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8章 第三十一章(2 / 2)

十五分鐘後,林初夏見到了能做決定的人,跟一看就不好惹的大佬談合作。

合作講穿了很簡單,對方負責讓完美小姐打這場官司並且保證她不會事情做到一半就反口。而林初夏要做的是她本來就要做的事,推行墮胎法案的細節化調整。

這對大佬有什麼好處?很簡單啊,客人之所以會被‘訛詐’就是因為客人沒有使用店裡的安全屋,會所一來可以借著這個點再度宣傳他們安全屋的安全性。與此同時,還可以跟店裡的姑娘們傳達,他們不是隻看錢的人,他們對姑娘們還是很保護的,保護到願意支持女性權益呢。

戴著金絲邊眼鏡比起什麼社|團|組織領頭人的大佬,外表看起來更像個斯文的文化人,文化人笑看小姑娘,“你如果要這麼談,我們就沒必要談下去了。”

話說的很好聽,實際上沒付出啊,沒好處的事,他們乾嘛乾?什麼宣傳安全屋,安全屋之前又不是沒宣傳過。保護姑娘們?當姑娘們是傻子?誰信?

林初夏想說隻要他真的做了真的有人信,抱著以防萬一的心態都會有人信,但她估計這位偽裝成文化人的大佬是不見兔子不撒鷹的主。那就談點實際的,花錢辦事,完美小姐開價一百萬美金,她願意把這筆錢給大佬點根煙。

“你想讓我自己砸自己招牌?”大佬笑了,“彆說一百萬,你想要我動手,一千萬都不夠。”

“您誤會了。”林初夏也笑,笑,“我可以換個人,那位女士的遭遇不會隻有她碰到了。您總有競爭對手,自己的招牌不好砸,彆人的招牌砸了聲音一定好聽。”

這話大佬愛聽,下巴微抬,“說說。”

說說就是換個合作方式,大佬幫忙提供個人選,她給錢買人。

“你就不怕我這樣的人還會有下一個?”大佬讓小姑娘想清楚了,食指點了下樸理嘉,“要不是你們兩認識,你可不會坐在這裡跟我聊天。”

林初夏笑歎一聲,“如果不是我們兩認識,我壓根也不會出現在您麵前。”大意了!

“怎麼著,你以為我找你,你跑得掉?”大佬笑言,“我要是真想找你麻煩,翻遍了首爾我也能找到你。”

低頭笑笑的林初夏沒說話,她可以跟對方說一句,我硬剛過的‘傻逼’海了去了,也活蹦亂跳的啊。跟國家機關比,哪怕就是韓國的國家機關,你們這些人也隻是小混混。

大佬的牌麵擺了,有機會能搞‘敵人’一次,還有錢收,大佬很滿意。滿意的讓妹妹招呼她的小朋友玩的開心點,帶著他的一眾小弟走了。

包間裡再次回歸隻剩兩位姑娘的安靜,樸理嘉問林初夏,你真的不怕引狼拒虎反被老虎吞噬?林初夏發揮演技偽裝小單純,或者說裝一把聖母。

“有些事,不能因為怕就不做啊。”聖母淺笑,散發聖光,“怕也得做,不是麼。”

樸理嘉覺得那是弱智光環,但光環籠罩的弱智願意掏錢,那就什麼都好談啊。

談妥後,林聖母在離開前狀似不經意的說了句,“我們現在應該兩清了吧?”

“什麼?”樸理嘉楞了一下,想起來,“沅彬?兩清~”

“那我等你消息,需要...一個禮拜?”

“錢到位,人到位。”

一個小時後,一百萬美金到了樸理嘉的賬戶上,妹妹打電話給親哥,錢到位了。大佬多少有些詫異,玩真的啊?這年頭真有聖母?

“你這個朋友有點意思。”

“人家錢都給了,你彆掉鏈子啊。”

“叫她明天來見人。”

完美小姐二號就這麼被樸理嘉帶到了林初夏麵前,二號經曆過的事情跟一號非常相似,按照樸理嘉的話說就是按照一號的模板找的。兩者在細節上稍顯不同的是,二號真的想敲一筆大的。

