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得魁和張猛對視一眼,“彆說,還真有這個可能。”
“咱們來的時候那條船是姓林的安排的,走了自然也得指望他,所以,我覺得,趁咱們現在還有些力氣應該把那個姓林的找出來。”
“可是咱也不知道姓林的在哪兒住啊,怎麼找?”
張猛和孟得魁都沒上過學,大字認不上幾個,就算去過一次林暮江的家,也不知道他家的具體地址。
當時林暮江直接找了輛麵包車,將他們七拐八繞的拉回去的,而且又是晚上,出來的時候還是坐車,人生地不熟的,他們壓根沒記住林家的地址。
“二柱你不會還能找到林暮江的家吧?”孟得魁知道二柱念過幾年書的,記住地址也不是不可能。
“來前我就心裡不安,三哥當時我還跟你說過的。所以上了車後我就特意的記了一下路標。
雖然那些字有些是繁體字我並不認識,但是我這個人特彆記路,隻要走過一次,就能順著記憶摸回去,所以我說找到林暮江並不難。
可是找到他之後,要怎麼做,我們卻得好好想想了。”
“有什麼可想的?那孫子把咱們坑的這麼慘,宰了他也難解我心頭之恨。”張猛惡狠狠和說道。
“殺人殺人,你說的簡單,就沒想想後果嗎?
不說殺人是犯法的,就算被你成功逃了,難道你想一輩子在港城當個黑人偷偷摸摸的活著?”二柱冷著臉反問道。
“我可不想當殺人犯,我媳婦還在家等我呢!殺人的事兒你可彆找我。”
張猛被兩個兄弟懟了一頓立刻蔫了,嘴上卻不依的道:“那你們說怎麼辦?”
“我覺得咱們找到姓林的,最先做的就是找到三爺的行蹤,然後可以的話,把三爺被坑的錢找回來,咱們再安全回去,這才是最重要的。”
出來混的最講究一個義字,三爺給他們一口飯吃,他們總要還這份情的。
孟得魁立刻點了點頭,畢竟他這次出來隻是想多賺些錢便不打算再跟著三爺混了,雖然這次的交易出了差錯,可他今天剛剛從那小偷手裡順了一個皮包,裡麵最少也有一萬塊的現金,這可比他跑這一趟掙得多多了,隻要能平安回家,他就什麼也不求了。
張猛卻擔心的道:“姓林的身邊可是有不少的手下,就憑咱們三個乾得過他嗎?
彆事沒辦成,再被姓林的發現,那咱們再想全身而退可就不一定有這樣的運氣了。”
“這點我倒不擔心,那些人可不是那個林暮江能支使得動的,我唯一怕的就是那些錢他恐怕留不住。”
“這話怎麼說?”
“按我的推測,他林暮江借了彆人的勢。
作了這麼喪心病狂的事兒,肯定是要給彆人好處的。
可是那人既然能有那麼多的手下,怎麼會把林暮江那麼個小人物放在眼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