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100(2 / 2)

快穿之教父母做人 孺人 13053 字 3個月前

站在謝菊華身後看牌的沈誌群就忍不住開口了,“聽話?她哪裡聽話了?家裡現在鬨的最狠最不聽話的就是她了……”

吧嗒吧嗒的,就是一長串對沈念的數落和不滿。

謝菊華還時不時的,在旁邊進行補充。

“養她是白養了,好在我們還有蘭蘭和濤濤……我家這兩個懂事多了,濤濤昨天幫我掃地了,蘭蘭昨天也把碗給洗了……”

跟對沈念的不滿相比,沈誌群和謝菊華提起沈蘭和沈濤,是滿口的誇讚不絕……可他們兩口子卻從來不會去想,在這之前的八年裡,這些事情,全都是原主一個人包了。

甚至,她做的比這還要多多了,可卻未曾聽見沈誌群和謝菊華去對外麵的人,這般的誇讚過她……

而這種話說的次數多了,也免不了傳到了沈念的耳朵裡。

沈念在乎嗎?

她不在乎的。

甚至她認為沈誌群和謝菊華說的並沒有錯,現在的她確實靠不住了。

*

寄宿的生活很舒適,時間自然就過得很快。

沈念每周末掙兩天錢,周一到周五在學校裡努力學習。而她的成績也不是曇花一現,從上學期期末開始,到這學期的期中開始,再到期末考試,沈念每一次都牢牢占據了年級第一的位置。

期末考完,便是暑假。

放暑假的第一天,沈念就乾了在外人眼裡的一件大事,她竟然花錢買了一輛三輪車。

更不知道她打哪進來了一批孩童衣物,然後就見著她開著那輛三輪車,也開始趕集擺攤了。

原主從七歲被接來開始,就跟著沈誌群和謝菊華跑趕集趕了整整八年,擁有原主記憶的沈念,很清楚的知道小鎮附近每一個集市的趕集點和時間。

沈念沒有租攤位,她半路插進來的,想要租到好點的攤位本就不容易。再說了,她隻能做兩個月暑假,租一整年不劃算,短期的兩個月,人家集市管理點也不願意租。

不過這種集市也有一個好處,那就是有些地方是不需要租金的。你隻需要比彆人去的早,就能按照想到先得的規矩,占據一個不算很差的位置。

沈念有三輪車,她也起得來。

*

沈誌群和謝菊華是知道沈念擺攤的事的,畢竟沈念的那些衣物和三輪車,都在一樓大堂裡擺放著。

可生意的事,卻是從其他擺攤的熟人那裡知道。

“誌群,菊華!”一個相熟的老鄉在某一天跑過來問他們,“你們家沈念生意那麼好,你們怎麼不過去幫忙啊!”

謝菊華愣在了當場,“她生意很好?”

老鄉用羨慕的語氣回到,“好的很呢!買東西的鄉民們,人擠人的……”

謝菊華和沈誌群麵麵相窺了一下,待不住了,謝菊華就讓沈誌群看攤位,她趕緊讓這個老鄉帶她去沈念那邊看看了。

到了沈念擺攤的路口,果然見著沈念三輪車停放在後麵,前麵的攤位前,擠滿了鄉民們在挑選衣服。

沈念就站在中間,手腳麻利的收錢裝袋,旁邊放著一個大喇叭,喇叭裡麵在喊著,“六塊錢一件,褲子衣服,通通六塊錢一件!兩件以上一律五塊!”

“五塊錢一件?她還真去搞這種貨了啊!”謝菊華吃驚的不行。

這些其實原主曾經是有跟她提過的。

原主是一個對人的情緒感知特彆敏銳,且又特彆細心的人。她在跟著謝菊華和沈誌群出攤的這些年裡,除了幫自家做事,也會主動幫一些熟人小忙。

誰家的生意好,又是依靠著什麼好起來的,原主便摸了個門清。而且她還很聰明,在幫忙的時候那些大人的談話,她全都記在心裡。

於是,原主在有一年冬天,見著有一家賣鞋子的人生意超級火爆的時候,跑去跟沈誌群和謝菊華提建議,“爸媽,我有看了,這幾年咱們攤位上的生意沒以前好做了。咱們換一下吧,去那些批發老板那裡,問他們有沒有尾貨,隻要價格便宜,有點瑕疵也沒關係。咱們全包圓了回來,搞這種大甩賣,生意一準好!”

可那時候,謝菊華和沈誌群非但沒同意,反而罵了原主一頓。

沈誌群說她,“你彆看著彆人生意好,就以為生意好做了。還有瑕疵,有瑕疵的東西你拿去賣給誰?再說了,你弄那麼多貨回來,萬一賣不出去,砸手裡了,咱家虧不起!”

