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白眼狼一般的少年畫家(1)(2 / 2)

於是,原主後退了,他分明已經和母親對過了視線,可是他卻什麼話也沒有說,而母親,並沒有意識到兒子是貪圖她的保險金,隻以為兒子是太害怕了,雖然心酸心痛,可是她更愛兒子,不想讓眼前這個衝昏了頭的男人又去傷害她的孩子,於是她用儘最後的力氣,想要反抗,結果被砍破了頸動脈,大量的血帶走了她的生命。

而此時,另外兩個一直沒有出聲的鄰居,在事情更慘烈前,報了警,警察趕來將瘋狂的男人帶走了,還有屋裡傷痕累累,隻剩下最後一口氣的女主人,至於原主的母親,已經是一具慘不忍睹的屍體。

原主被警察叫了出去,當著眾人的麵痛哭流涕,將一個少年的悲痛演得很像,然而他卻沒有注意到隔壁鄰居的鄙視,顯然,透過貓眼,有人看到了全部的真相。

失去女兒的外公外婆一開始還想照顧女兒唯一的血脈,即使他劣跡斑斑,但這是女兒最愛的人,他們堅持著想要讓女兒九泉之下感到安慰,是當樓道的監控被曝光出來後,老兩口又一次受到了打擊。

外公激動之下腦溢血,還沒有送到醫院就走了,接連失去女兒、老伴,又得知外孫子是個畜生的外婆,一口氣沒有提起來,含恨死在了救護車上。

而原主雖然沒有受到自己良心的譴責,證據也不能表明他是幫凶,但卻被整個社會所唾棄,於是他把自己關在家裡躲避閒言碎語。

而這個時候,他父親的繼子為了顯擺他天才少年畫家的名頭,而且原主還差一年成年,法院要求他的直係親屬,也就是父親必須照看他,再加上他後續很有可能會得到的巨額保險金,因此他父親一家人主動來到了他家裡。

在繼子的譏諷聲裡,原主知道了當初偷畫背後的事情,他心中大恨,被極端的情緒控製下,他反鎖了家裡的大門,然後製造了火災,讓這些人陪著他一起被活活燒死在他生活了17年的家裡。

【任務:照顧好母親、外公和外婆;認真畫畫,成為能夠與文聖相提並論的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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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全部劇情和任務之後,金不換再看他身前的畫布時,就知道了原主為什麼會畫得這麼不順利了。

此刻的時間線已經是他父親私下找過他的第三天了,按照原本的劇情,接下來,就是他這幅畫實在畫不下去,“希望”的主題他根本完不成,於是在今天晚上答應了父親的建議。

但這隻是原劇情而已。

金不換拿起一邊的畫筆,開始無所謂地塗鴉,將之前畫上去的東西全部抹黑掉,隨後一把大大的“×”被他用力地畫在了上麵。

既然這幅畫畫不出“希望”,那就不畫好了,這是他的人生,如果他自己都找不到希望的話,那他還活著乾什麼?不如自己去死好了。

呼出一口氣,金不換將畫布扯下,拿在手裡打算去丟掉,至於他手機裡三天前添加的號碼,則被他一邊走一邊刪除了。

不過,低著頭看手機就看不到前方的人,“bang——”,一個有點兒熟悉又很陌生的人摔在了金不換跟前。

“哎喲。”付當歸從地上爬起來,呲牙咧嘴地揉著自己的尾椎骨,“差點兒把小爺給疼死了。”

罪魁禍首還在跟前,付當歸立刻就要開始罵人,結果正臉一看,發現居然是班級裡的冷畫家,他趕緊咽下了嘴裡的臟話,摸著屁股,隻當自己倒黴了。

這個金不換雖然平時在班級裡話不多,但是大家都一致認為這個人不太好相與,所以能不跟他對上,他還是不對上吧。

然而付當歸沒想到的是,他作為受害者想走還走不掉了,金不換把手機塞回口袋裡,伸手攔住了付當歸。

“乾,乾嘛?”付當歸本來是想惡狠狠地問話,然後把人嚇走的,結果不知道怎麼回事,對上金不換毫無感情的眼睛時,他居然卡殼了,真是奇恥大辱!

