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7章 奪麵雙雄3(1 / 2)

這個時候的林夕,總算將手太陽小腸經梳理通順。

這一條經脈,又被稱為“五官經”,如今林夕的雖說距離耳聰目明還很遙遠,但是好歹腦袋不再跟個大石頭西瓜一樣,對於外界開始有一些感覺。

最顯著的體現為,現在她行功之時鳥類已經很少能在她身上自由飛“翔”了。

回想這段時間每天早上收功之後,總會在頭上、身上發現一些鳥糞,林夕就覺得很酸爽。

如今兒砸嫌她太臭,乾脆呆在仙術屋裡,死活不肯出來。

當初大王花那麼臭,也沒見你說一聲,怎麼到了老子這裡就這般嫌棄?

個死小孩,越來越不可愛。

“噗嘰!”

阿拉雷對著她的腦袋噴出一道水箭之後,又快速縮回空間裡。

等到林夕彎曲手臂去捉阿拉雷,估計小家夥已經在仙術屋的躺椅上睡著了。

林夕不由得一陣沮喪,阿拉雷現在給它的咩起了個新名字“林慢慢”。

慢個屁啊,你老咩我跟大多數喪屍比已經可以被稱為“飛毛腿搗蛋”了好吧?

既然發現自己還可以緩慢修煉,林夕決定還是儘早歸隊吧。

在這樣的小山坳裡,她倒是的確安全了,可隻知道自己是在一個離什麼張家店還有二十公裡左右的山坳,剩下是一無所知。

隊友們沒人怪她,可她總不能真的為了保住性命就躲在這裡等待人家去廝殺、拚命,然後直接出來享受人家的勝利果實吧。

就算真的要這樣,起碼也是跟大家混熟了以後的,第一次就混吃等死,師父那張老臉也不好看。

在一個清晨,林夕沿著那條越野車行走的公路……

下麵的臭水溝開始向著張家店前進。

現在的速度,她是絕對不敢明晃晃跑到公路上嘚瑟的,否則等待她的,必然是一個大寫的“死”字。

挪著兩條圓規腿,林夕總算在天快黑的時候,挪到了張家店。

普通人最快一個小時可以走七公裡左右,三個小時就可以走到張家店。

林慢慢足足用了八個多小時。

**同誌說:一滴水隻有放進大海裡才永遠不會乾涸,一個人隻有當他把自己和集體事業融合在一起的時候才能最有力量。

林夕深以為然。

這裡幾乎大街小巷,到處都是她這樣茫無目的,緩慢挪動雙腿的喪屍,居然讓她有種回歸集體的感覺。

喪屍的確是行動遲緩,但是好處也有,那就是力量巨大,這個林夕早已察覺。

而且隻要頭顱還在,斷肢殘體神馬的,對於他們喪屍來說,除了造成行動上的不便之外,並無太大影響。

再有就是,喪屍雖然是見人就啃,可那隻是被喪屍化後一種本能的驅使,其實喪屍並不需要進食。

所以一旦陷入喪屍們的包圍,將是非常危險的一件事情。

張家店是一個農村的小鎮,然麻雀雖小,五臟俱全。

什麼超市、糧油店、服裝商貿城等等全都可以找到,不過街道上那一排排的門市全都遭到了毀壞。

每個店鋪的門玻璃全都被砸碎,像是一張張形狀各異的黑洞洞的巨口,在等待擇人而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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