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章(1 / 2)

淩晨的公園樹林裡衝進一個滿身鮮血見人就撲的流浪漢,還是個瘋子,這事本就不尋常。

再加上對方很可能患有什麼疾病,長相太過刺激了點,眾人一時無話。

宋晴嵐從季雨時手中拿過手電關掉。

重新陷入黑暗中,季雨時聽到他說:“得,出門前該看看黃曆,簡直破了守護者史上最快被原住民發現紀錄。回去誰都不準上報,扣分的話九隊那幫孫子就要超過我們了。”

季雨時:“……”

宋晴嵐的語氣一如往常,將眾人從詭秘異樣的氛圍裡拉了出來。

這是一種提醒:他們是守護者,目前正處於他們不該在的時空。

“先把人暫時留在附近,自然會有人發現他再報警。”宋晴嵐說,“烏漆嘛黑的什麼都看不見,我們得出去想辦法聯係這個時空的天穹。出去的時候注意周邊環境,提高警惕,可能會途經凶案現場。”

眾人:“是!”

離開落腳點前,按慣例分發裝備。

周明軒打開機械庫,長-槍短炮,匕首軍刀一應俱全。守護者有最先進的裝備,每個人都有自己擅長的。必要時刻采取必要手段,他們必須做好一切準備,以備在未來時空的不時之需。

這是季雨時第一次在任務中攜帶武器,輪到他時,他選擇了最近幾天在私人訓練室常用的一把手-槍。

這把槍通體呈銀白色,槍體小巧,非常便於攜帶和隱藏。

“鑽石鳥。”宋晴嵐站在他身側,說出了槍的名字,“仿上世紀ppk的款式,希特勒、邦德都用過。季顧問,你很複古。”

“什麼?”季雨時不解,一把槍就看出他複古了?

宋晴嵐卻沒解釋他為什麼這麼說,隻道:“這種情況要是我的話,我會儘量選擇更能保護自己的武器。不過,挺適合你。”

季雨時:“……”他知道部隊裡有人把鑽石鳥叫做女人槍。

宋晴嵐擅長近身格鬥,一身緊實勻稱的肌肉也說明了這一點。

隻見他有條不紊地先挑了兩把軍刀插-入綁在修長小腿上的束帶裡,然後選了一副手套、一副拳鉤,最後才挑選了一把霰-彈-槍。

神眠。

——是這把槍的代號,它本身重量就不輕,殺傷力極大,就像宋晴嵐這個人給人帶來的感覺,放肆、霸道,難以忽視。

選完裝備,宋晴嵐問:“武器要在該用的時候用,最好不要離身。但是你知道如果被原住民發現你佩槍的話要怎麼辦嗎?”

他黑眸看著眼前的季雨時,有點調侃意味,教他:“就說你是警察。”

走出樹林,眾人才發現他們到達的地方是一個公園。

宋晴嵐說得沒錯,他們剛來到公園的主乾道,就在路燈下發現了一具屍體。說是一具,其實不然,那屍體隻剩下一半,創麵被什麼動物啃咬過,讓人很快想到了那個瘮人的瘋狂流浪漢。

結合剛才那流浪漢身上的肉塊,眾人皆是一陣反胃。

這難道是被吃掉了?

這不僅是他們被原住民發現最早的一次,也是最重口味的一次。

這是一個不小的森林公園,位於城市中央,周圍皆是高樓林立。此時已經是清晨五點,早該有晨練者、老人家到公園散步鍛煉了,可一路上竟沒有碰見一個活人。

垃圾被風吹得到處都是,草坪上、長椅上,隨處可見,像是很久沒有環衛人員清理了。一片蕭條中,偶爾能發現路麵上有乾涸的暗紅色血跡,看來這裡不止發生過一起凶案。

抬頭望去,除了公園裡的少數路燈還亮著,幾乎難以發現一絲燈火。

不僅如此,遠處所有高樓的窗口都是黑洞洞的,它們毫無生氣地佇立在深灰色的天空下。

沒有車水馬龍的喧囂,沒有清晨熟悉的嘈雜,這城市安靜得可怕,仿佛陷入了死寂。

更奇怪的是,距離樹林越遠,空氣裡飄來的若有若無的腐臭味就越明顯,好像在他們看不見的地方還有更多不詳等著他們。

這裡到底發生了什麼?

天際線出現了一縷淺白,太陽快出來了。

可被杳無人煙的偌大公園仍被陰影籠罩著,陰森無比。

出於對危險的嗅覺,宋晴嵐無聲作了手勢。

眾人紛紛警備,列隊而行,分彆查看著四周。

季雨時走在宋晴嵐左邊,他漂亮的手指握著槍,給鑽石鳥上膛的動作很利落,這一點倒和隊友們有了幾分默契。但鑒於在樹林中季雨時遇到危險時的臨場反應,宋晴嵐對他偏了偏頭。

宋晴嵐黑眸中的意思很明顯:到隊伍中間去。

季雨時卻沒有一點身為花瓶的自覺,像看不懂他的意思一樣,自顧自繼續前進。

幾秒後,他壓著聲音,極快地說:“宋隊,十一點鐘方向,公園管理處。”

宋晴嵐順著他說的方向眯起眼睛,那裡一片黑,他什麼也沒看見。

季雨時又說:“裡麵好像有燈光。”

觀察員最低的素質要求便是耳聰目明,從前觀察員老於在的時候,宋晴嵐把他當成小隊的眼睛,對於觀察員的判斷從不懷疑。

因此,宋晴嵐沉聲道:“去看看。”

事實證明季雨時的視力極好。

經他提醒,眾人又走了一段距離才分辨出隱藏在灌木叢旁的建築。低矮的建築門口掛著牌:pu-31中央公園管理處。

“pu-31是什麼玩意?”有人小聲道,“沒這個地名啊?”

眾人心裡都有疑惑,當前時間坐標是星元1470年,雖然他們來自十幾年前,也不至於用這種地名吧?

這麼遠的距離,這麼小的字,也不知道季雨時是怎麼看清楚的。

等進了門,宋晴嵐才發現所謂的有燈光,不過是角落裡實木辦公桌上的一盞台燈而已。

這人的眼睛是可以放大焦距倍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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