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媚兒親眼看著兩大帥哥和一位大美女新鮮出爐,頓時滿意的點了點頭。
大壯三人將卡裝好,然後存好各自的電話頂著一張全新的漂亮臉蛋,下了車。
冷媚兒看著三人上了一輛出租車後調轉車頭去了萬泰。
沈青以前的衣服她是不可能再穿的,她打算先買幾套看著順眼的平時替換著穿。
再有沈佐馬上要上高中,也要買幾套能拿得出手的衣服,不是慣著孩子跟人家攀比,可是這個世界就是這麼現實,你穿一身雜牌的衣服真的會被人笑話。
她不想沈佐給同學留下一個家貧如洗的印象,也不想讓人家以為沈佐是富二代,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就可以了。
冷媚兒買衣服超快,看上的也不試,拿上合適的號就走,包括給沈佐買衣服也是,按照身高175這個標準,休閒的和運動款一樣來兩套就夠穿了,畢竟平時還是要穿校服的。
鞋子就買了一雙,先穿著,以後回市裡了再給他添,省得搬家的時候還要搬一堆的鞋回去。
另外她還給沈爸買了一雙皮鞋,上海人講,“噱頭噱頭噱在頭上,蹩腳蹩腳蹩在腳上”,意思就是發型和鞋子的重要性要重過衣服,頭發打理的漂亮,腳上是一雙鋥亮的皮鞋,給人的第一感覺就不會太差,所以冷媚兒選的鞋都不便宜!
至於給沈媽的禮物,她直接從空間中拿出一對翡翠手鐲,不貴,按現在的市場行情頂多一兩百萬,戴著即不俗氣又上檔次。
不是她不想給沈媽買衣服,但她敢肯定,隻要她敢買沈媽就敢絮叨個三天三夜,然後悄悄找個機會把東西退了。
手鐲就沒問題了,她可以說是給沈佐買衣服抽獎抽中的,就沒有這樣的煩惱了……吧?
哎~混的有些慘,連給父母買禮物都得算計著來,她還是得趕緊找到生財之道,隻有她有了穩定的工作,收入不低,那時候父母才會對她真正的放心。
買完衣服又在二樓拿了兩台筆記本,時間緊,她也沒顧得上挑,隻買了兩個最貴的就算完活兒。
東西買完,她拎著剛買的東西直接進了地下停車場,又進了趟空間,從裡麵抓了三隻野兔用繩子係上,放在了一個紙箱子裡再拿了出來。
外麵和空間的流速是1:50,她進去的快出來的也快,壓根沒人注意到剛才她在車上消失了近半分鐘。
車子很快開出地下停車場,繞到購物廣場的正門向東幾百米就是新華書店。
冷媚兒將車子停在路邊的停車位上後給沈佐發了個信息。
她剛放下手機一抬頭,就看到了一個熟人。
鄭小紅是沈青的記憶中唯一一個好朋友,與沈青的性子靦腆不同,鄭小紅性子潑辣,說話大大咧咧,是個彆人對她好,她必十倍百倍報答的人。
鄭小紅的父親早逝,她媽媽一個人帶她和妹妹兩個人,一開始日子過得十分的辛苦的,沈青和她一同上下學,有幾次去她家,就看到她家的飯桌上隻有一人一碗的燙菜粥,彆說大人就是孩子也是肯定吃不飽的,沈青就偷偷從家裡拿些饅頭餅的給她吃,鄭小紅嘴上不說,心裡卻是把沈青當成了自己的崽子護著,為了沈青還和同學打過架,兩人的關係一直到沈青被認回齊家前都是非常好的。
隻是冷媚兒沒想到,再見麵的時候,看到的竟然是鄭小紅被一個男人纏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