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話也就他敢說了。
淩麗低頭喝粥。
沒有人能注意到她嘴角隱隱的微笑。
是的,她就是故意挑事。
她可不傻。想要在這個“家”裡徹底不付出,光自己一個人拿定主意不…付出是不行的。
畢竟六零年代不是後來的社會,沒那麼多的自由。很多事不是自己一個人就能單方麵決定的。即便隻是自己的付出。
淩麗都可以想象,如果自己單方麵突然終止付出,肯定會引起軒然大.波,被整個淩家排斥。
若是在穿越前,她不在意任何人排斥,反正隻要自己夠強夠有錢就可以。各人過各人的日子嘛。
但是六零年代不同。這個年代輿論還是很重要的。如果搞到被全淩家一致排斥,隻怕會有不好的影響。
畢竟,這個年代各種動蕩,後麵還有那十年,輿論支持還是很重要的。
更何況,就算不在乎彆人支不支持自己,也沒必要搞得都成仇人。
有些人雖然當親人的時候沒任何正麵作用,當仇人卻是有不少負麵作用的。而且真正惹得人真心實意去恨你也不好,那麼多家庭矛盾引發的命案新聞就是證明。
以淩麗的智慧,這些道理自然懂。
所以,短短半天時間,她就一邊休養一邊見縫插針想好了方案:
製造矛盾,各個擊破。
總之,一定不能讓他們合起來同仇敵愾。
就算是自己收回所有付出,也不要讓他們集體感覺到很突然,尤其不能讓他們一致恨上自己。
所以,她決定先把郭小芳拖出來當炮灰。
反正也不算冤枉她。她本來就把自己的工資和一部分丈夫的工資都塞回了娘家,然後在婆家白吃白住。算下來,她確實占了家裡很多便宜。
沒道理淩麗一個人充當不付出的惡人,而她卻又占便宜又賣乖,乾乾淨淨全身而退呢?
果然,淩家人都不是傻子,被她輕輕一點後,瞬間全悟了。
可不是,她郭小芳才是最過分的人吧?
淩軍和淩紅畢竟還小,而且是淩麗的親弟妹,被她養著也就算了。
淩兵和郭小芳都是成年人,又不是沒工資,憑什麼還在家裡白吃白喝?且郭小芳還不是淩麗真正的血親,憑什麼也要讓她養?
這些問題平時不想就算了,如今點破一點點想來,確實很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