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覺醒的紅玫瑰1!(2 / 2)

明晃晃的燈光下,白襯衫是透的,周錦珩可以看出少年那單薄瘦弱、卻顯得白皙漂亮的背部,仿佛優美欲展翅高飛的蝴蝶,他腦海裡已經想不起喬安的樣子,完完全全被眼前的少年所取代。

這孩子真是個妖精。周錦珩意識裡隻剩下這句話了。

想象著少年眉眼天真勾人,在家裡穿著這透明的白襯衫,光著兩條又直又白的大長腿,下麵不著寸縷,既羞澀又熱情地為他服務的美好畫麵,一時間周錦珩竟有些蠢蠢欲動,呼吸都變了,西裝褲下交疊的長腿忍不住交換了一下姿勢。

從沒有一次,他迫切地希望少年,走到他麵前,這樣他就可以乾脆把人拉過來,抱到腿上,遮住自己翹起的部位,來緩解自己的尷尬。可惜以往最愛詢問自己意見的少年,這次卻沒有來問自己意見。

而是挑著眉,對身邊的女導購道:“你覺得我穿這衣服如何?”一個屬於二十歲年輕男孩的荷爾蒙頃刻間,全麵大開。

女導購當即麵紅耳赤得厲害,在男孩的注視下,覺得自己耳朵在發燙,她羞赧道:“好、好看的,客人你長得好看,穿什麼都合適。”

殷明麓笑了,“謝謝,我也這樣覺得。”原主有這身材臉蛋,做什麼不好,當模特可以賺得盆滿缽滿,去闖娛樂圈也可以靠臉c位出道,偏偏選擇伺候一個渣男,伺候渣男也就算了,結果明明一分錢沒花,還被認為是包養得就真的不值得了,甚至連他親手養大的孩子,也覺得他是個依靠自己父親的金絲雀。

殊不知,金絲雀心野了,也是會啄人的。

見到少年和導購言笑晏晏的模樣,周錦珩微微皺眉,咳嗽了幾聲,開口道:“明麓,過來讓我看看,你穿襯衫好不好看。”

以往他的小,不管試穿什麼衣服,都喜歡詢問他好不好看,一臉期待地看著他,當他說不好看時,少年會失落,馬上把衣服換了;當他說好看,少年會很開心,恨不得連續兩三天都穿同一套。他先前還覺得少年這副模樣,沒什麼主見,現在卻覺得極好。

他現在就希望少年在家裡穿白襯衫給自己看。

殷明麓會如他願嗎?當然不會,原主愛慘了這個渣男,恨不得給渣男端洗腳水,把對方伺候得舒舒服服,殷明麓卻恨不得把洗腳水潑對方身上,讓對方伺候自己舒舒服服的。

於是明明聽到周公子的話,他便假裝沒聽到,甚至走得遠遠的,去其他衣服櫥櫃裡挑衣服,還把身上的襯衫脫了,隨手丟給導購,道:“這衣服可以,但我不想買。”

見那襯衫,周錦珩有些急了,交疊了一下大長腿後,溫聲道:“挺適合你的,怎麼不買?買下來吧,晚上穿給我看。”最後一句話就有點帶顏色暗示了。

殷明麓橫了他一眼,用很大男子主義的口氣道:“又不是你出錢,我不想買就不買,你管得著麼?”還想晚上穿給他看,這姓周倒想得挺美。

聽著兩人的對話,導購有些驚訝,下意識地瞅了周錦珩一眼,她一開始還以為少年是這公子包養的小情人,畢竟從進店開始,少年就各種小意溫柔,不斷試穿著衣服,詢問那位公子好不好看,而那公子哥態度散漫,還有點愛答不理。

她還以為是因為付錢的是那公子哥,所以少年才那麼伏低做小,想穿令金主滿意的衣服來取悅金主,原來不是嗎?沒想到她做導購多年,竟然有一朝也以貌取人了。

導購所想的,便是殷明麓所想吐槽的,人人都當原主是金絲雀,周大公子是金主,其實兩人在交往期間,一直都是AA居多,原主各種買菜下廚,經常用自己的錢給周公子添置高檔衣物,甚至彆人以為他所住的房子,也是周公子買的。其實那房子是原主和周錦珩兩人各自掏了一半錢,付款買的,隻是房產證寫的周錦珩名字,大家便以為是周錦珩買給小情人的。

