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5 幽靈號2(2 / 2)

“最開始,它戴在妻子的脖子上,她把項鏈取下來掛在浴室裡,但是忘了帶走。然後她女兒走進去,看見這條項鏈就試戴了,還戴著它出去跟男朋友約會。”

謝天隱約聞出了家庭倫理劇的味道。

他在猶豫要不要讓傻弟弟繼續聽下去。

夜鶯聽得津津有味,時不時追問一句然後呢。

由於她的捧場,珈藍給這個故事添了更詳細的描述。

過程大約是這樣的:

女兒戴著項鏈去男朋友家玩,項鏈落在床上;

她的男朋友並不隻有一位女友;

女兒離開他家去上課了,過了一會,他的第二位女友上門,躺在同一個地方跟他大談人生;

就在人口繁育的重要時刻,女友二號被床上的項鏈硌了一下。

她把項鏈抓起來,辨認上麵的特征,尤其是內測印的名字和編號……最後她憤怒地甩了男人一巴掌,抓起項鏈跑了出去。

“噫……”

故事的真相很簡單:

女友二號就是項鏈的原主人。

也就是那位跟自己女兒冷戰的妻子。

母女倆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共享了男友,而且證據確鑿。

這條項鏈本來該被收起來,從此不見天日。

問題在於,女兒以為它被自己弄丟了,她下課跑回家跟媽媽承認錯誤,話到一半,發現項鏈居然在媽媽房間裡!

母女倆看著彼此,場麵一度非常……

“那你是怎麼跟他說的?”夜鶯興奮地問。

“我說……你先把錢給我。”珈藍說著,把一個飽滿的錢包拿出來,“然後,當然是實話實說咯。”

“小心他帶齊人手來封你的口。”蘭疏影看向夜鶯,“你呢?”

夜鶯局促地眨了幾下眼。

她也摸出一個錢包:“我跟人借的……”

“哦?”

“嗯?”

“我問他身上帶錢沒有,給我一點。他給完就跑了,我還沒來得及跟他商量什麼時候還……”她又眨了眨眼。

眾人交換了無奈的眼神。

大約可以判定:

所謂“借錢”的過程,應該沒有她描述得這麼和平無害。

不然能讓人家給完就跑嗎?

夜鶯小聲補充了一句:“當時我們在一條巷子裡,我是在他背後說話的,他沒看見我的臉。”

言下之意,犯罪證據也沒有。

蘭疏影暗道: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

她絕對不會認為夜鶯的作風是被自己帶出來的。

珈藍唇邊帶笑,用小臂搭住夜鶯的肩膀,對蘭疏影說:“現在就剩你了。”

“嗯,”蘭疏影在口袋裡摸索著,“我沒賺到錢,不過我找到這個……你們看看。”

她拿出一張對折的招聘啟事,展開。

大家首先看到了落款:

aaa消毒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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