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1 / 2)

李雲歌是典型的農家男子,乾活的好手,力氣勁可大。他身材高挑,皮膚是小麥色,上挑的丹鳳眼極具氣勢,這是一個相貌姣好的潑辣男子。

原身記憶裡兩兄妹吵吵鬨鬨,跟仇人似的,互相看不上眼。原身不服管教,李雲歌就直接上手,他力氣大,原身瘦弱不堪,常常被擰的要死要活,認錯認得一個順溜,可惜死不悔改。

南息擺擺手,急忙解釋道,“哥,哥,怪我,昨晚我去朋友家睡了,鞋子一早掉溝裡了,咱趕緊回家,彆讓阿爹等久了……”

提到阿爹,李雲歌的注意力一下子被轉移了,眉目間染上了幾縷憂色,剛剛的氣焰一下子煙消雲散。也就沒有追究南息話裡的漏洞,原身哪裡有什麼朋友,靠那些個狐朋狗友估計隻能睡大街了。

李家原本也是殷實人家,然自李母幾年前進山把人給摔沒了,李家的日子一日不如一日,李父鬱結在心,臥床不起。原身不學無術,挑不起家庭的擔子,就全壓在李雲歌一人頭上,硬生生把他拖成大齡剩男,二十歲的年紀還嫁不出去。李父的病離不得藥,今天是月末,李雲歌特地去醫館拿了藥。

為了維持生計,李雲歌在鎮上擺了個攤子,專賣男兒家飾物,包括頭花繡帕抹額等玩意兒。時下男子的妝容並不誇張,發間戴簪子,頭花,係發帶都與自身相得益彰。百花鎮並不是一個貧窮的地方,相反,它很繁榮。

百花鎮的花與酒都很出名,吸引了不少遊山玩水的富貴閒人,更何況皇家認可的第一寺廟萬福寺就在這邊的山上。

因此,李雲歌的攤子生意還不錯,勉強能家裡維持一大筆開銷。

南息悲哀地意識到,窮的不是這裡,而是她家。

李雲歌帶著南息到街口搭驢車回村。

此時大清早的車上沒啥人,趕車的大娘熟撚地同李雲歌招呼道,“李小子,又給你爹拿藥呢?趕緊上車,大娘捎你回去。”

這大娘是同村的嬸子,南息有了原主記憶並不覺得多陌生,正欲開口打個招呼,李雲歌爽朗地笑道,“大娘今兒個又要麻煩您了。”

“哈哈,不麻煩……”

兩人閒話家常,硬生生把南息給忽視了。

南息:……

原本還糾結會不會遭受白眼啥的,這下好了,人家連一個眼光都沒給你。

若是原身,此刻心底怕是惱火極了。怎麼說也是村裡狗憎貓嫌、遊手好閒的痞子,就這樣被無視了,她還要不要麵子啊?原身是李家養女,除了李母一家子對她上心,村裡的堂叔堂嬸們對她都是一副不冷不熱的態度。寄人籬下的日子不好過,再加上原主心思敏感狹隘,彆人對她無視一分,她便在心底恨上一分。

此刻,若是原身還在,大概又在心底暗暗給趕車大娘記上一筆,改日帶著她的狐朋狗友給報複回來。

南息心底歎息,原主從小在異樣目光下長大,一是因為李家村沒有□□的風俗,若不是原身流落此地時李父一心求女,執意留下她,原身早就不知去處。二是因為原身姓南。姓南原本沒什麼不妥,壞就壞在鄰國以南為國姓。如今天下三分,分彆為玉水國、慕南國、巫國,南息所在的便是玉水國,幾十年前才堪堪戰亂初平,這些村民多多少少有著家國情懷,因此更是處處排擠原身,說來可笑,原身五歲流落至此,愣是沒交上一個真心待她的朋友。

原身一邊覺得自己低人一等,一邊心底止不住的滋生怨恨,是一個會嫉妒會憤怒會感到不平的思想偏頗孩子,但南息卻是個成年人。

她不僅不會惱,還微微一笑,默不作聲地上了驢車坐在一旁,安靜地看大娘一邊趕車一邊聊東家長西家短,時不時地頷首以示讚同,簡直與往常判若兩人。

大娘心底狐疑,往常她接這小崽子下私學,哪次不是眉不是眉,眼不是眼的?這次大大方方的,彆說,還真有兩分讀書人的樣子。

若是南息知道她心底的想法,指不定嗤笑成什麼樣子。

讀書人,嗬,原書的女主宋瀟瀟便是這樣的一個讀書人。劇情中為了更好地替發揮女主光環,塑造了一個“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背景時代。

此時天下戰亂初定,百廢待興,各種製度陸續恢複,舉國皆求治世之能才,女主正是在這“千呼萬喚”的時代召喚下,從現代的一個普通的中文係學生穿到女尊王朝,賣弄文采學識,吸引各路美男視線,在異世發光發熱。

現在人人意識到讀書的重要,不少鄉紳大儒紛紛成立私學書塾。

原身便是在鎮上的柳家私塾讀書,不過現在這書還能不能繼續讀下去還說不定,因為昨天原身被夫子給勸退了。

南息心裡琢磨,除了原書劇情外,原身雖然隻是個連麵都沒露的炮灰,但一屁股的事一點也不少。

一路上南息把記憶梳理一遍,然而快到李家村之時,沒等他們下車,有人在村口大叫起來,“雲哥兒,不好了,你爹快不行了!”

李雲歌一驚,唇色煞白,一把掀開簾子,沒等驢車停穩,就從車上跳下來,顧不得一個踉蹌就疾步往家裡奔去,南息動作一頓,下意識地跟上去。

李阿爹雖一直臥床不起,但病情還算穩定,不過是拿會兒藥的功夫,這一下子怎麼就突然不行了。

破舊的小院子擠滿了人,門口還圍著一群鄉裡鄉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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