一號反抗過,至少她自己說她反抗過。二號說的是,她本來想反抗,但對方人太多,錢砸的也多,她就從非自願變成了自願。

現在呢,是二號準備反口,說自己從頭到尾都是非自願。這位比一號更豁得出去,小姐姐說,如果有必要她可以把孩子生下來,再找親爹賺的肯定更多。

林初夏無法評價二號小姐的職業....走向,但這位的性子搞不好比一號更適合做這件事。

人選定了,遊戲就可以開始了。

電影票房破八百萬,距離下線還有一個禮拜,網上吵的天翻地覆,一個新熱搜登場。一位女性被強|暴致孕,她想要打掉那個孩子,法律不允許。

新熱搜引發軒然大波,新熱搜的當事人很快就被‘無所不能’的網友們找到了詳細資料。

首爾大,大三,文學係,很漂亮。

二號小姐的學生照被掛在了網上,輿論爆炸。顏值在這個時候非常有用,一個漂亮姑娘遭受了悲劇,這個姑娘還有學識,有才華,無數人憐憫。

無數本來就因為電影跟傻逼男人吵的火氣上頭的姑娘們,一下就找到正義的旗幟,這麼一位姑娘遭受了暴力事件,還不能打掉孩子?韓國政府要完,這個國家沒救了。

網上的罵戰,現實裡的遊|行,首爾地檢前靜|坐的人群多到需要出動防|爆|警察,兩邊人牆互相放喇叭。熱鬨的呀,堪比嘉年華。

林初夏就在嘉年華場子的斜對麵,咖啡廳裡,三個姑娘坐在一張桌子。金熙真,樸理嘉和林初夏。

金熙真是資方之一,她出現不奇怪;林初夏也在就更不奇怪了。比較特彆的是樸理嘉,這位秉持著圍觀在世聖母的心情,最近對林初夏非常有興趣,成天跟著她,反正她也沒什麼正事。

林初夏也不能拒絕人家的‘跟隨’,二號小姐還是對方提供的呢。雖說她是花錢賣人,也無心再跟對方發展什麼友誼,但河都沒過,不能拆橋啊。

窗邊的樸理嘉撐著下巴望著街對麵無數跟鬥士一樣的姑娘,特彆好奇,“她們要是知道那女人是做什麼的,會不會全散了?”

“如果她們一開始就知道那可能根本不會聚集起來,但消息一點點放出去,她們先把人拉入到了自己這邊,認為自己是為正義而戰,那她們就算後麵知道了也不會走了。”金熙真還蠻喜歡樸理嘉的,對她說,“公關團隊非常貴,相信金錢的力量。”

公關團隊不止貴,套路還多呢。

在公關團隊的運營下,二號小姐起先就是個無辜到不能在無辜的受害者,是大眾心目中完美的受害者,是家貧努力學習一心向善的柔弱美人。憐憫弱小,能讓化身鬥士們的姑娘們變的更英勇。

在檢方迫於輿論壓力要公布案件的前一天,公關團隊再度下場,放出一係列真假參半的資料。先把輿論的風向扭曲到,檢方為了讓案件看上去合理,就打算給受害者破臟水。

司法機關不會撒謊?彆鬨,司法機關每天都在撒謊。國會都一天一個謊,司法機關瞎扯淡不是很合理麼。

人隻要成為群,群後麵跟著眾,這個眾就很容易被操縱成烏合之眾。尤其是在一幫拿著天價營銷費用的專業人士手裡,宣傳一部電影都沒砸那麼多錢,宣傳一個社會案件砸那麼多錢,那必須人儘皆知啊,不然錢花出去乾什麼的。

人儘皆知的案件讓男女對立更凶殘,男人們抓著二號小姐是特殊職業的靶子,咬死她活該,還說她就是想敲詐。而女人們站住的立場是,你們這幫人就是想潑臟水,哪怕就是特殊職業又怎麼了?那是人家的自由!跟這個案子有關係嗎!

【你們能不能好好了解一下內情再出來說話,不要成天秀不到十的智商,人家要是想訛詐直接要錢啊,人家現在想要的是打掉孩子!為什麼告強|奸,不是為了要錢,她甚至都不是為了懲罰傷害她的人,她隻是想打掉孩子,她得證明這個孩子是因奸|致孕!這才是我們國家法律最傻逼的地方!懂不懂啊!】

【必須找到生物學上的父親才能簽字打掉孩子是什麼腦殘法律?怎麼證明生物學上的父親?把孩子生下來證明啊!她得引產才能做DNA鑒定,你們現在不給她墮胎,需要生物學上的父親簽字,簽NM!邏輯都不通!什麼傻逼定出來的規矩!】

【成天抓著人家做過小姐想怎麼樣?轉移注意力啊?我話就放在這裡,彆說她做過什麼職業,她就是跟電影裡一樣同男朋友在一起,哪怕是同老公在一起弄出懷孕了,她不想要那個孩子想墮胎難道就不是天經地義的了?我們的子宮為什麼要讓你們決定啊?我是你媽?必須得生下你?】

【是法律要求她提供生物學上的父親,人家想辦法弄來了生物學上的父親啊,告強|奸怎麼了?有什麼問題?不是你們要求的嗎?國會的一幫男人是沒有腦子嗎,光又屁股坐在位置上?人家按照你們的規矩來,你們又反口說什麼小姐如何如何,乾什麼,職業歧視啊?當初公開讓特殊職業女性去賺美軍錢的人呢?還不是國會上的那幫人?讓人家去做小姐的,鼓勵人家去賺外彙的,就TM是你們!】

想當年,韓國一窮二白之時,乾出的弱智事件非常多,什麼鼓勵女性下海賺外彙也隻是其中之一。不過這些跟這個案子無關,跟這個案件有關的是,被告們反訴二號小姐名譽損害。

在隻有一號小姐時,對方不可控林初夏隻能利誘,所以在自己會掏錢的基礎上還在官司中加上了賠償。有了樸理嘉,二號小姐就很好操作了,根本沒有要賠償,主攻的就是合法墮胎。也是因為沒有要賠償,隻是象征意義上的要了一元錢,所以敲詐這個點站不住腳,被告們隻能反訴名譽損害。

新案件一出,網上的男人們歡慶,女人們罵罵咧咧,而林初夏簡直想開香檳。

太好了!