金不換指了指他身上的某處,沒有說話,付當歸低頭一看,才發現自己剛才跟金不換相撞時,一個不小心,似乎蹭到了他手裡畫布的顏料,黑黢黢的。

金不換和以前一樣,總是沉默著,輕易不跟同學們講話,付當歸隻好自己猜測,按照常理來看,也許金不換是覺得顏料沾在了他身上,所以他有點兒不好意思?

於是付當歸摸著鼻子試探地說道:“沒關係,就這麼點兒而已,我今天回去甩洗衣機裡就乾淨了。”

但是金不換還是不放人,不過似乎是因為這個事情是他造成的,所以他這次並沒有沉默到底,而是主動解釋說:

“等你晚上回去,顏料就乾了,乾了的顏料很難洗,現在去廁所用肥皂趕緊搓一搓,應該能搓掉。”

付當歸有點兒驚訝,脫口而出:“哇噻,金不換,你還知道洗衣服的技巧啊!哦,我知道了,是不是你們美術生經常要洗沾了顏料的衣服?那你還挺辛苦。”

付當歸還挺自來熟的,看金不換願意跟他說話,一張嘴就是一長串,結果讓他沒想到的是,聽了他的話,金不換明顯地皺起了眉頭,有點不高興,準確來說,是很多點不高興。

“你怎麼知道我叫金不換!?你在背後調查我?”

“哈?!”付當歸懵了,他趕緊伸出雙手擺動起來,表示自己是清白的,但是幾下之後,他反應過來也生氣了。

“金不換,你什麼意思呀?!我們都做了快兩年的同學了,你該不會從來沒有正眼看過我吧?”

付當歸覺得自己受傷了,他還以為金不換今天提醒他及時洗衣服,是在釋放善意,想跟他從同學跨越到朋友呢,結果沒有想到的是,在金不換的世界裡,他竟然連同學都算不上,很有可能隻是一個陌生人。

金不換的眉頭鬆了開來,他望著付當歸看了好幾眼,好似一點兒也不在意付當歸此時正在生氣,反而還煞有介事地點點頭,認可說:

“哦,對,沒錯,我是說有點眼熟來著。”

付當歸更生氣了,跳腳道:“這種話你能不能自己在心裡麵想想就算了,乾嘛要說出口?”

金不換沒再出聲,他認為自己該說的提醒已經告知對方,其他事情就不重要了,他還要去丟垃圾呢。

看著金不換若無其事離開的背影,付當歸差點把自己氣成了一個河豚,等他洗乾淨衣服,濕嗒嗒地回去教室後,第一時間就跟他的死黨申仲辰吐槽了起來。

然而,更讓他鬱悶的是,他的死黨申仲辰竟然覺得這沒什麼大不了的,好像他生氣才是值得驚訝的一件事。

“金不換經常泡在美術室裡,在教室上課的時候也隻認真聽課,對同學不太關注,也是正常的事情,你理解一下。”

聽著申仲辰的話,付當歸隨手翻亂桌上的書,嘴裡很不情願地說,“為什麼要我理解啊?在一起學習了兩年,就算他不記得我的名字,也不應該認不出我的臉吧?而且我覺得,說不定不隻我一個人,而是我們班所有人,他一個都不認識。”

申仲辰卻伸出食指在付當歸眼前晃了晃,“才不是,至少他肯定記得我。”

“哈哈哈,你對自己也太自信了吧?憑什麼人家單獨記得你?”

前桌一直側著耳朵聽八卦的人,忍不住回頭接了一句:“可能是因為他是班長?”

“屁,那我還是體育委員呢?”付當歸瞪大了眼睛。

“實話實說,班長的涵蓋範圍肯定比體育委員要高,而且金不換根本就不上體育課。”

聊到這裡,付當歸又想起來一件要緊的事,他疑惑不解:“金不換參加體育課的次數,我一個手指頭就能夠數清楚,憑什麼剛才我倆撞在一起,隻有我摔倒了?!就算他成天畫畫,練的也應該隻是手臂力量吧?”

“也許,他平時都是紮著馬步畫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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