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 無人機能賣,為何超-7甲/乙不能賣(2 / 2)

可國內並沒有匹配的相關技術裝備,發動機、氣動布局、火控雷達等方麵,都必須全麵改進。

這樣一來,還不如超-7係列的競爭力。

殲-10的綜合性能很強,操控性能也不差,主要得益於有源相控陣雷達、四餘度電傳操控係統、推重比超過10的渦扇-10發動機等關鍵係統的成果。

這是國內目前最高成果,怎麼可能賣出去?

“不要技術,購買成品如何?隻要裝備一個殲擊機師的殲-10,就能讓我國防空能力提升至少50%!”穆巴拉根本就不死心。

隻要能買到殲-10裝備巴基斯坦空軍,技術什麼的,再慢慢談。

連戰機都買不到,技術什麼的更加沒有可能。

當年中國買蘇-27,不也是先從裝備開始,然後再談技術?

穆巴拉自然不知道謝凱他們跟蘇霍伊方麵的談判內容,畢竟最早一批蘇-27都是蘇聯生產,然後轉為提供零配件中國組裝,最後授權中國生產……

龍耀華苦笑著搖頭,“將軍,我們的產能你是知道的。在殲-10之前,主力戰機都是殲-7跟殲-8這些落後戰機。目前殲-10即使開始馬力,一年產量也不超過60架……”

龍耀華不得不把產能數據降低一半。

如果開足馬力,國內殲-10年產量不會低於200架每年。

可軍方哪裡有那麼多錢?

生產完之後,閒置產能怎麼辦?

所以,到目前為止,殲-10也隻有132廠生產,每年生產的數量在24~30架之間。

解放軍已經習慣了慢慢攢家底,反正又不可能爆發大規模戰爭。

再說了,這樣的速度,一邊裝備一邊改進,要不了多長時間,說不定性能有提升了很多,如何不好?

“那超-7甲/乙這兩種呢?”穆巴拉自然知道對方的說辭。

132廠他最熟悉,如果開足馬力,一年至少能生產上百架殲-10。

當然,這是其他戰機生產任務都停止,所有產能都轉移到殲-10生產上。

龍耀華愣了。

這才是對方的目的所在。

“這個屬於404開發的產品,他們如果願意賣……”龍耀華直接推給了404。

超-7自用型號,並不是不能賣。

隻不過,前幾年是不能賣的。

一方麵,超-7甲/乙兩種型號都是殲-10的技術驗證機,不少殲-10的技術都是在這兩種型號上驗證完成,使用成熟才用到殲-10上麵的。

另外一方麵,超-7自用型號,除了動力係統,同樣采用了跟殲-10差不多的電傳操作係統、有源相控陣雷達。

穆巴拉自然知道被拒絕了。

接下來,私下找李明山等他們熟悉的負責人,得到的答案同樣如此。

無奈之下,穆巴拉隻能退而求其次,讓他們幫著說服謝凱同意賣超-7甲/乙兩種型號的生產技術給巴基斯坦,用於巴基斯坦國內的超-7升級。

“超-7A/B兩個型號,使用的火控雷達跟操控係統,也屬於殲-10的基礎呢!”謝凱有些為難,“無人機這麼先進的東西,他們完全是不識貨!”

對於龍耀華跟李明山兩人當說客,謝凱有些意外。

超-7甲/乙兩種型號,他並不想賣。

尤其是現在都是依托這兩種型號在進行緩慢的改進。

殲-10必須保持優勢才行。

目前的殲-10,跟最早期出現的F-16相比,性能要超越不少,可相對目前改進了好些版本,大幅度提升了性能的F-16BLOCK50,殲-10還有不小的差距。

同樣都是作為一國空軍低配的主力戰機,謝凱自然不願意讓國外了解到真實的殲-10性能情況。

除非讓殲-10裝備上矢量引擎,配備更先進的火控雷達,甚至可以作為局部戰區的指揮機,才適合賣超-7甲/乙的技術。

“你在擔心什麼?”龍耀華問謝凱,“你之前可不是這樣,即使我們反對,先進的戰機,你依然想各種辦法去賣。”

現在的謝凱,跟原來的謝凱有著太大的差距。

“不是我在擔心,而是這賣出去後,我們國防有著不小的風險。”謝凱沒法解釋。

總不能說,他是擔心美國通過巴基斯坦了解到殲-10的真實性能吧?

無論如何限製,巴基斯坦不可能跟美國斷了往來。

“無人機同樣也是如此,為何能賣?”李明山問謝凱。

謝凱頓時無法回答。

其實,無人機比殲-10能產生的作用更大。:,,,,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