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時候的路德維希隻叫路德維希,還沒有冠以阿斯蒙蒂斯之名。他優秀、勤奮且努力,就像植物渴望雨露一樣,渴求著魔法知識。學校裡無數的導師都曾堅信,如果路德維希選擇在自己所教的領域發展,他一定會成為跨越時代的天才。
可惜,這位天才在畢業後,並沒有選擇在任何一個法師塔深造,而是遠赴了魔族戰場。
這樣的選擇甚至驚動了校內為數不多的大魔導師,他們紛紛來和塔西佗校長拍桌子抗議,並揚言如果允許這樣的人才前往戰場,那就是一場對學術未來的謀殺。塔西佗一定會成為這個紀元最大的傻瓜。
塔西佗校長也不想當傻瓜,但路德維希去意已決,那雙漂亮的紫眸中正醞釀著風暴,他注定不凡,不管身處何方。
一個半月前,塔西佗校長突然接到了來自路德維希的消息,當聽說他有意回校完成自己當年沒能及格的古典樂賞析時,老校長是欣喜的,但也有那麼四五分的意料之中。他就知道,這種有強迫症的學霸,早晚有天會回來讓他的成績變得完美無缺。
塔西佗校長唯一沒想到的是,看上去與多年前孤零零一個人上山求學時一樣冷硬的路德維希,會主動開口想要和阿諾成為舍友。
雖然不知道為什麼,但塔西佗校長的直覺告訴他,這說不定會成為一次偉大的改變。
所以他幫人幫到底,又給兩人套上了一層指導關係。
不過,在這對學長學弟認識的第一個晚上,照顧關係就來了個兩極反轉。阿諾萊德今天實在是太累了,他經曆了慢節奏人生中太過豐富的一天,在校醫室說著說著突然就睡了過去,連招呼都沒有來得及打,就像斷了電的機器。讓他在校醫室睡一晚也是可以的,但……
路德維希也不知道自己怎麼想的,等他反應過來的時候,他已經抱著一身甜點香氣的光明精靈,回到了橡木樹。
路德維希的屬下波波巴瓦,就恭順地等在紅磚建築的門口,見到這一幕時,整個魔都要不好了。
偏偏路德維希麵色如常,單手抱著懷裡的精靈,用另外一隻手對波波巴瓦比了個噓的手勢,好像這本就沒什麼大不了。他先把阿諾送到了宿舍,然後才回到自己的套間聽屬下彙報。像路德維希這樣身份特殊的學生,空堡裡還有很多,學校也很靈活地為他們處理事務打開了方便之門,好比允許登記過的下屬自由出入。
波波巴瓦是路德維希的心腹之一,沒什麼腦子,但武力值空前。他為他的主人帶來了兩枚記憶水晶,分彆記錄了阿諾上學期末考試失誤時的畫麵,以及今天補考時釋放禁咒火焰的模樣。
身材高大如野獸,素有“屠夫”之名的波波巴瓦,此時正心甘情願地垂著頭,隨侍在路德維希的椅子旁。他不敢妄加揣測主人的心思,隻敢按照自家大人的吩咐做事,從主動消失到及時出現,每一個尺度都把握得分毫不差。
隻是……
波波巴瓦可以對黑暗神發誓,記憶水晶裡的精靈釋放出的紫黑色火焰,正是自家大人在潘地曼尼南戰場的成名技,禁咒.炎魔降臨。
用法杖射出一條或多條烈焰巨龍,在戰場上長驅而過,清理出一條或一片焦土,宛如史詩中炎魔誕生時生靈塗炭的畫麵。最早一批跟在路德維希的魔,都曾無數次目睹這無情的業火,是如何一次次點亮戰區的夜空。其聲通天,其力徹地,火焰所過之處,絕無一魔生還。
路德維希在“征服者”這個稱號前,曾被譽為“縱火之魔”。
不管是波波巴瓦,還是哪個追隨路德維希的軍團長,在此之前大概都想象不出,有一天,這樣的禁咒火焰,會被一個隻有一百八十歲的精靈所掌握。
理論上來說,這樣的禁咒不要說模仿了,根本就不可能被學習。
“除非是公爵大人親自教的。”波波巴瓦的另外一位同事——設法拿到這些畫麵的渡鴉人——如是說。
波波巴瓦一開始隻覺得他那自詡精明的同事,怕不是在上次的海戰裡往腦子裡進了太多的水。但是,在他看到自家大人親自在夜幕中抱著精靈回來的畫麵後,他不算發達的大腦,也開始不受控製地浮想聯翩。
因為就在差不多一個多月前,他家大人在匆匆平定了魔族戰場後,第一時間做的既不是接管各方勢力,也不是整頓死傷無數、可以分分鐘為他掌控的魔神血脈,隻莫名決定了要前往中域。沒有魔知道征服者為什麼要這麼做,但哪怕是七十二柱魔神中最傲慢的巴爾一族,也不會狂妄的覺得,魔族在剛剛結束內戰的當下,就適合重新挑起和中域的戰爭。
那路德維希大人前往中域,能得到什麼呢?波波巴瓦的腦海裡,突兀地閃過了記憶水晶中精靈的一個回眸,銀色的長發就像夜晚流動的星河,整個精靈已經美的超越了種族。
不不不,波波巴瓦連忙搖頭,想要把這些奇怪的心思甩出腦海,自家大人怎麼可能像他一樣低級趣味?
無獨有偶,路德維希也在一遍遍確認著記憶水晶的精靈。
那位王弟連表達驚訝都是緩慢的,剔透如湖水的綠眸一點點睜大,瞳孔卻反而慢慢收縮,精致又不失優雅的動作,為他整個精靈都蒙上了一層茫然的薄紗。薄紗下,是對方單手就能被輕易折斷的脖頸,脆弱而又纖細,宛若瀕死的天鵝。
而這隻小天鵝,前不久還全無戒備地沉睡在他的懷裡,一起一伏的淡色唇瓣,吐著說不上來的奶油香氣。
在路德維希把阿諾放到層層帷幔之下的高床軟枕上時,阿諾好像迷迷糊糊地醒了,又好像隻是在說夢話,他隻是用很輕很慢的語氣鄭重承諾:“彆——怕,學——長——罩——你。”
不算聰明的精靈,明顯誤會了校長讓他給路德維希當指導學長的原因。
但莫名地,這一幕就讓路德維希想起了當年,他第一次吃到口味正常的麵包。他們告訴他,那叫牛奶布裡歐修,是牛奶做的米。酥脆的外表呈現出非常漂亮的金黃色,一口下去內部卻柔軟到不可思議,高糖注定帶來細膩的口感,宛如冰激淩融化在了舌尖。
他真的一點也不愛吃酸的。
卻嗜甜如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