,始終在這座城市蟄伏。

他改了名,從沈立明改為旦求明,隻求沈鳳明能回來,隻求人間有公理道義。

他在等,等殺害他女兒的凶手,傻子高德出院。

他無法接受,一個殺人凶手,憑什麼因為被鑒定為精神疾病,就未被判刑,隻需要被強製治療四年。

傻子出院後,他便跟蹤其行蹤,研究其行動軌跡和生活習慣。

他發現,傻子喜歡每天晚上一個人跑到城南公園的鴛鴦湖,用石塊打湖裡的天鵝,一般到半夜十一點才會回家。

城南公園晚上人煙稀少,鴛鴦湖又曾因頻發溺水事件更是冷清。

一天夜裡,沈立明找準鴛鴦湖四下寂靜,除了傻子外空無一人的機會,裝作也來打天鵝的人和其套近乎。

他問傻子:“你為什麼要殺沈鳳明,她那麼天真無辜,前程璀璨,你不會良心不安嗎?”

傻子看著他,隻是笑,笑得很歡樂。

沈立明怒從心頭來,他原本想,如果對方有悔過之意,他或許會放對方一條生路。

可那刺耳的笑聲,震碎了他最後一絲理智。

他將人推進了鴛鴦湖。

夜晚的湖水冰冷刺骨,說話模糊不清的傻子也有了求生的本能,他在湖裡拍打著,對著沈立明喊“救我,救我。”

沈立明冷眼旁觀,他想,他女兒離開時,是不是也曾無助地呐喊過。

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塊校牌,那是他帶女兒上高中報道,也是最後一次見女兒時,偷偷留下的東西。

是他在異國他鄉的一個念想,一個動力。

他將校牌丟進了湖裡。

傻子以為是什麼救命工具,用力抓住校牌,可是無濟於事,不會遊泳的他,最終慢慢沉入湖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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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瓊碾滅了手中殘留的煙段,看著明叔。

果然,當年傻子高德的死不是意外,也不是鬼魂作祟。

他看著身前失去女兒的憔悴父親,也質問不出“為何不用法律途徑來解決”。

潘瓊問道:“既然你已經殺了高德,替你女兒報仇,為何又來朝鳳中學當保安?還殺了人?”

明叔抬頭,看著天空,自嘲地笑了一聲,蒼涼無比。那笑聲仿佛被歲月和淚水浸透,變得沉重而粘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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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立明,或者說旦求明,在殺完傻子後,便過著行屍走肉的生活。

有時在租住的房子裡足不出門,一呆便是一個月,外賣盒堆滿屋子;

有時會每天去女兒小時候最喜歡的鳳凰公園,坐在公園最高處的亭子裡,從天亮到天黑;

有時他會去女兒曾經上過的幼兒園外,裝作便衣民警指揮車輛禮讓行人,看著那一張張燦爛稚嫩的臉,黯然神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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