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淩家這種既有兩個不掙錢的人要養、還沒有任何鄉下幫襯的,基本是挺不過來的。
可偏偏,他們不隻挺過來了,還挺得不錯。
起碼比身邊絕大多數人都活得滋潤。
淩兵立刻把他的老婆扯了下來:“你想啥呢?讓你做點家務咋了?彆東扯西扯的,好好過日子!”
郭小芳被丈夫一扯,也清醒了過來,瞬間便萎了。
於是在很短的時間內平衡思考,做出決定:“好吧,都聽大姐的。唔,大姐這些年也確實辛苦。”
她這些話自然不是真心。
尤其是最後一句,幾乎是從牙縫裡擠出來的。
淩麗有些好笑。
她並不介意對方的心思。
反正她本來對這些人也沒感情,更不奢望對方對自己有感情。
隻要這郭小芳知道借坡下驢幫自己做事就行。
說實話,她寧可同情街上餓暈的陌生人,都不會同情眼前的這些人。
因為對原主來說,這些人都是吸血鬼,與其說是親人,不如說是仇人。
她雖然不是原主,但畢竟秉承了原主的遺願,繼承了原主的身體,且在書上把這些人乾的極品事看得清清楚楚。
街上那些路人或許也不是好人,但她畢竟沒在書上看到過。
所以那些人對她而言,都算陌生生靈。而所有的生靈都值得同情與拯救——在確定他是“壞人”之前。
想到原著,淩麗突然想起:原著裡還有個白蓮花女主呢。就是她間接把原主推向命運的深淵,最終慘死的。
那個女主,她今生可不想再見了。
倒不是因為彆的,而是她懶得費心思去防著誰,也懶得去“鬥”誰。
她沒興趣。
但凡宮鬥宅鬥,都是涉及到利益的。
比如,宮鬥贏了,你不隻可以獲得皇上的寵愛,更深層次的是獲得無上的尊榮,和隻手遮天的權勢,以及無與倫比的安全感。
宅鬥贏了嘛,也是同理。但凡會去宅鬥的,都是家裡超級有錢的。鬥贏了自然也是數不勝數的錢財榮光。
除了有那些動力之外,淩麗找不出還需要去“鬥”的理由。
她跟女主鬥?
嗬嗬,彆開玩笑了,作為一個“大姑姐”,連“婆婆”都不算的人,啥法律權力都沒有,湊上去牽扯啥?
像原主一樣刀子嘴豆腐心為弟媳付出是不可能的。她有空哦?
而去報複女主也是沒必要的。
原主的心願裡可沒這條。
她才懶得去浪費時間精力和心情。
所以啊,這輩子遠離女主最好。
然而,想什麼來什麼。
“男主”淩軍突然開口:“大姐,現在都在鼓勵知識青年到農村去,我也想去。”
作者有話要說: 現在榜單競爭激烈,大家都開預收屯收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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