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8 章(“我聽羅莎說z國代表隊來...)(1 / 2)

“我聽羅莎說z國代表隊來了,我就立刻過來了……”西澤高興的說。

他和羅浮春一直都有聯係,兩人在來k國之前連個人還通話過,因此他知道z國這次來k國參加交流會的人裡也有羅浮春,所以聽到z國的代表到了,立刻就跑下來了。

羅浮春將門關上,去給他倒水喝,問:“你要喝奶茶嗎?”

“奶茶?是下午茶嗎?”西澤好奇的問。

羅浮春:“呃,應該不一樣吧……這個就是奶茶粉,用熱水衝泡一下就能喝了,你要嘗嘗嗎?”

“要的要的!”西澤立刻小雞啄米式的點頭。

羅浮春拿著奶茶粉給他衝了一杯,道:“可惜我們沒帶茶葉來,所以隻能請你喝這個衝泡的奶茶了,可能你會不大習慣味道。”

衝泡奶茶甜味很重,充滿了一種工業糖精的甜膩,不過略微喝一喝,還是覺得挺好喝的。

剛衝泡好的奶茶有些燙,西澤捧著吹了吹,小小的啜了一口,然後頗有些稀奇的看了一眼這一小杯奶茶,道:“原來這就是大家說的z國的,神奇平民奶茶?味道好甜啊,不太好喝……”

不過說著不太好喝,他一邊吹著一邊就喝了好大一杯。

“……”

羅梨白拉著羅浮春走到一邊,問她:“酒酒,你怎麼會認識這個外國人?”

還是這麼好看的外國人,那容貌、那氣質,看著就真的跟一個王子似的。

羅浮春看著她,恍然間想起來,當初西澤來家裡的時候,羅梨白還在市裡上班,根本不在家裡,的確是沒見過西澤。

“這是E國的西澤王子,去年他和西雅公主一起來我們s市的時候認識的,他很喜歡我們家的酒。”她簡單的跟羅梨白解釋了一下。

羅梨白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最後謔的倒抽了一口冷氣,捂著嘴看了看坐在那裡好奇的一口一口啜著奶茶的少年,小聲的驚訝說:“這這這,這還真是王子啊?”

簡直就和她想象中的王子主角一模一樣!

奶白的皮膚,金色如陽光的頭發,還有湛藍如海洋的眼睛……簡直就跟漫畫裡走出來的一樣,太美又太帥了,真的是,太好看了。

兩人在西澤麵前的沙發上坐下,西澤道:“要不是查爾斯閣下出去會友了,他一定會想見見你的,他嘗過你的楊梅酒,可太喜歡了,還有你釀的葡萄酒,他還說比他釀的還好喝,超級喜歡的,去年秋天的時候就說要去z國找你,好歹被我皇姐給勸下了……”

羅浮春聽他說完,笑道:“我也很期待和查爾斯閣下認識。”

雖說還沒見過麵,但是在電話裡西澤無數次的提起過這位查爾斯閣下,聽說他是e國的公爵大人,葡萄酒釀得特彆好,是許多愛好葡萄酒之人的座上賓,就為了能得到他釀的一瓶葡萄酒。

因此,羅浮春對於這位查爾斯閣下也是好奇很久了,尤其是對他的葡萄酒,格外的好奇,和那位閣下一樣,她也十分期待著與對方的見麵。

“對了。”羅浮春才想起一事來,起身去了裡屋,不一會兒拿著兩瓶酒出來,遞給西澤,“這是我給你帶的禮物,一瓶是我今年新釀的楊梅酒……你不是說你母親最近失眠又犯了嗎,應該對她有所幫助。還有這個,這也是我今年釀的酒,叫玉露酒……”

聞言,西澤的眼睛立刻就變成了星星形狀,開心的道:“酒酒,你真好,我太喜歡你了!要不,你嫁給我做我王妃吧!”

“……”

羅梨白覺得自己受到了驚嚇。

羅浮春嘴角微微抽了抽,“你不要開玩笑了,就算不做你王妃,釀了新酒,我也會給你留著的,你如果想要,打電話給我說一聲,我就會給你寄過去的。”

聞言,西澤大喇喇的道:“那也行。”

羅梨白:“……”

所以,什麼讓人做你王妃的話,隻是為了以後能喝到更多更好的酒嗎?這未免也太兒戲了吧!

*

西澤在她們這裡喝了一杯衝泡奶茶,然後又拿到了兩瓶酒的禮物,喜滋滋的回去了。

羅浮春她們將他送走,伸了個懶腰,一頭紮進被窩裡,開始倒時差去了――雖說飛機是坐的頭等艙,可是在上邊呆了一天半,就那麼一點地方,還是覺得不太舒服,現在隻想好好的把手腳舒展開來,睡一覺。

而西澤拿著酒蹬蹬蹬的就上樓去了,他是和查爾斯住一間的,不過查爾斯出去訪友去了,現在屋裡隻有他一個人了。

“啦啦啦啦~”嘴裡哼著不成調的曲子,西澤一進來就迫不及待的跑到房間自帶的小廚房裡,從裡邊翻出一個高腳酒杯來。

將兩瓶酒放在桌上,他開始糾結了,“先開哪瓶好呢?”

楊梅酒他是喝過的,味道那是一級棒的,超好喝的,味道酸酸甜甜的,開胃又好喝,他一個人就能乾掉一瓶。不過玉露酒,卻是羅浮春釀的新酒,他卻是沒喝過的。

所以,最後綜合之下,他選擇了玉露酒。

他還沒喝過這個玉露酒呢,聽起來好像很好喝的樣子,這個名字也挺奇怪的……

嘀咕著,他打開酒塞,往酒杯裡倒了一杯玉露酒。

羅浮春釀的所有的酒,都沒有任何渾濁的色彩,隻有一種幾乎透明的乾淨純粹的顏色,而玉露酒的顏色是一種亮眼的褐紅色,澄澈純淨得能一點望到底。

“呼――”西澤深深的吸了口氣,一股淡而雅的香氣湧入口鼻,他情不自禁的感歎:“好香啊。”

和那種濃烈的酒香不一樣,玉露酒的香氣是很清淡雅致的,淡淡的酒香撲鼻而來,卻讓人有種不可自拔的感覺,深深的吸引著人,勾著人肚中酒蟲蠢蠢欲動。

迫不及待的,西澤端起酒杯就喝了一口,當即就被口中的味道給征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