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玄不改非(十一)(2 / 2)

[綜]昭如日月 小狐昔裡 6904 字 7個月前

王獻之沉默了,他被教養得非常好,仁厚善良,瀟灑恣意,出身頂級世家,還是書法家王羲之的小兒子,深得其神韻,時人無不稱讚。可好像這些,都沒什麼用。

少年顯然易見地失落了。

“如果你就此沮喪,那麼他們就成功了。”

王獻之一下抬頭,他還是不得不承認,祝疏之長了一雙非常好看的眼睛,筆墨難以描摹那種。

“不要拿彆人的惡行來懲罰自己,你可是王家的王子敬啊。”

王獻之終於忍不住笑了:“疏之一向都這麼會安慰人嗎?”

譚昭非常坦然:“恰恰相反,我非常不擅長安慰人。”

“謝謝你。”

這麼客氣啊,譚某人有了一個大膽的想法:“要謝我,不如在我衣服上題個字好了。”這起碼也兩個億:)。

係統:白日做夢,要不得。

王獻之沒想到對方提出了這樣一個要求:“你確定?”

“確定。”

王子敬也有自己想法:“那我們互相題字吧。”

譚昭看了一下自己包得嚴實的右手,抬頭:“你確定?”

“確定……吧。”

反正不管確不確定,這事兒就這麼約定了,兩人路過布莊買了兩身白衣,那是一個潔白無瑕,時人最喜歡的裝逼款。

譚某人被自己搬起的石頭砸了腳,隻得被逼上梁山。

“先說好,你可不要嫌棄我的字,前頭十多年,我可是上虞城頂天立地的閒散子弟。”

王獻之抽了抽嘴角,微笑著點了頭。

兩人相背而立,提筆就來。

為了兩個億,譚某人也是拚了,左手執筆,以筆作劍,反正現在流行各種狂亂的草書,他的草書就真的寫得一般,僅有的那點兒書法涵養都是為了應付科舉考試,天知道後世流行各種楷書、館閣體,他是真的很少寫草書。

虧了虧了,希望王子敬少年不要將衣服傳出去,不然他老臉都丟沒了。

“好了。”

“我也算是好了。”

用的特殊墨硯,入水不化,待筆墨乾透,就可以穿了,現下許多人都喜歡在自個兒衣服上書寫畫畫,要下雨天花了,豈非不美。

大概是因為譚某人鋪墊得太好,王子敬有些驚歎於對方的字,其形隻能稱作一般,但其意含而不露,卻莫名有種鋒芒劍出之感,藏鋒其中,風華難掩,好字。

“疏之,你也太謙虛了。”至於字形上的欠缺,不過是熟能生巧罷了,王獻之覺得即便他爹看到,也會稱讚寫字人的風骨。

書之一道,最難不過風骨。

譚昭:……實不相瞞,他其實是當畫符來寫的。

“是嗎?是子敬你太客氣了。”

王獻之少年非常有原則,表示自己絕不會隨隨便便誇人,會非常珍惜這件衣服。

這樣就好,應該沒第三個人看見了,譚昭表示自己會同樣珍惜,可他卻不知道王子敬的珍惜與他理解的完全不同。

不久的以後,譚某人就會知道,王少年珍惜地穿著這身衣服,見了才華橫溢的夫人,見了書法各有造詣的兄長們,見了……偉大的書聖老爺子王羲之。

但好在,這會兒他還不知道。

譚昭很快抱著衣服回了隔壁,虞韶已經回來了。

這山神自從下了山,脾氣那是一天比一天暴躁,這會兒猛飲了一大杯水,臉上顯有些不大痛快:“氣死我了!”

“怎麼了?”

“狗眼看人低,不是士族怎麼了!士族了不起啊!”虞韶又猛喝了一杯,道,“你是士族嗎?”

“……是。”

得到肯定的回答,山神大人更氣了:“那姓賀的姓馬的,都是嗎?”

“……也是。”

虞韶有點兒不懂了:“你們凡人真是奇怪,都是一個鼻子兩隻眼睛,做什麼還把人分作三六九等,難道這樣,就會讓人快樂嗎?”

快不快樂他不知道,不過這種社會形態也是有原因的,譚昭選擇轉移話題:“誰給你罪受了?你就沒還擊?”

“我們山神從來不會傷害凡人的好不好!”所以他才氣不過啊。

譚昭莞爾:“所以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此事,自然還要從虞韶跑出去想探聽關於劉內史死訊一事說起。山神大人自忖生得英俊無雙,難得多了個心眼喬裝打扮出去,誰知道穿得過於樸素,被人當寒門狠狠奚落了一通。

“這麼說,你還與人打了一個賭,有把握贏嗎?”

山神大人可疑地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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