一號小姐出現反訴很麻煩,二號小姐出現反訴簡直是大幸運!

那幫被告們大概是在律師的建議下準備把二號小姐拖死,賠償金開出了天價。天價的賠償金讓案件變的很麻煩;天價的賠償金讓無數垃圾都不如的男性網友叫囂著,就是應該給那女人一個教訓;天價賠償金也引發了女權組織的強勢關注。

韓國女權組織一貫走極端路線,這邊幾乎溫和派女權,就是剛。本來這個案子她們就有在跟進,但涉嫌刑事犯罪,大家能做的有限,如今出現天價賠償金,那就是正義必須是我們的!

你們睡了姑娘不給錢就算了,還要姑娘倒貼錢?這就是男人???

此時電影已經下線,沒有電影什麼事了,林初夏更是隱身其後。她倒是想要去參加遊|行,但她代表的不止是自己,還得對整個電影項目組負責,她能公開發表論文探究韓國法律是否有瑕疵,但她不能公開站在韓國法律是傻逼製定的立場上。至少不能是作為項目投資人參與這件事。

引爆此世的林初夏隱身了,想要把事情鬨的更大的女權組織聯合了起來,案件直接由他們接手,一整個律師團都組起來。就為了跟一幫白睡還想讓女人倒貼錢的被告們剛到死。

案件從夏天鬨到了秋天,鬨的本來如同滾燙油鍋的輿論場都因為時間過長漸漸平息。消耗的時間過長,再怎麼是鬥士都有自己的生活要過,不能完全脫產就投入到鬥士的戰鬥裡,能堅持一、兩個月就已經算長的了。

秋末要入冬了,案子基本已經算輸了,贏了也沒意義,因為二號小姐已經不能再墮胎了,她隻能生下來。

秋末要入冬了,首爾法院門口,林初夏在車裡等一個結果,等法院宣判。

女朋友一直在忙,忙自己說了解也了解說不了解就真的很不了解的事,男朋友在女朋友忙起來時特彆乖巧,儘可能不去給女朋友惹麻煩。沅彬在家都不靠近書房,他有次想給林初夏送個水果,門一開,自家女朋友正在視頻會議,她激烈的說出的每一句話拆開文字沅彬都明白,合在一起變成一句話,他完全聽不懂。

隨即,老老實實退出去,再也不去了。

女朋友忙碌了半年的事總算有了結果,男朋友充當司機帶女朋友來等結果。

沅彬已經做好了安慰林初夏的準備,因為大家都離開了,每一個原本圍繞著女朋友的人都離開了。不論是閨蜜金熙真,還是不知道為什麼跟林初夏關係就變親密了的樸理嘉,還有一幫因林初夏在乾‘大事’圍繞在她身邊的人,他們陸續都散了。

沒有必要再留下啦,這件事基本已經被判定不可行,網絡輿論、現實遊|行、連靜坐都搞了,國會還是安靜的跟集體死了一樣。夏末,誰都知道了,這件事不可行,林初夏就是白用功,圍繞在她身邊等著搞大事的人眼看搞不成,可不就都散了麼。

如今已然秋末,如今都要入冬了,今天法院才要宣判一個女人可不可以打掉,她已經不能墮胎的孩子,還有什麼意義呢?

車內很安靜,林初夏表情很嚴肅,沅彬不想打擾她就不說話,隻在心裡默默準備好要如何安慰她。

你已經做的很好了,你儘力了,是世道不行不是你不行,你做的非常好巴拉巴拉。

手機鈴音打破車內的安靜,沅彬看著林初夏接電話,看著她的笑容一點點變大,大到嘴角都要裂開了。

“你....”

“成了!”

林初夏摔了手機,拽過男朋友的領子就是一個深吻,絕對的勝利之吻!

勝利什麼?勝利外行人不懂的,律法不止是文本上的條例,還有過往判決作為依據。換句話說,就是隻要有一例最高法院判定可以墮胎的案例,那之後所有的女孩子們都能在申請墮胎時用這個判決作為依據。

也就是說,林初夏的小目標實現了,那條關於墮胎的支線法條沒有寫進文本裡,但它作為判決依據寫進了所有律師的備忘錄裡。以後姑娘們隻要找到律師詢問要怎麼打掉孩子,律師們就可以翻開小本本告訴她,這樣就行,這是有前例的。

沅彬看著激動的雙眼放光的女朋友,默默把安慰的話都咽下去,他還是.....不要暴露智商好了。

“你是英雄呢!”男朋友捧著女朋友的臉,“超級帥~”

女朋友假裝謙虛,“也沒有啦~幕後英雄~”

“幕後英雄也是英雄啊~”

“那你是幕後英雄的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