於是,原主就不再提這個了。

可是之後很快,就有彆的人開始搞這種銷售。

他們靠著價格便宜,且售賣的東西都是符合過來趕集的村民們的日常需求品。於是在接下裡的六七年裡,那些人就靠著這種售賣方式在各個鄉鎮擺攤,賺了一筆狠的。

一直到後麵賣的人多了,且網上購物的也多了,這種生意才漸漸的不行了的。

當然,這種生意都做不下去了,如沈誌群和謝菊華那種方式的擺攤,就更做不下去了。

最後他們兩口子見著擺攤賺不來錢了,就舍棄了擺攤,回老家種地去了。

*

沈念並沒有擺攤的經驗,但是原主有。

原主很清楚的知道,在鄉鎮上趕集售賣東西,首先這東西儘量要是村民們的日常必需品。其次,價格以便宜為主。

就像現在售賣的這些衣服,款式好不好看其實並不是最主要的,隻要不是奇形怪狀的,價格合適,就算有哪裡臟了一點,亦或者脫線的地方,也一樣可以銷售出去。

擺攤很辛苦,可是原主和沈念都不是怕辛苦的那種人。

沈念有很多種方式可以掙到錢,但是在每一個任務世界裡,她都會儘可能的選擇,按照原主的能力去掙這個錢。

*

沈念這邊生意這麼的好,沈誌群和謝菊華那邊心裡就不好受了。

外人誇沈念能乾,會做生意這樣的話,聽在沈誌群和謝菊華耳朵裡,也更是紮心的很。

是,沈念能乾會掙錢。

可那又怎麼樣?

她的錢掙再多,也不願意給一分一厘給到家裡。

“沒良心的,白生養她了。”謝菊華憤憤的罵道,“自家生意這麼不好,以前也沒見著她幫家裡出主意。現在自己乾了,掙的錢自己拿著了,她就厲害起來了……”

罵這些話的時候,謝菊華全然不去提原主曾經提過的那些建議。

沈誌群也不滿道,“她現在掙的比我們還多,她怎麼還有臉逼著我們給她出生活費和學費!”

*

沈念賺錢很快樂。

她用原主的本領賺錢,更讓這具身體快樂。

謝菊華和沈誌群就是在這個時候,氣衝衝的找上沈念,再一次表達,他們認為沈念現在已經自己賺錢了,不該他們出生活費和學費了的意思。

而且跟之前幾次不同的是,他們這次的態度格外的堅決。

沈念沉默了。

沈誌群看著這樣的沈念,覺得她太過於安靜,便說道,“你也彆想著去找你妹妹和弟弟,你找他們,我們就找你!”

沈念深深的看了他們倆一眼,轉身就出了門。

就這麼走了?

做好了沈念會激烈反抗心理準備的沈誌群和謝菊華,錯愕又難以置信。他們甚至一早還讓沈濤和沈蘭先躲起來,以防萬一。

沈誌群,“她這是同意了嗎?”

“應該是的,她最近不是賺那麼多錢了嗎?”謝菊華不滿的說道,“她現在不差我們那點錢了,翅膀可不就更硬了。”

結果一小時後,他們倆被請進了派出所。

在派出所裡,謝菊華和沈誌群看到了沈念。

沈念坐在椅子上,在他們進來的時候,衝著他們晃了晃手裡的手機。

這是她賺錢後自己買的,剛剛兩人說的不想給她出生活費和學費的話,沈念錄音下來了,拿去報案。

雖然不能當證據用,但警察同誌還是負責的把沈誌群和謝菊華請過來了。

此刻,派出所裡的警察同誌,用著非常嚴肅的語氣跟他們說,“我們接到報案,說你們做父母的不願意給未成年的孩子出學費和生活費!”

骨子裡其實是窩裡橫的謝菊華和沈誌群,便對著警察同誌連聲解釋,他們沒有,他們隻是見著沈念自己能賺錢了,才讓她自己出這個學費和生活費的。

可換來的是警察同誌更嚴肅的一通批評和教育,並且告訴他們,沈念尚未成年,他們兩口子必須承擔她學費和生活費。否則就是觸犯了遺棄罪,是要被判刑和坐牢的。

直把謝菊華和沈誌群嚇得連連表示,他們不敢了,他們一定會給沈念出學費和生活費的。

*

出了派出所,謝菊華崩潰到哭出來了,“我這是造了什麼孽啊,怎麼生出你這麼個不孝女出來?頭一次見到去派出所告親爹媽的……”

沈誌群也恨恨的說,“早知道,當初你一出生就該掐死你!”

前麵兩個世界,都用遺棄罪成功把原生父母送進去吃了牢飯的沈念,淡淡的開口了,“掐死孩子屬於故意殺人罪,尤其是你們這種惡意下的謀殺,將會被判刑十年至無期。”

說完,沈念頓了頓,問道,“你們是覺得外麵謀生太苦了,所以這是打算去蹭國家免費的飯吃嗎?”

誰特麼的想去蹭國家這個免費的飯吃啊!

謝菊華和沈誌群被沈念氣得,站在那裡,久久說不出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