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生不如死(1 / 2)

史瑤撲哧笑噴, 轉一下手中的鞋, 拿著鞋麵朝他屁股上拍一下, “再有下次——”

“我自己揍我自己。”三郎道。

史瑤把鞋還給太子,又朝三郎背上拍一下, “玩去吧。”

“沒什麼好玩的, 母親。”二郎把四郎放在小馬上,就對大郎說, “我們下午也不出去了, 和小弟玩吧。”

史瑤:“三郎,去把偏殿的書拿來念給四郎聽。”

“他這麼小聽得懂嗎?”大郎很懷疑。

太子:“你們比四郎還小的時候, 我給你們讀過《論語》和《禮記》。”

大郎張口想說,我們和四郎不一樣。就聽到三郎說, “我去拿,再把大兄的琴拿過來。”

“大郎,我家鄉有錢人家的小孩六個月大就送去學堂,四郎快十個月了。”史瑤道。

太子扭頭看一眼史瑤, “六個月大的小孩懂什麼?送去學堂讓老師照顧?”

“不是。”史瑤道,“家人陪著一塊去,好像是老師教小孩的家人如何陪小孩玩兒。”

二郎:“陪玩還要教?”

“是呀。”史瑤道,“不過, 我也是聽說, 沒見過。”

太子笑道:“幸虧你不知道。”

“妾身知道, 殿下也不知道妾身知道, 不是麼。”史瑤笑眯眯地說道。

太子噎著了, 瞥她一眼就把椅子放下,躺在椅子上閉目養神。

如太子所言,五月底詔書就抵達大漢各地,百姓自然不相信雞和鴨能抵抗如洪水般凶猛的蝗蟲。可是呢,大漢百姓太害怕蝗蟲,哪怕不信也去買種蛋或小雞仔和小鴨。

七月初,百姓家中都養了十幾隻雞和鴨。然而,直到八月初,四郎都會走了,在甘泉宮的劉徹也沒收到發生蝗災的消息。此時也隻有太子和經常發生蝗災的當地百姓還記得此事,其他人早忘了。

早先劉徹頒布詔令時,曾在詔令中提到一旦發生蝗災,就把雞鴨趕到地裡。八月十四日上午,劉徹從甘泉宮搬回未央宮,沒過幾天收到並州發生蝗災的消息。劉徹立刻就令當日當值的東方朔給並州太守回信,提醒太守放雞鴨吃蝗蟲,並詢問蝗蟲何時退去。

從宣室發出的信剛出長安,劉徹又收到急報。原來早在並州太守還沒收到蝗災的消息時,第一個發現蝗蟲來襲的百姓就把雞鴨趕到地裡。

莊稼快熟了,秸稈硬,雞鴨啄不動,不過雞鴨也沒吃蝗蟲。並州太守收到有些地方出現大量蝗蟲時,餓了半天的雞鴨終於開始自己找食。此時如雨滴般密集的蝗蟲落下,雞鴨無需走動就有食物送上門,自然不會放過。

前一刻見雞鴨不吃蝗蟲,覺得朝廷的法子極其不靠譜的百姓打算放棄,一看雞鴨開始吃,百姓乾脆把家裡的小雞仔也送到地裡。

蝗蟲多,雞鴨也多,蝗蟲還沒落到豆秸上就進入雞鴨口中,等並州太守抵達發生蝗災的地方,蝗蟲已消失。

長安的信還在路上,並州太守此時早忘了三個月前收到的詔書——用雞鴨驅趕蝗蟲。並州太守便問當地縣丞,這次蝗蟲怎麼退的如此迅速,縣丞心下奇怪,還是你告訴我們養雞養鴨吃蝗蟲,如今怎麼問起我來了?

當地縣丞心裡犯嘀咕,卻不好直接問出口,就說大部分蝗蟲都被雞鴨吃了。在雞鴨吃飽後,百姓又拿著網捕捉蝗蟲,如今還剩零星幾隻不足為懼。

並州太守大喜,立刻向朝廷稟報。劉徹看到太守在奏章上提到,不足兩天蝗蟲就消失殆儘,當時樂得手舞足蹈。

高興勁過了,劉徹就命黃門令宣太子。並州太守的第一份奏章到達的時候,偏巧是八月十七下午,宣室內隻有劉徹和宮女、宦者。

大漢一直沒有抵禦蝗蟲的法子,劉徹也沒宣文臣武將商討此事。翌日是八月十八,休沐日,劉徹也沒心思聽音樂玩鬨,坐在宣室內唉聲歎氣,到了傍晚就收到並州太守稟告蝗蟲退去的奏章,以致於除了宣室內的人,其他人都還不知道並州發生蝗災,包括太子在內。

宣室黃門令到長秋殿時,太子正在用飯,聽到劉徹讓他去,太子立刻放下箸。三郎問:“祖父讓你過來的時候是高興還是生氣?”

黃門令驚訝,驚的是三郎不是直接問皇帝找太子何事,“陛下很高興。”

“那就是好事嘍。”二郎也懂三郎的意思。

太子經過三郎身邊,彎腰揉揉他的腦袋,“還說四郎機靈,依我看你才是最機靈的那個。”

“父親?”抓住小勺,顫顫巍巍吃東西的四郎聽到他的名字抬起頭,叫我乾啥啊。

太子回頭看一眼四郎,“四郎好好吃飯啊。”

四郎現在隻能聽懂簡單的,比如“吃飯”二字,聽見太子提到,就舉起小勺示意太子,我在吃呢。

“四郎真乖。”太子說完就往外走。

四郎聽得懂“乖”,咧嘴笑笑,就繼續吃東西。然而,他的手拿不住勺,一碗雞蛋羹連一半也沒吃,全掉在案幾和他衣裳上麵。

史瑤為了鍛煉四郎並不管他,直到他們吃好了,才讓宦者去庖廚端粥,喂四郎吃。還沒吃飽的四郎喝大半碗粥,不餓了,就奪史瑤手裡的勺要自己吃,史瑤就把勺給他,由著他吃一勺掉兩勺。

碗裡的粥全禍禍乾淨,奶姆抱著四郎去換衣裳,大郎看著滿地狼藉,忍不住皺眉,“每次四郎吃東西的時候都跟蝗蟲過境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