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論相親(2 / 2)

可能跟馬大姐相處太久,在年齡上,譚燕不覺得自己一個二十一歲的小姑娘有多大。

知道她心裡想法的馬大姐笑了起來:“你啊,去見見吧,能讓蓮花跟她未婚夫看上的人,想來人品方麵不會差。”

這一點上,馬大姐還是很相信蓮花他們的。

他們說的人肯定差不了,當然,做為好朋友,蓮花肯定也幫著小燕子問了男方那邊的條件,能讓小燕子去,那證明適合小燕子。

小燕子不是很想去的,但也不想下好朋友的麵子,“好吧,不過到時候你要陪我一起去。”

馬大姐搖頭,這人,真是小孩子,“成,正好跟你姐夫一起去買些結婚用的東西。”

馬大姐跟董明誠沒有訂婚一說,他們直接結婚,而董明誠這個時候也還在村裡辦著自己回城的手續。

不過結婚證已經拿到了,這樣才能遷移戶口不是。

後天正好他辦完事情回來。

“好啊,到時候我請姐夫吃好吃的。”上班後,家裡也不要她的工資,所有的工資都是她自己拿著。

小燕子手裡還是有些錢的。

當然,也是譚家的家風好,家裡父母哥嫂疼愛她。

如果放在一般人家,隻怕小燕子的日子就沒那麼好過了。

馬大姐因為結婚,她也搬回了自己家中。

而董明誠又以入贅的身份進了馬家,所以以後不管是生子還是錢財,他就都屬於馬家。

這一點上,馬大姐在跟董明誠拿結婚證之前就去董家過問此事。

董家好像知道女家家底不錯一樣,原本獅子大開口的。

可董明誠又怎會如他們所願,如果董家不同意的話,那麼以後他就不再結婚,一直呆在鄉下就是。

養老什麼的和他一點關係也沒有。

都說兒女要孝,可父母不慈,兒女如何去孝。

當然,不忍之人還是多少會管一下的。

世上理智之人也很少。

最後還是馬大姐說了,以後每個月給董家父母十塊錢,就算是給他們養老了。

馬大姐也不是那種沒心之人,父母有父母的不容易,這一點她家就體會的到。

生養之恩報。

談好後不算,董明誠還讓董家所有人都簽了協議,一式五份。

父母一份,弟弟弟妹一份,他自己一份,馬家一份,還有一份放在街道辦事處。

董家的所作所為周邊鄰居都看在眼裡,對董家大兒子這份分家書也都很是同意,還說董明誠大義。

“就請他啊,那你姐我呢?”馬大姐白了她一眼。

剛好這個時候交班的人來了,小燕子拿上自己的東西跟著馬大姐離開。

相親小燕子有些排斥,心裡有些堵,她就的直接拉著馬大姐逛街去了。

對女人來說,沒什麼是逛街治愈不了的心情。

買東西?

當然不會。

吃東西?

這個可以有。

譚燕這一吃可算是吃出了境界,蓮花不知的是,譚燕不光會吃,她還會做。

隻是蓮花跟她們少於聚在一起,所以她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