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27(1 / 2)

蜜三刀 孟中得意 9883 字 3個月前

喬治把富小景帶到另一個房間,展示他的樂高收藏。富小景在展覽櫃裡看到了哈利波特城堡和迪士尼城堡。

“都是你自己拚好的嗎?”

“是的。”

“那你可真棒。”

很少有男人對車不感興趣,七八歲的男孩子也不例外。積木搭好的跑道旁邊是一眾豪車樂高。

“保時捷是我爸爸送我的,那一整套法拉利是Ewan送我的。Ewan有一輛布加迪,我坐過了一次,真是太酷了,等我長大了我也要送自己一輛。”

“一定會的。”

多麼有豪情壯誌的小朋友,可也並不是很快樂,他最近在學拉丁文和法文,母親還準備給他請一個中文老師。課業讓他煩惱。

“你們關係這麼好,一定有合照吧,能給我看一下嗎?”

喬治從五指厚的相冊簿翻出他和Ewan的合照,照片上的人她昨天還見過。因為和孩子在一起,眉眼間的氣勢弱了不少。

“是不是很英俊?”

富小景微笑,“可惜比你還差一點兒。”

她吃完第二顆巧克力,俯下身很遺憾地對喬治說道,“時間到了,我恐怕要下去了。”

“我可以和你一起下去看看嗎?”

“當然。”雞尾酒會終究不太適宜小孩子,富小景俯下身幫喬治整理小領結,“你太英俊了,那些男士們恐怕不想你下去搶他們的風頭。你最好不要停留太久。”

“我可以牽你的手嗎?”

富小景握住喬治的手,和他一起乘電梯下了樓。

喬治站在大廳裡四處張望,“Ewan可能今天不會來了,很遺憾不能介紹你們認識了。”

“能見到你這樣的小帥哥,我今晚沒有任何遺憾。”

羅拉穿著一襲寶藍色晚禮服走過來,她脖子上戴著大串珍珠項鏈,每一顆都很飽滿。她對富小景的祝福表示了感謝,並讓年輕的保姆帶喬治回三樓。

喬治揮動著小手與富小景告彆。

金字塔型的細長酒杯裡已經充滿了酒。她在長桌上取了一杯果汁,徑自捧著喝起來。羅拉是係裡教授中非常長袖善舞的一個,要想獲得研究經費,社交手腕也是很重要的。她的交際圈遍及各個行業,從時尚雜誌模特到金融大鱷,無一不包。

人群中富小景認識的人寥寥。

她見到熟麵孔,便主動上去和人家攀談。她最先注意到的是羅拉的文學經紀人,羅拉的著作能夠暢銷和這位經紀人很是離不開關係。

自從來到紐約,富小景就知道“禮多人不怪”這句話豈止在中國通用,簡直放之四海而皆準。人性都是共通的,沒人會反感好話。她不介意為任何人提供情緒價值。

她在收集羅拉資料的同時也順便了解了下她的經紀人。當著經紀人的麵,富小景十分真誠地表達了對他見解的欣賞,那見解是她不久前在《紐約時報》上看到的。為避免太過諂媚,她儘可能挑選比較克製的字眼。在表達仰慕之餘,她遞上了自己的名片,經紀人對她的誇獎也很是買賬,問起她最近的研究方向,她還沒介紹幾句,經紀人的眼睛便被一位重要人物吸引過去,他與富小景舉杯示意,回遞過一張名片後,便離開了。

順著經紀人的方向,富小景看到了一個穿阿瑪尼套裝的金發女郎,她的膚色是很健康的小麥色,那膚色很明顯不是天生的,而是後天曬出來的。經紀人恭敬地獻上他的名片。富小景一眼就看出來,這位女郎是不需要準備名片的,她隻需要接下彆人遞上來的名片,然後選擇丟進垃圾桶還是短暫地留下來。

