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小子,簡直欠打(2 / 2)

她所愛的就是他愛的,她所敬重的人,他自然也隻能捧著。

“那大哥,我再給你倒杯?”

李玉白見他手都燙腫了,還這麼好脾氣哄著他。

心中一邊想著,他果然沒看錯人,有他在,殷殷定是能幸福的。

一邊又惡意想找到朱景之缺點,以此來攻擊他並不適合。

他就這樣陷入了自我矛盾,折磨自己的同時,也折磨著朱景之。

朱景之見他半天沒回應,便試探地又去倒了杯熱茶來。

被燙腫了的手,就算接觸一點熱度,都有一種灼熱感,更何況又是一杯滾燙的茶水,朱景之能堅持捧在手裡,都是用滔天的毅力在堅持著。

他本來以為,這一次,李玉白肯定也不會接下這杯茶,這又是他折磨的手段。

結果,這一次,李玉白卻是接下了。

不過,接到手中後,也沒有喝下,隻是放在茶幾上,這才不輕不淡看他一眼:“坐下吧。”

得了他的允諾,朱景之這才放鬆坐下。

當然,坐下後,他便連忙向朱景之介紹菜色,一邊又連忙上前倒酒,倒完又要敬酒。

李玉白不鹹不淡和他碰了一杯後,這才打開話匣子。

朱景之也算聰明,男人在酒桌上,總沒那麼多顧忌。

彆看李玉白長得英俊文雅,朱景之也一副溫文爾雅的模樣,這兩人喝起酒來,卻十分豪放。

酒過三巡,二人互相觀察了對方一眼,見對方都沒醉意,一邊佩服對方的酒量,一邊有些惺惺相惜了起來。

像他們這種酒量大的人,一般很少人能奉陪的起。

這一下找到了對手,兩人便往狠裡喝。

喝到最後,兩人終於醉了,卻沒分出勝負來,因為誰也不知道到底是誰先醉了的。

不過,在醉中,朱景之還不忘貼心道:“大哥,我知道你今天為什麼忽然不爽,你是因為我和殷殷同居了吧?”

李玉白嗤笑一聲:“你還算聰明。”

他沒掩飾自己生氣的點,在殷殷麵前需要隱藏,在這人麵前卻不需要。

朱景之雖然醉了,卻還本能為李玉白倒酒,言語裡還帶著敬重,可見對李玉白的尊重是發自內心的。

“大哥,我早就知道了,但我理解你,如果..我有個妹妹,和彆的人同居,我也生氣。”

因為醉了的緣故,朱景之說話沒有那麼流暢,但咬字還是很清晰的。

李玉白在醉中聽了這話,還不忘陰霾看了他一眼。

朱景之又道:“大哥,我說一句,我能看得出,殷殷很喜歡你,也很敬重你..”

“所以?”李玉白昂頭喝了一杯酒,臉色仍然臭得嚇人,若不是他也醉了,實在沒什麼力氣折騰了,否則,朱景之又要遭殃了。

“如果你以後有什麼氣,直接說出來就行了,殷殷肯定不會做惹你不開心的事。”

“這還要用你說,她從小就聽話,又乖巧,從來不會讓我不省心。”李玉白說的是一臉自豪。

朱景之這會倒是有些酸了,他從來沒參與過那些事,但知道他們關心匪淺,心裡對李玉白也更加親近了幾分。

“大哥,我也一樣,你不開心,殷殷就不安心,你說出來,我會配合你的。”

“什麼意思?”李玉白斜望了他一眼。

“我準備搬回自己的房間,什麼時候大哥你放下了,不再折磨殷殷了,我才回去。”

李玉白又怒了:“我什麼時候折磨殷殷了?”

這小子,簡直欠打。

作者有話要說:  推薦一下自己的完結文,書荒的可以看一看,書不荒的,忽略這個推薦

《反派大佬要聽話[穿書]》

文案: 顧墨一朝穿越到書裡豪門女配身上。

在外流落多年的姐姐是女主,一出現便奪去了父親母親和弟弟所有的親情;

自小訂婚的未婚夫成為了男主,而她成為了本書最大的炮灰。

麵對慘不忍睹的劇本,前世作為頂級豪門接班人的顧墨心中是拒絕的。

她才不要去攻略渣男.

沒成想,竟然是讓她改造本書最大的反派。

大Boss程赤生平最喜歡的就是做壞事。

一直覺得自己前世,因為沒對手.活著沒意思自殺了的做法太愚蠢。

所以,重生後,程赤立誌要超越前世.

於是,成為了冷酷的操盤手,賺的盆滿釙滿;

開公司搞生物研究,利用超高智商碾壓人類;

正當重生後的大佬摩擦霍霍時。

然後...

他遇見了人生中的克星!!!

...

一日,媒體采訪。

“請問程先生,作為縱橫商界的大佬,您關注環保是因為與生俱來的社會使命感嗎?”

程赤:“”。

“請問程先生,您拯救那些絕症人群,出資關愛貧困兒童是出於責任感,還是出於內心那份對人性的柔軟?”

程赤:“”。

“請問程先生,您為社會做了這麼多好事,一定天生就是個好人吧?”

程赤:“...”不,他不是!!!

他隻是怕不做好事,顧墨那個魔鬼就不理他了。 .:647547956(群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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