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清手裡的玩意了,耳邊也響起小女兒“咯咯咯”的笑聲,哦,還有拍小手的聲音,估摸著覺得很好玩呢。
自從開始義警這一行,對蝙蝠俠扔什麼的都有,但是對他扔蝙蝠鏢的,今天是頭一遭。
尤其還是粉色蝙蝠鏢。
就……
一言難儘。
看著手中明顯是玩具的蝙蝠鏢,布魯斯的內心很複雜,講道理,這個蝙蝠鏢雖然是塑料做的,但一點也沒廉價感,反而做的很精致,如果不是因為是粉紅色,他其實很樂意家裡多點這個小玩具的。蝙蝠鏢給蝙蝠家的孩子當玩具,那不是很順理成章的事嗎?就像1+1=2那樣的理所當然。
想都不用想,肯定是阿福搞來的,老管家做什麼都是對的,如果錯了那就參照上一句話。
“準頭不錯。”捏著粉嫩嫩的蝙蝠鏢,布魯斯努力讓自己心態放平。
“但這個行為並不可取不是嗎?”老管家歎著氣指出問題所在,涼涼的撇了小少爺一眼,“孩童的某些行為是模仿大人的,瞧傑森少爺和達米安少爺感情多好,維迪斯小姐這樣和老爺互動想必也是認為這是親昵的表現。”
感情好的傑森和達米安:……
彆說不可能了,光是聽到這樣的形容兩個男孩就都想吐了,我怎麼可能和這個家夥感情好!
但有一說一,這小家夥這次可能真的學他們“兄友弟恭”呢。
哎,韋恩家傳統了,哪有真的小綿羊呢?就算是脾氣最好總被戲稱為鳥媽媽的迪克,其實動起手來也是很暴虐的。卡珊更彆提了,看著文文靜靜,然而動起手來,布魯斯都討不了好。
“我覺得維斯可以開始訓練了。”達米安通過幾次和小妹追殺遊戲,真心覺得這個主意不錯。
布魯斯想也不想回絕了,“不行。”
怎麼可能讓兩歲的幼崽參加訓練!繼一米三七羅賓之後還要刷新記錄來個一米羅賓嗎?這樣戈登真的會把他抓起來的!
達米安:……什麼!一米三七羅賓?敢不敢說出來,敢說出來我就敢弑父!
老父親說不行,達米安難得沒跟他爭論,畢竟韋恩家的傳統就是你說不行我偏要乾,這一點自迪克開始,到達米安為止,從無例外。
訓練不訓練那是以後的事,現在最要緊的是參加宴會。哥譚紐約就挨著,所以出行方式定為開車去,而開的車想都不用想,絕對是那輛勞斯萊斯。
勞斯萊斯這玩意,今天要載的三個韋恩就沒一個稀罕它的,布魯斯車太多了,他更喜歡那輛慣常開的蘭博基尼,而達米安數年如一日的隻想開蝙蝠車,至於小維迪斯……
她根本不知道車是什麼。也許在她看來,這玩意還沒她飛的快,很雞肋。
說是宴會,其實托尼·斯塔克就是邀請了一些朋友到家裡來,想也知道這些朋友中超級英雄占了大半,甚至其實這就是個超級英雄的聚會。
結婚有老婆管著了,托尼·斯塔克可不敢像以前那樣見麵就要嘴炮兩句,畢竟布魯斯是攜子帶女而來,他自個也牽著小公主迎接賓客,不能當著孩子麵做不好的表率。
達米安臉臭臭的,不過他一天24小時能有23小時都是那張臭臉,布魯斯略過托尼那張讓人很不爽的臉,以布魯西寶貝的姿態問候佩珀和小摩根。
布魯西寶貝在女人中無往不利,無論是小女孩還是已婚人士,誰不喜歡帥氣多金還嘴甜的甜心小豬豬呢?
“這是我的小兒子達米安,我想你們早就認識了。”布魯斯裝作沒看到達米安的臭臉,單手拍拍小男孩的肩,笑著將他介紹給佩珀,然後又介紹起懷裡的小維迪斯,“這是我的幼女,維迪斯,剛剛兩歲,正在學說話,目前隻會叫papa。”
“papa~”小姑娘軟糯糯的喚道。
聽見為數不多會的papa,小維迪斯就跟著叫了一聲,完了還用小胳膊圈住布魯斯的脖子,似是告訴眾人“這是我爸爸”!
小維迪斯今天穿了條嫩黃色的裙子,襯得白嫩的皮膚越發白淨,黑發黑眼小圓臉,短手短腿像藕節,小鹿眼又自帶含水buff,很是能忽悠人,起碼托尼一家三口對小家夥的第一印象就很好。
托尼也越發的覺得這小崽子和蝙蝠家根本不是一路的,蝙蝠家個個都是暴力欠揍寡王臉,如同哥譚那常年不見陽光的天氣一樣陰沉沉。
“嗨,小女孩~你的名字好聽程度簡直和你好看的程度一模一樣。”托尼習慣性的甜言蜜語,說完才發覺這小姑娘還是聽不懂的年紀,對上小維迪斯懵懂無知的眼神,尷尬的張張嘴,然後繼續厚著臉皮自戀:“其實我的意思是你一定認識鋼鐵俠,畢竟那可是鋼鐵俠,全美誰不知道我托尼·斯塔克就是鋼鐵俠呢?!”
“彆說鋼鐵俠,她連美國隊長都不可能知道。”達米安沒好氣的懟道。
不知道美國隊長?
托尼突然就開心了,“你要這麼說的話,我就順心多了。”
達米安:……怕不是有大病病吧!
“達米安。”眼瞅著小兒子要開火了,布魯斯暗含警告的喚了一聲,“也許你該禮貌一些先向長輩問好。”
達米安是眾人早就見過的,也都習慣了他的臭臉,這個年紀的小男孩不都這樣,被父母帶著認人就不耐煩的樣子。
而且講實話,達米安現在已經好多了,幾年前剛被認回來的時候那叫一個熊,彆說親爹蝙蝠俠時常暴揍他,托尼這個絕對不打孩子的都想動手。
相比布魯斯·韋恩的唯一親生兒子達米安,佩珀其實更熟悉韋恩家三少,提姆·德雷克·韋恩,小小年紀就能幫養父把公司處理的井井有條,簡直不能更羨慕。佩珀時常懷疑,托尼跟她結婚隻是為了騙她幫他管理公司,然後他自己就可以更光明正大的擺爛了。
說到提姆,托尼也羨慕的不行,直說老蝙蝠不知道走了什麼狗屎運,能撿回提姆這樣白天給他管理公司批文件開會,晚上還跟著他行俠仗義的孩子。
他和布魯斯·韋恩比差了什麼?除了身高以外,人設撞得親媽都要驚呼怕不是生了雙胞胎。難道就因為他高才這麼會撿孩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