羅拉教授和她的丈夫一起捧著酒去招呼這位看起來很氣派的女士。

富小景判斷這位年輕女士肯定是某個億萬富豪的繼承人,她本人或許也很出色,但這並不足以使她獲得眾星捧月的待遇。

富小景在人群裡並不寂寞,偶爾會有人過來同她攀談幾句,她便擇機遞上自己的名片。她積攢了一堆誇人的詞彙,隻準備隨機挑選出來與人交換。

後來她實在站得累,隻能不斷踮起腳來緩解疼痛。梅的腳足足比她大了一個半碼,她塞了兩雙半墊,也還是不合腳,站得久了,她恨不得踢開高跟鞋,坐在地毯上。但眼下情形並不允許她這麼做。她的名片已經發得差不多,想到今晚的社交任務已經基本完成,索性拿了切好的小蛋糕躲到角落去吃。

相比與人交談,她更喜歡躲在角落觀察人。顧垣這事兒暴露出她觀察人的水平亟待提高。

大廳裡有一個十多人的大型樂隊,曲子都很浪漫舒緩,讓人想躺在地毯上打瞌睡。富小景以前參加宴會,主人多是請一個四人小樂隊。私人宴會請這麼大的樂隊,她還是第一次見。她一邊吃蛋糕一邊控製自己打哈欠。

“你為什麼不來些香檳?”

一個有著淺色頭發的男人走到她麵前,拿了一杯香檳遞給她,他長得並不矮,但給人一種弱不禁風的感覺。

“我不太能喝酒。”

男人的眼神傳達的意思很明顯,不過是香檳而已,香檳能這種玩能意兒算酒嗎?

富小景見狀又補了一句,“最重要的是我開車來的。”

“我也開車來的,我準備今晚在車裡度過,醒來沒準可以看日出。”

“真是個不錯的想法。如果我是個男的,我可能也會選擇這麼做。”

“在這裡,女人未必比男人更危險。”

富小景聽到這句終於忍不住笑出聲來,可是也未被說服,她笑完又吃了一口小蛋糕。

兩個小人物躲在大廳的角落交換名片。和她說話的叫伯尼,一名二年級律師,C**學院畢業,和羅拉丈夫同一個律所。

談話過程中,伯尼不時拿著黑莓手機回郵件。

“我恨死了這工作,永遠沒有下班的時候。”

“但即便也如此,也有大把人擠破頭去讀法學院。”2013年,T14法學院的法律博士如果去律所,基本都能拿到16萬美刀的起薪,這幾乎是美國人均工資的五倍。富小景博士畢業未必能在美國找到工作。

伯尼對人類學專業的研究方向頗有些誤解,時不時從人群中找出一個人讓富小景猜職業,間或對裡麵的人發表意見。

富小景認為伯尼是一個很好的批評家,她一邊吃蛋糕一邊對伯尼的看法表示同意。

“一堆人都在圍著艾琳遞名片,但很明顯她要等的人並不在這裡。”

伯尼口中的艾琳就是剛才富小景看到的小麥色皮膚的金發女郎。

伯尼告訴富小景,艾琳的父親是一家藥企的大股東,去年光給他們一家律所貢獻的律師費就有上千萬美金,碰上好年頭,隻會更多。

所以被捧著實在是理所應當。

“你猜她等的人會不會來?”伯尼喝了一口香檳問道。

“我猜一定會。”

“為什麼?”

“客人如果不來參加,按理說會給主人發郵件表示拒絕。既然這家的主人如此重視艾琳,不可能客人拒絕了還不告訴她。可能路上出了一些事,會晚到一點兒。”

“如果你猜錯了呢?”

“那也很正常吧。這世界的意外如此的多。”

“你這種人可真罕見。現在和艾琳說話的人曾是C大賽艇隊的,有名的花花公子。”

“聽起來你對他很不屑的樣子。”

“我對他什麼看法並不重要,這種四肢發達的人從不缺女孩兒喜歡,雖然他在艾琳那兒碰了釘子。我很羨慕你們中國人,學生時代最受歡迎的永遠是成績好的。”

富小景看了眼伯尼瘦弱的身板,感受到了他多年的怨念,安慰道,“在中國,你這種人確實比他要受歡迎得多。”

並不是實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