而周公子除了節假日禮物,出去旅遊的花銷等這些情侶必備事宜之外,基本很少在原主身上花錢,但卻人人以為原主是周少爺家養的金絲雀。

金你媽個雀,你說你花人家錢了,彆人叫幾聲也就不疼不癢,問題是原主一分沒花,甚至是掏錢養渣男和那情敵小孩,這還都被喊了好幾年金絲雀,簡直不能忍!殷明麓這次來,恨不得榨乾這渣男的錢,好讓這金絲雀的名聲徹底落實了。

如果不為他花錢,那就給老子閉嘴,彆瞎逼逼。老子自己出錢買衣服,用得著你指手畫腳?

其實都怪周錦珩外表和家世太具有欺騙性了,他出身周家,又是周家獨子,基本靠近他的男人女人,都是因為對方有錢。大家夥兒先入為主,也以為原主是那樣的人,殊不知原主雖然外表漂亮,但骨子裡就是個典型的柴米油鹽醬醋茶類型,找對象全為了過日子,卻遇上了遊戲花叢的周公子,這也真是個孽緣。

而且周公子除了有錢外,外表也十分俊美,帶著金絲框眼鏡時顯得十分儒雅斯文,看著就像一個肯為自己對象出手闊綽的花花公子,誰料骨子裡就是隻鐵公雞,一毛不拔。

在少年冷淡開口戳破真相時,不僅導購驚訝,其實周錦珩也有些尷尬,下意識地推了推眼鏡,他其實脾氣是很大方的,不管是對情人還是朋友,隻要看對眼了,都喜歡買東西送給對方,那些東西也都很貴重,他家境優越,也沒覺得這樣的付出有什麼。畢竟這些年他對喬安的付出,從衣服、名表到豪車、豪宅,甚至送對方出國深造多年的費用,這一筆筆才是才是真正的高價。

但對殷明麓這小情人,他從沒送過什麼東西,對方很合他胃口,也對他付出了很多,經常自掏腰包為他洗手作羹湯,他是很想送,但他身邊的狐朋狗友聞言,就拉著他道:“你彆送了,情人這種東西就是看中了你的錢,你如果送幾萬塊的表,為他買衣服褲子,漸漸的你就得送更多了,人都是貪得無厭的,你彆看他表麵天真無邪,到時候可是會榨乾你的錢。”

他本來還猶豫,可對方隨即又道:“你不是說想跟他結婚,好好過日子嗎?那你得考驗一下他的人品,這幾年先不要給他花錢,看看他本性如何,如果是為了你的錢,那肯定受不了,遲早跑了;如果他不介意,那你婚後再給他花錢,這不就好了嗎?”

周錦珩聽進去了,也確實在考驗少年的人品,現在就在考驗期,可是隨著少年獨立能乾,AA成習慣後,他便也習以為常了,覺得不需要送少年東西了。直到今天少年說出口後,他才意識到,他確實沒為少年花過錢,不該對少年穿什麼衣服指手畫腳。

既然花的是自己的錢,少年想怎麼穿就怎麼穿,都是對方的自由。周公子是個明事理的人,當下不再置喙,隻是看著那嶄新的白襯衫被導購穿上衣架,放回原本的位置,想象著剛才腦海裡的美麗風景,周錦珩一時間有些悵然若失,決定暫時破戒一回,遞過一張金卡道:“等等,那衣服我包了。”

“好的。”導購點了點頭,開始裝衣服。

原以為少年就此會高看他一眼,就知道少年卻自顧自地逛起了其他衣服,像一隻飛入花叢的小蝴蝶,被那些漂亮的花兒所吸引,根本懶得給他一個眼神,於是難得被冷落的周錦珩,等自己身下的反應下去後,忍不住走到少年身邊,溫柔笑道:“怎麼樣,我給你買衣服了,開心嗎?”

殷明麓用看傻子的眼神,認真地回視對方,“那衣服我又不喜歡,你買你喜歡的衣服送給我,想我晚上穿給你,取悅你,方便你對我嘿嘿嘿,就這樣你還想我感激你?錦珩啊,你腦子沒毛病吧?”

