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認錯爹的第一百零一天: 開個竅。……(1 / 2)

宦官之後 霧十 7853 字 6個月前

最後這個勾自然是拉不成的。

因為連大人回來了。

連亭是一下衙就直接從司禮監回的家, 身上依舊穿著上朝時的官服。連大人如今身上的這身官服,已經從過去的飛魚服變成了行蟒服, 金銀彩線繡製而成的行蟒, 斜向側麵而行,端莊又昂揚,是無數朝臣大夫為之奮鬥終身的目標, 因為這代表了簡在帝心、位極人臣,是賜服中最高的一個級彆了。

連亭以前也隻在他師父張太監的住處見過。張太監行事低調神秘, 哪怕有這樣人人豔羨的賜服,也很少外穿身著, 生怕惹來沒必要的妒忌。

但連亭與他師父卻是截然不同的兩種人,他就像是濃墨重彩的加稠彩繪,生來張揚, 活的肆意,麵對彆人的嫉妒, 他隻恨不能更飛揚跋扈一點,好氣死那些紅眼病。反正不存在什麼因為怕彆人嘴酸, 就錦衣夜行的傻事。

連大人來季夏院,本是想問問兒子今天在開源寺有沒有遇到什麼事。

沒想到剛走至隔扇門外,就聽到了裡麵北疆王試圖勸他兒子一起不成婚的暴言。連亭大為震驚,連亭不能理解,連亭當時就想推門進去和聞蘭因理論一番。

不是,你們老聞家都什麼毛病?你自己不成婚可以,憑什麼拉著我兒子一起?連大人還想抱孫子呢。

在這點上,連亭得承認,他就是個大俗人。難免沾了些鎮南人多子多福的傳統看法,總覺得絮果也應該擁有世人眼中美滿的家庭:妻賢子孝, 其樂融融。他以後還能給兒子帶孩子,把他們一家都安排的妥妥當當。

如果想在家裡住,那就在家裡住,如果不想,那他就想辦法和聞來金商量,把隔壁買下。這麼多年了,連大人想要買下隔壁的心就始終沒消停過。

當然,如果他兒子長大後變得像不苦有段時間那樣,打死不願意成婚,連亭也會選擇縱容,不會強迫催促。

隻要他兒子自己樂意就行。

聽到重點了嗎?

他兒子,自己,樂意!

聞蘭因這種拉著好友一起拉勾約定不成婚的行為,在連亭聽來就不能稱之為自己樂意。他並不希望他的兒子被誰的想法裹挾,不管是他的,還是兒子好友的,亦或者是這個世道的。他在官場奮鬥了這麼多年,如果他兒子還是不能想乾什麼就乾什麼,想不乾什麼就不乾什麼,那他這個官當的可就太失敗了。

不過,連大人還沒有來得及阻止,他兒子自己就把事情給解決了。

絮果很少拒絕朋友的請求,但真到了該拒絕的時候,他也不會客氣。當即就果斷表示:“你就是我這輩子最好的朋友啊,成不成婚都不會改變這件事。但我不能與你約定一輩子不成婚。”

聞蘭因不可置信地看著絮果:“你想成婚?”

絮果卻再次搖了搖。

他不是必婚主義,也不是不婚主義,他和他阿娘一樣是快樂主義*。

這也是絮萬千和年幼的絮果說過最多的一個話題,有關於她為什麼和他爹和離。她當初選擇和廉深成婚的因為很簡單,就是因為喜歡,覺得在一起才會快樂;後麵選擇分開的原因就更簡單,不喜歡了,隻有一彆兩寬各生歡喜才會快樂。

她隻是想讓自己快樂,僅此而已。

絮萬千生怕兒子日後被這個條條框框、死板教條的世界所束縛,又沒有什麼更好的辦法,隻能一遍遍的告訴絮果,快樂沒有一定的對錯,全看個人選擇。小朋友能讓自己每一天都快快樂樂的,就已經很了不起啦。

現在,絮果小朋友已經變成了大朋友,但他依舊有在努力讓自己每天都過的很快樂。

相對來說,聞小王爺就沒那麼快樂了。

他怒氣衝衝的離開連家時,絮果還在想著,完了,完了,蘭哥兒肯定又要和我吵架冷戰了,這次要不要先把冷戰紀念日的禮物準備好?

沒想到等第一天去了國子監,聞蘭因已經自我調節好了。

他對絮果的態度一如往昔,沒有半分勉強。絮果嘖嘖稱奇,葉之初卻覺得這才是正常的:“我們都長大了啊,總不能還像小時候那麼幼稚。”

聞.依舊是個幼稚鬼.蘭因:“是的!沒錯!我才沒有那麼幼稚呢。”

隻有聞蘭因自己清楚,他到底是怎麼想通的。

他一開始是真的傷心了,不是因為他沒有聽進去絮果的話,正是因為聽進去了才會更加難過。因為隻一個“絮果有可能會和彆人組成家庭”的設想,就已經足夠他體會到什麼叫烈火焚心,既痛苦又憤怒,還帶著十足的不甘。

絮哥兒有他還不夠嗎?

為什麼一定要再加個人進來?他們倆在一起也能很快樂啊。

聞蘭因翻來覆去一晚上沒睡著,卻在這天早上醍醐灌頂,如果絮哥兒未來注定要在成年後成婚,那他和絮哥兒獨處的時間就隻剩下不到兩年了啊。他不抓緊時間珍惜這段獨處?還要和絮哥兒冷戰?他是瘋了嗎?

幼稚鬼恨不能無時無刻都和絮果貼在一起。

不過,聞蘭因大概是沒辦法得償所願了,因為連亭第一天入宮就告了他一狀。告的理直氣壯,告的擲地有聲,還是先和太後溝通,再和皇帝申明,生怕他說的不夠明白,讓聞蘭因繼續強迫他兒子一起不成婚。

隻不過連亭沒想到的是,長大後的皇帝的腦回路也比較特彆。

晚上回來就罰弟弟去跪了太廟。

聞蘭因也是硬氣,一話不說就跪了,但打死不願意承認自己有錯。因為他就是沒有錯啊,不想成婚怎麼了?犯法嗎?

說真的,還真的犯。

至少在大啟早期,男一十女十八,如果還不成婚,就要繳罰金。當然,如今肯定是已經沒有這個變態的條例了。

皇帝隻覺得差點沒被他的倒黴弟弟氣死。聞蘭因是真的倔,一聲軟都不肯服,跪到第一天都沒辦法站起來、國子監也去不了了,都不鬆口。

皇帝一下朝,就火急火燎的跑了過來,明明擔心弟弟擔心的要死,明麵上還要橫挑鼻子豎挑眼。因為聞蘭因比他皇兄還過分,表現出了在絮果麵前從不會展現的叛逆與倔強,他根本不關心他皇兄是從哪兒知道他不婚的打算的,他隻想表明他的立場:“你就是讓我把膝蓋跪爛,我也是絕對不會成婚的!”

皇帝都服了:“所以你至今還沒有搞清楚,我到底在罰你什麼?”他怎麼會有這麼一個一百五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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