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2 / 2)

穿成炮灰他媽 情書 5779 字 6個月前

林依依說道:“我決定開一個電影公司,並且投資你的那部《驚天變》……你不是想讓我參與嗎?這樣不是正好?”

陸尋:“……”

那是想讓你以演員的身份!

不過,仔細想想,她說得也沒錯。

論錢,她如果沒錢,那這世上就沒有有錢人了……

論人脈,她的家世還真哪哪都不輸彆人,隻要有老顧和林萍女士那手中漏出一點點的分量,都夠喂飽半個圈子的人了。

隻是……

“開電影公司不是件簡單的事。”

至於有多麻煩,這個就有點複雜了。

但是萬變不離其宗,首先得要有錢,有了錢,接下來的事才能順利。

自從在孟言口中聽到張奚若這個名字後,她就無時無刻都在想……

未來,孟昱然成立的娛樂公司,專門跟男主陸明哲打擂台,而孟姍姍進入娛樂圈,專門和女主張奚若作對……

可男女主在這個世界,就相當於天選之子,想當然的,其他人所有跟他們作對的肯定是統統都沒有好下場了。

這些,有可能不會發生,但也很有可能會按照劇情的既定路線發生,關鍵在於,怎麼去規避,或者改變。

可是去演戲,她做不到……

所以用演技來逆襲,或者幫助家裡兩個崽逆襲,她沒有那麼大的能量。

但原主的錢,卻可以用來早一步進入電影市場,瓜分影視圈的影響力!

林依依自己沒那麼多錢用來投資,可原主有。

這是她第一次產生了動原主卡裡的那些錢的念頭。

如果是為了那兩個孩子,她希望自己試著去嘗試一下。

她不知道會不會成功,但不試一下又怎麼知道呢?

在第二天,林依依就決定先挑一個辦公場所。

原主名下就有不少置業,除了那些正在出租、或者租期還沒到的,餘下還有好幾個正出於空窗期。

就跟當時挑餐廳一樣,辦公地點也得合適,而且既然用於辦公,空間還不能太小。

最終選定了靠近商業區,距離家也不算遠,行車距離大概十多分鐘的一處新開發的寫字樓。

有錢、有辦公地點,剩下就是要去工商注冊,再就是各種批文了,什麼電視劇拍攝許可、影視製作許可、廣電局的什麼亂七八糟的許可證……

這個,如果沒有人做事,還真是寸步難行。

然後,林依依就開始了她的第一次招人!

林依依想要開電影公司的事,瞞是瞞不住的。

更何況,她這樣大張旗鼓地,也沒想瞞。

當林萍女士打電話過來詢問的時候,她還有點擔心林萍女士會反對。

畢竟,上一次見麵,這位女士說起影帝的時候,還張口閉口的滿嘴都是“戲子”的蔑稱……

可見她對演藝圈這一行的好感度是很低的。

然而,林萍女士在電話裡卻是一反常態:“你想開電影公司怎麼不早說?我和老顧還在的時候,也可以幫你聯係聯係人,這個圈子人脈是很重要的,而且,那些跑腿、打雜的事兒,總不能都讓你自己乾吧?”

林萍女士可以說是經驗很豐富了,幾句話就點出了林依依現在的窘況。

“我正想說招人做事呢,本來還得想等這些都搞定了,再慢慢告訴你,誰知您已經知道了啊。”

其實再想一下,林萍女士知道也很正常。

她又是找辦公場地,又是注冊公司,又要招人,忙得都沒時間自己開車了,找的還是老王師傅呢。

可要知道,家裡聘請的司機、保姆,全是林萍女士開的工資。

林萍女士才是真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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