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連自己都照顧不好(十七)(1 / 2)

淩麗發現並不完全是如此。

淩紅固然是個不念感情的,但也不完全是白眼狼。

起碼,在淩麗把她的家務活安排到淩兵、淩軍兩兄弟的時候,她還是知道來誠心道歉的。

淩麗相信自己的眼睛:

眼前的小淩紅絕對不是裝出來的,她是真的感激自己。

那麼,當年淩紅不管原主,顯然也是有自己的原因的。

淩麗回想了一下原著:

在文裡淩紅出現的很少,隻是作為一個冷漠自私的小姑子,來刷了一下臉譜。

那個作者是明顯的男女主視角,隻要對方不滿足男女主的意願,就是“極品”。

但平心而論,自私隻要不害人,也不算什麼大錯。

這淩紅吧,在原著裡也沒說做了什麼壞事啊。

唯一沒人性的,就是不管原主的死活。

但在書中,原主頂著大肚子在血泊裡掙紮的時候,淩紅也不在呢。

書裡沒交代淩紅具體去哪了,但說過淩紅早已經遠走了。

如今想來,淩紅未必知道原主生死一線的事吧。

就算她知道大姐懷了孩子沒人管,也會認為她是咎由自取吧。至於最後活活難產而死沒人管,則未必是她能預料的。

畢竟,一般人就算再冷情冷性,也不會對自己的骨肉至親見死不救吧。更何況大姐一直對兩個哥哥很好的。

跟對自己,完全不一樣。

如今看淩紅的表現,對大姐的偏心並不是不知情、也不是不介意的。

那麼,退一萬步說,就算她真的料到最後原主會死於非命,卻糾結於曾經的那些恨意,不肯出手幫忙,也不是不能理解。

淩麗最大的好處就是能理解任何人。

——不管她認不認同。

比如,如果她是淩紅,就算原主再偏心兩個兄弟,關鍵時刻她也會出手相救的。

不是因為她善良。恰恰相反,是因為她不帶感情。

因為不帶感情,所以都是彆人對自己如何、自己就對彆人如何。這原主雖然對淩紅壞,但橫豎把她養這麼大。不討論原主重誰輕誰的感情糾葛,隻論付出與回報的話,確實是淩紅欠原主的。

原主雖然對這個妹妹遠遠不如對兩個兄弟,但也是當寶貝寵著的,但凡自己能動,就不會讓淩紅做事。論斤論兩來說,她對淩紅的付出,是多於淩紅對她的回報的。

所以,如果換成淩麗,會管原主那個大姐。

因為她從來不談感情,也不介意感情的厚薄,隻按斤論兩談得失。

作為淩紅來說,確實欠原主的。畢竟原主隻是大姐,並不是父母,沒有撫養孩子的義務——再說,就算是父母,有撫養孩子的義務,也同樣享有被贍養的義務嘛。

或許正因為她如此客觀看得開,所以從來沒真正情緒波動過,更沒有因為任何事睡不著覺。

長此下來,不隻皺紋比人家少,整個人從內在到外在都比同齡人年輕很多。

——操心,從來都是蒼老的催化劑。

她不操自己的心,也不操彆人的心。

所以,她有個最大的好處,就是理解彆人。

雖然是不帶情緒的理解,但還是願意去理解尊重。因為她覺得誰都有自己的自由。

不管是人身自由,還是思想自由。

所以,隻要人家不是真的傷天害理,她從來不會去評判彆人的好壞,更不會去勸人如何如何做事。

對淩紅也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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