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使我快樂(三)(1 / 2)

淩麗這一次醒來的時候, 身邊一個人都沒有。

她是自己醒過來的。

倒是睡在床上。

但身邊一個伺候的人都沒有。

這也能理解。

她記得裡有寫過,原主並不是獨生女,既有哥哥又有弟弟,又是一個爹不疼、娘不愛的慘逼。

說實話, 那個時代,不重男輕女的家庭很少。

基本國人都重男輕女。

所以, 一個女人最終過得怎麼樣, 還得看她自己是否清醒。

自己頭腦清醒、能力又過硬, 照樣可以過上好日子。

這個原主, 顯然頭腦是不清醒的。不然不會光想著讀書。

其實她那會正遇上改革開放, 是最好的時代。隻要好好抓住機遇, 一定能致富的。

甚至都不需要什麼特彆的機遇或者機智, 正常去做點生意就行。彆的不說,就算是那時候在街邊炸油條, 都能賺不少。賺了第一桶金後再盤個店, 再繼續做大,一間間擴展,也能越做越好。

總之,隻要有點膽子的, 基本能掙著錢。

可惜, 那會原主膽子小、心思也不活,隻想著出來幫工。

回顧她這輩子做的事,除了幫工就是進廠做女工,要不就是做保姆, 做來做去都是沒什麼發展前途的。

也是注定一輩子發不了財的。

正因為如此,她才會窮一輩子。

做工這事,真的是發不了財,如果沒有一點儲蓄理財意識,更是隻能手停口停。

年輕時做得動還好,還能混口吃的。

到了年紀大了,自然就養活不了自己了。

人到老了沒錢,當然可憐。

但說實話,就算是做工,如果換成淩麗,也不會讓自己老無所依。

即便是那時候理財和保險並不普及,起碼她還知道存錢,起碼還知道銀行有個整存爭取,起碼還知道為未來做打算。

其實任何事,可操作空間還是很大的。

隻要有為老來打算的思想,就可以進行操作。

如果換成淩麗,她一定會為自己存錢,先存銀行整存整取,能讓錢生點小錢就生點小錢,然後等錢多一點了,就置辦不動產。

那時候不管是房子還是地,都不像現在這麼貴到離譜。

一點一點把錢攢著,不會給任何人一分一毫,因為她相信一點:這個世上,除了不可抗原因,任何人想找你要錢的,都不值得你給錢。

因為愛你的人,都會給你錢。

但凡想從你這往外掏錢的,彆管嘴上的理由是什麼,實質就是想占你便宜。不管是直接要也好,還是借也好。

因為真正愛你的人,才舍不得要你的東西。

可惜原主沒搞清楚這一點,錢都散給彆人了。

在年輕的時候不知道為自己老來考慮,跟個散財童子似的,將來老了能不窮嘛?

開玩笑,難道還想指著那些人反饋給你?

但凡想著從你這弄錢的,都不會舍得主動給你錢。

就算是兒女,也要養在明處。

說實話,如果是原主親自帶孩子,結果也會不一樣。

雖說人性都很現實,有退休金甚至有人脈的父母,和窮困待養的父母,得到的愛和尊重不會相同。但,人也是有感情的。

一手帶大的孩子,隻要你是真心實意愛孩子、為孩子付出的,他們將來起碼還是願意反哺的,在你真正老了的時候。

原主對孩子其實是不錯的,是真心實意的付出,什麼錢都寄回來養他們了。後來也不是想早早回來享福,讓兒女伺候,而是真的已經很老了,才無可奈何回來給兒女添麻煩的。

人心都能感覺到真假。

這種情況下,其實一般的兒女是會管她的。

而在裡,原主的兒女都不想管她,是因為她的付出沒在明處,做兒女的根本感覺不到這個母親的愛,也跟她不親,甚至不知道自己花過她的錢。

他們隻跟爺爺奶奶親。甚至被奶奶教育得以為原主是個愛慕虛榮的女人,過不得農村的苦日子,所以丟下丈夫孩子去城裡“享福”。

嗬嗬,她在外麵累死累活往家裡寄錢養他們,結果卻得了個“過不得鄉下苦日子,拋夫棄子去城裡享福”的名聲。

這種賠本買賣,也隻有原主這種蠢到家的,才會做。

而出嫁前給父母和哥哥弟弟寄錢,則更是賠本中的賠本。

她父母又不是真的老了,更不愛她,給個毛的錢?!

明明父母下地勞動掙的勞動所得不隻能養活自己,還能貼補兒子孫子。她跟著瞎起什麼勁?寄什麼錢?養兄弟和侄子麼?神經病。

兄弟和侄子,也就是個名詞。

沒有任何的法律綁定關聯。

如果彼此感情好、人品好,互相幫助、互相關愛,自然沒什麼說的,皆大歡喜。

但如果彼此感情不好,或者對方人品不好,那就當個陌生人待好了。

不要有任何往來,更不要有任何付出。

離得越遠越好。

因為在傳統思想裡,女的總是要為家裡的男丁付出,就算是做父母的也這麼想。既然如此,還是離得遠遠的好,憑什麼呀?你就付出?

所以,如果是換成淩麗,這些事壓根都不可能發生。

那麼,老來也不可能過得那麼淒慘。

她肯定會攢錢,攢到一定程度買房,房子買了租出去。收點租金也算收入。

就以那時候的房價,就算是普通女工,哪怕是做保姆,隻要有節儉儲蓄意識,把錢一點一點省下來,在老年之前買下兩套房不是問題。

畢竟,那時候機遇是真好。

而原主很早就出來打工了。

就這,還能老來窮?

就算是她一個人過,也不會受老來窮。

至於結婚。

沒個好的她是肯定不會結的。

如果有個好的,那結婚本就是雙贏,算是聯手抵禦風險,一起賺錢,一起攢錢,甚至還能攢個親手帶大的孩子……總之,老來無憂。

像原主那樣被強迫著回家結婚,她肯定是不乾的。

說實話,以淩麗的智商和個性,當她發現自己的父母不愛自己、甚至隻拿自己當搖錢樹,就會遠離他們。

是的,遠離。

是真遠離。

因為恐懼。

太多的社會新聞都已經說明:如果對方不安好心,越跟你關係親近,越有條件害你。

像什麼“父母”啊“子女”啊“丈夫”啊之類的,但凡要害你,那是分分鐘。

當然,像“婆媳”這種名份上近、感情上遠的關係,則更容易出問題。

所以,如果發現當父母或者兄弟有拿自己當搖錢樹的意圖,趕緊有多遠逃多遠。

是的,逃。

跟逃命差不多。

因為有時候“親人”的坑,真的是要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