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寫的是淩麗, 但享受成果的是淩麗和發帖人兩個人。
所以,對於這種投資, 發帖人是很樂意助一臂之力的。
不過, 他有自己的原則, 淩麗也有自己的原則。
她的原則, 就是絕不背債。
不管是錢債、還是人情債。
所以,不管是發帖人願意先借錢給她, 還是發帖人願意直接出這一筆錢,她都不想接受。
因為隻要欠錢,就會不自由。
她不喜歡不自由的感覺。
在現代社會, 很多人喜歡借錢, 尤其借錢買房買車之類, 這其中當然有不同原因。
有的人是確實湊不夠首付款, 但是眼看著房價越來越高, 不想再等,寧可找朋友先借一點。
而有的人,則是明明有錢, 卻不想自己完全掏出來, 寧可先找彆人借。自己的錢留著作為家庭防備資金,或者拿去理財。
但不管是哪一種, 都是淩麗不能接受的。
她這輩子不會借彆人的錢, 也不會借錢給彆人。
因為錢是可以兌換一切物資的東西,說白了是生存的依賴。怎麼可以隨便“借”給彆人呢?
更何況,說是“借”, 還不還還不知道呢。就算還,朋友之間也不可能談利息,而這些錢拿去理財,是可以產生理財收益的。借給彆人,就等於不明不白把這部分收益虧給對方了。
再說,錢本身就有機會成本,在自己身邊,如果有合適的投資機會,可以投資大賺一筆。而如果借給了彆人,你就拿不出這筆錢了。可能剛好就錯過了。
所以,淩麗從來不會借錢給人買房什麼的。
畢業後那幾年,還真有幾個人找她借錢買房。
她想都不想就拒絕了。
而她拒絕的方法很簡單,就是告訴人家,自己也要買房,問對方能不能借自己一點。
她這也不是說謊,她確實一直在攢錢買房,這事早已是公開的計劃,不過對方當然也不會借給她。
所以話題就此戛然而止。
她這人做人做事的原則,從來就是“你怎麼對我,我就怎麼對你”。
如果有人真的願意主動借給她十萬八萬的,那她肯定也願意借給對方二十三十萬。因為這種感情比較珍貴。
不過可惜,她遇到的都是來找她借錢的。
當然,她原本也沒想過借彆人的錢。
彆說是其他人了,就算是她父母願意無償讚助她買房,她都不願意接受。
吃人嘴短,拿人手軟。
她永遠篤信這一點。
不管是對哪種關係,都一樣。
她從來不信完全不需要回報的付出——隻是這“付出”,體現在方方麵麵。
比如父母,對你的付出也未必不求“回報”,隻是這“回報”,沒有統一標準。
就算如淩麗以前的父母,什麼都不缺,將來也不圖淩麗贍養孝順,是真心實意愛她,也是真心誠意願意出錢給她買房,但……若真的拿了他們的錢,隻怕將來就要聽他們的話了。
不可能你既拿了人家的錢,又不讓人家嗶嗶指點吧。
作為父母,出錢出力巴心巴肺為你付出,指點一下江山肯定是理所當然的。
淩麗並不覺得這有什麼不對。
可她想要的是絕對的自由。
不被人指指點點的自由。
哪怕是父母的指點都不可以。
這與父母的指點善意與否和正確與否無關,純粹是她想要絕對自由的私人空間。
對父母尚且如此,對彆人更是如此。
接受彆人的好處,自然更加不自由。
所以,她除了找銀行按揭貸款,從來就沒找任何人借過錢。
找銀行借錢沒有人情債,純粹是清楚的借貸買賣。
——找銀行借錢,付相應的利息,誰也不欠誰。
這就不會阻礙她的任何自由。
一切按照合約來,甚至還有便宜可占,何樂而不為呢?
所謂便宜,自然是公積金利息和理財收益之間的差價。
公積金貸款的利息隻有3.25%,而理財收益可以高達7%——8%。
這其中的差價,就夠她賺一筆的了。
所以第一套房子即便是有錢,她也隻堪堪付了個首付。
不過她按揭的時間並沒有很長。
一般來說,人們會按揭三十年,至少也會二十年,因為誰都能算出公積金貸款和理財收益之間的利息差。
誰都明白,公積金貸款等於是賺錢了,貸的年份越長,賺的越多,因為這些錢全部可以拿去理財。
但淩麗並非如此。
她隻貸了十年,相對而言算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