這種賠本買賣,他又不是原主,會為了渣男買一件衣服送自己就開心得轉圈圈,覺得渣男愛死自己了,他小算盤可精著呢。

沒想到一向可愛的小,竟有如此伶牙俐齒的時候,那認真注視著他的黑眸,令周錦珩感覺到一瞬間的心虛,因為對方的話一針見血,確實如此。他這本質就跟嫖客買了一件情趣內衣送人,希望那人穿上,給自己帶來愉悅似的,本質上是為了自己高興,卻還指望對方會感激他。

可能是以前的小從來不說這些,於是他也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變得如此理所當然了。

為了挽回自己的形象,其次是少年貌似生氣,周公子便討好地拉著少年的手道:“是我不好,你接下來看中什麼衣服,我都給你買。”

這還差不多。殷明麓心裡哼了一口氣,開始挑衣服,為了讓自己立於不敗之地,他故意道:“你雖然是周少爺,我是小戶出身,但我不貪你便宜,這件衣服不錯,你還記得我給你買的那件淺灰色西服嗎,有白金袖扣的那款,是不是跟這款很像?我們可以搭情侶套裝哦!”

少年描述得很清楚,而且就是不久前的事情,周錦珩很快就想起來了,細長的眼睛中浮現笑意,他道:“記得,你還說我穿上很英俊。”

媽的,我故意提那衣服,你倒是隻記得評價了嗎?殷明麓懶得翻白眼,於是假作挑衣服,繼續笑著道:“你看這件T恤,是不是跟我買給你的那件深紫色襯衫很像?”

“我前天給你買了五條內褲,我自己的卻沒有買,今天乾脆買了吧。”殷明麓裝作隻是在回憶,實則一一細數下來,周錦珩才發現少年竟然為自己買了那麼多衣服。周家家大業大,他身為大少爺,衣櫃裡的服飾多不勝數,於是少年給他買了衣服後,除非是特彆出挑昂貴,不然衣櫃裡到底多了幾件,他一向沒放在心上。而他自己給少年買了什麼,他發現自己伸出手指頭,也按不下去一個。

而導購也已經默默地呆了,她原以為是包養,貌似是反過來的。看著出身不顯的漂亮少年,對周公子的態度,更像是討喜歡女人歡心的有錢少爺,而看周公子的表現,貌似還習以為常?

周錦珩越聽越愧疚,他大手一揮,不等少年繼續挑衣服,便道:“這半場的衣服我全買了。”沒理由少年對他那麼好,他卻什麼都不付出,這樣就跟被少年包養的軟飯男人,有什麼區彆。

殷明麓聽了,還假意拉扯了一下,用賢惠妻子的口氣教訓道:“錦珩,你買那麼多乾嘛,我又穿不完,你還在事業上升期,以後還有用得著錢的地方,你這樣做真是太浪費錢了!導購,你彆聽他亂說,這些我們都不要了。”

少年在真心實意地關心他,喊他節儉,周錦珩卻聽了有些不是滋味,他沒想到自己長久以來不付出,卻被少年以為是事業上有困難,甚至還喊導購把衣服放回去。一時間,男人的麵子稍微落了下乘,考驗少年歸考驗少年,他可不想彆人覺得他周錦珩囊中羞澀,是吃軟飯的,更不想少年看低了他,覺得他連這點小錢都出不起。

去他媽的考驗!誰出的餿主意,他不奉陪了!周錦珩攔住導購道:“跟你們經理說,另外半場的衣服,我也要了!”

周公子的臉色有些駭人,讓導購迷迷瞪瞪地點了點頭,“好、好的!”

在眾人手忙腳亂收拾衣服的時候,少年卻吹著自己的指甲,嘴角勾起一抹笑,這還遠遠不夠。既然彆人沒憑沒據就說原主是靠人養的金絲雀,那他肯定要貫徹到底咯,畢竟哪有自己倒貼錢養渣男孩子,白天洗衣做飯,晚上還陪-睡的金絲雀?

原主做過的,他通通要這周公子連本帶利還回來,連肉帶骨頭的,啃得一乾二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