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有點餓了,端起牛奶喝了一口後,切了一塊牛排塞入嘴裡。
然後,眼睛就亮了起來。
牛排又嫩又多汁,淋上的那一層蘸料也好吃極了,入口就是鮮香留齒的好味道。
艾米也不是沒吃過好吃的牛排,高檔餐廳她沒錢天天去消費,一個月去一兩次的消費能力還是有的。
但她吃過的那些高檔牛排,味道竟然都比不上她現在吃的這個!
“覺得味道怎麼樣?”司冥放下刀叉,將她的反應看入眼裡,唇角緩緩勾起。
“超好吃!”艾米將嘴裡的食物咽下去後,不斷的感歎道,“這個牛排煎的特彆嫩,入口即化的口感真是棒極了。比我以前吃過的牛排都好吃多了。”
“你這裡的廚師怎麼這麼厲害啊,隨隨便便做個早餐,都能做的這麼好吃。”
隨隨便便做個早餐?
她這句話,讓司冥忍不住輕笑出聲。
能留在他這裡當廚師負責他一日三餐的,可不是隨隨便便做飯的。
他在吃住上尤其挑剔,能滿足他要求的廚師,是那些所謂的高檔餐廳都聘請不起的。
畢竟,能給廚師一年開八位數的餐廳,也沒幾家。
“你可以再嘗嘗其他的,這個蛋糕味道也不錯,嘗嘗看。”司冥拿起一塊蛋糕放在她桌前的盤子裡。
蛋糕也是剛剛烤出來的,還帶著一點溫度。
看起來,就是一塊很平常的芝士蛋糕,跟她在蛋糕店買的那些蛋糕沒什麼兩樣,但當艾米一口咬下去的時候,眼睛再次亮了起來。
她感覺這塊蛋糕好吃到她差點將舌頭都吞下去了!
濃濃的芝士口感和奶香味,剛進入嘴裡,就瞬間在舌尖化開了……
她差點哭出來了,怎麼會有這麼好吃的芝士蛋糕!!
司先生這裡的廚師,怎麼可以這麼厲害的,做的每一樣食物都好吃到讓人想哭!
想到司冥一天三頓都是享用著這樣的高標準夥食,她羨慕了:“能不能把你家廚師介紹給我,我很想和他交個朋友。”
“不行。”司冥竟然一本正經的拒絕了,“要是你因為他做飯太好吃了就喜歡上他了,那我怎麼辦?”
艾米:“……”
她掩唇咳了兩聲:“我是這樣的人嗎?”
司冥:“我覺得很有可能。”
“……”
“不過。”司冥唇角一勾,又笑了起來,他拿起餐巾將沾到她唇角上的一點芝士擦乾淨,半是認真半是玩笑道,“你可以搬到我這裡來住,這樣你就可以天天吃到這些好吃的食物了。”
“亨利的廚藝可不就隻是會做點牛排和蛋糕。還有很多比牛排蛋糕更好吃的食物,你想不想每天變著花樣的嘗一遍?”
艾米一怔,抬起頭。
“搬到你這裡來?”
那不就是跟他同居麼。
昨天下飛機後,她本來是要回她的住處的,結果司冥直接就把她帶到他這裡來了。
然後讓她住下來。
她想著兩人都已經在交往了,偶爾在他這裡住兩天也沒什麼,就留下來了。
但是偶爾住幾天,和長期同居,還是有區彆的。
艾米私心不想太快同居。
有句話叫做距離產生美。
她和司冥才剛剛開始交往,如果馬上就住在一起,那豈不是很快就沒什麼神秘感和新鮮感了?
相比之下,她還是覺得偶爾一起住幾天,平時分開住更好一點,這樣也能讓彼此的神秘感保持的更久一點。
“嗯。”司冥像是早有準備,一步步,循循善誘道,“你想吃什麼,我這裡的廚師都能給你做。而且你搬過來後,我們就可以天天見到彼此了,小艾米,你難道不想天天和我在一起嗎?”
艾米先是搖了搖頭,又點點頭,咬著唇角糾結道:“我是想天天和你在一起,不過,我覺得現在就同居的話,會不會太快了點?”
站在一旁,隨時等著為他們添茶遞水的女傭驚訝的看著艾米,表情很是意外。
這個女人,竟然拒絕了冥少的邀請。
她知不知道她拒絕的到底是誰啊。
這還是冥少第一次主動邀請某個女人搬過來和他一起住呢。
之前那些,可都是自己厚著臉皮住進來的。
並不是冥少讓她們過來住的。
住過來後,也隻能住在其他房間裡,是不被允許住進冥少臥室裡的。
這位艾小姐,卻是個例外。
她昨晚睡在冥少房間裡,還睡了整整一夜,光是憑著這一點,就能看出來冥少對她很不一樣了。
現在,冥少為了讓她搬過來住,還這麼好聲好氣的哄著她。
媽呀,這可是以前從沒有見過的事情。
難道,冥少這次動了真心,是真的喜歡上這位艾小姐了?
女傭暗暗思忖了一會兒,暗自決定以後對這位艾小姐得更加客氣尊敬一點才行,搞不好,以後就變成她們的少夫人了呢。
“哪裡快了?”司冥將她一隻小手握在掌心,感覺她的手像是水做的一樣,軟軟的涼涼的,忍不住就想捏一捏,“交往後的男女朋友住在一起不是很正常?”
“我們都是成年人了,又不是小孩子談戀愛。既然喜歡彼此,也確定了關係,住在一起又有什麼不合適的?”
司冥本來以為自己會不習慣身旁多一個人的。
他一直都是一個人睡。
以前有女伴的時候,解決完生理需求後,他會回到自己的房間裡休息。
昨晚,是他第一次讓一個女人留在他臥室裡過夜。
竟然沒有半點不適應。
有這個小東西睡在他身旁,他睡眠狀況竟然比一個人獨睡時要好得多。
既然他這麼習慣她,讓她搬過來和自己一起住也就沒什麼不合適的了。
艾米覺得他說的很有道理,她都不知道該怎麼反駁了。
而且,他這麼溫柔的哄著她,還用那種帶了幾分期待的目光看著她,仿佛很想和她住在一起,她差點就招架不住點頭了。
不過,還是沒徹底被他的美色所迷,殘留了那麼一點理智。
她拒絕的很艱難:“還是,還是等一段時間再說吧,我覺得現在就同居有點太早了。而且,我現在住的那個小區離我們公司挺近的,交通很方便,如果搬過來的話,離公司太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