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第 47 章(1 / 2)

再嫁東宮 深碧色 5485 字 3個月前

第047章

恒仲平向來喜歡那種溫柔體貼的女人, 最好是能對他言聽計從才好,這還是頭一回同囂張跋扈到這般地步的姑娘打交道。

他眸色微沉,抬眼打量著柳眉高挑的沈瓊,隻覺著難以理喻——裴明徹怎麼會喜歡這樣的女人?不僅不加以管束, 甚至還由著她這般肆意妄為。

若不是顧忌著裴明徹, 恒仲平是壓根不想理會這件事的,但如今也隻能勉強尋出些耐性來,向著沈瓊問道:“你還有什麼話可說?”

“我本來是想著,就算如今沒有情分了,但念在這些年的份上,大家好聚好散就是,並不想鬨得太難堪。”沈瓊也不見外,直接在恒仲平對麵坐了,“可既然將軍執意不肯,那少不得就要算算了。”

恒仲平擰起眉頭來, 尚未來得及說話,沈瓊便又道:“先來算一算銀錢吧。當年晴姐帶來的嫁妝, 以及這些年來我讓人送來的年禮和銀錢,滿打滿算也有上萬兩了吧?晴姐並不是那種揮霍無度的人, 那麼,銀錢都去哪兒了?”

沈瓊說這話時, 不自覺地帶出些諷刺來, 臉上那笑落在恒仲平眼中, 可謂是紮眼得很。他下意識地想要反駁一句“我怎麼知道”, 可話到嘴邊,卻又險險地咽了回去。

他還真知道。

許多世家大族,表麵上看著繁盛,可實際上卻並沒那麼闊綽,尤其是像恒家這種家風清正,並不會鑽營算計的。一年到頭的往來應酬總是少不了的,能維係住顏麵已是不易,並沒有多餘的銀錢去做旁的事情。

恒仲平倒也沒有打過江雲晴嫁妝的主意,可江雲晴本就是體貼至極的人,又極喜歡他,知曉他有什麼鐘意的東西時,便會主動想法子給他買回來。

就譬如他如今身上佩得這把匕首,是當年西域商人帶到京城來的,說是天外隕鐵製成,吹毛斷發削鐵如泥,喊價近千兩銀子。

恒仲平一見便看上了,愛不釋手,但並沒有這個閒錢,最終隻能忍痛割愛。

他回府之後仍舊念念不忘,提起來也是悵然若失,江雲晴知曉此事後,便拿出銀票來給了他的小廝,悄悄地將那匕首買回來,當做是生辰禮送給了他。

除此之外,還有不少旁的東西,零零散散的不大起眼,可真算起來,也不是小數目。

再有,當年大夫人尚在的時候,府中諸事是她管轄,並不會克扣沈家送來的年禮,儘數都送到了綠漪閣來。可三年前大夫人亡故之後,錢氏掌家,便開始在其中動手腳。

恒仲平並不管後宅事,但也不是傻子,隱約知道一些。他警告過錢氏,可才一開口,錢氏便開始拿帕子抹眼淚,很是柔弱地同他哭訴府中的難處……

所以到後來,他便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如今被沈瓊這目光冷冷地盯著,恒仲平被迫回憶起了那些被自己拋之腦後的事情,半晌沒能說出話來,氣勢也不似先前那般。畢竟吃人嘴軟,拿人手短的道理,他也是明白的。

沈瓊將他這變化看在眼中,嗤笑道:“真是有趣啊,明明知道得一清二楚,可隻要沒人提,你就也當做什麼都沒發生過。”

這也算是人之常情,劣根性使然,總是會自欺欺人,仿佛隻要不去想就可以不心虛。

“是晴姐性子太好,怕你難堪,所以從來隻字不提。”沈瓊言辭間徹底沒了顧忌,句句戳心,“若換了我,非得一日提三次不可,免得你順勢裝傻充愣。”

所謂“會哭的孩子有糖吃”,像江雲晴這般性子軟又格外隱忍的,若是遇著沈瓊這種心善的,那算是大幸;可遇著恒仲平這種,便是一腔赤誠喂了狗。

恒仲平的臉色難看了不少,動了動嘴,但仍舊什麼都沒說出口。

歸根結底,他也就在情|事上風流荒唐些,但卻並不是個寡廉鮮恥的人,如今被人問到臉上來,也說不出什麼為自己開脫的話。

“從前晴姐喜歡你,甘願給你做這些事情,我也沒什麼可說的。”沈瓊冷聲道,“可如今她不喜歡了,那就煩請少將軍看在那真金白銀的份上,放過她吧。”

恒仲平沉默不語,可呼吸卻變得粗重了許多,半晌之後,方才沉聲道:“那些銀錢你去算個明白,我會想辦法還你,但是人我不會放。”

這回答著實是出乎意料,沈瓊難以置信道:“為何?”

“她是我的人,”恒仲平長出了一口氣,又抬眼同沈瓊對視著,“我喜歡她的模樣性情,多年來感情深厚,豈能……”

這話還沒說完,沈瓊便忍不住笑了起來:“哈,感情深厚?”

她一想起來自己到京城來,想方設法地混進將軍府,見著江雲晴那疾病纏身瘦骨嶙峋的模樣,便覺著恒仲平這話令人作嘔。

“你的喜歡未免也太廉價了些,”沈瓊毫不留情地嘲諷道,“若不是我來了京城,隻怕晴姐能不能活到如今,還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