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三十九章(二更)(2 / 2)

日子就這麼平淡如水地靜謐淌過,連夏日也顯得不那麼燥了。

洛搖光這日躺在院子裡昏昏欲睡,糯米突然跳上了她的肚子:“主人,簽收快遞了。”

今日又是什麼?

洛搖光取下它身上的竹筒,打開一看,隻一張紙條上短短一行字:

明日酉時,山下相候。

他約自己見麵?還是在山下?

雖不知到底為了何事,但是洛搖光本能地信任他,於是第二日下午她給玲瓏紅豆寫明了她有私事要外出切記保密,然後讓糯米傳信給了蘇珩讓他帶她下山。

送到山下僻靜處時,蘇珩幽怨地看了她一眼,然後歎了口氣:“唉,女大不中留啊,你小叔叔我才認回你這個侄女兒沒幾天,就要留不住了。”

洛搖光一頭霧水。

她又往前行了一段路,便看見一輛馬車,駕馬的正是骰子,她便走了過去。

車上的人似乎遠遠的便看見了她,立馬掀開簾子,探出身,伸出一隻潔白修長的手:“小姐請扶著我上車吧。”

洛搖光抬頭看了看那張眉眼帶著溫柔笑意的如玉麵龐,有些羞澀地低下頭,扶著他的手也就上了馬車。

馬車不算寬敞,兩人麵對麵坐著,一個含笑望著,一個低頭不語,莫名的有種戲文裡才子佳人私相會的刺激感。

過了一會兒,洛搖光終於拉過晏清毓的手,在掌心用指尖劃寫著:“何事?”

晏清毓頓了頓,緩緩說道:“今日是七月初七。”

洛搖光一下覺得老臉又紅了紅,作為母胎單身,她前世今生可都還沒過過七夕啊。

原來今天是七夕啊,怪不得蘇珩說什麼女大不中留呢。

不過也好,今天產產糖,看能不能把貸的積分還上,這利息也太高了,再這樣下去自己可能真的回不去了。

晏清毓知她口不能言,便又笑了笑說道:“盛安西市每年七夕夜都會有燈會,很是熱鬨好看,我想你近日應當有些悶著了,便帶你去瞧一瞧。”

怎麼會有人總是這麼溫柔,溫柔得這麼恰到好處,還生得這般好看,手也極好看,膚色如玉,手指修長,骨節分明,掌心溫潤。不似洛衍書,手總是涼涼的。

晏清毓今日穿的是一席煙青色的文人衫,比平時裡少了幾分矜貴,卻多了幾分低調溫和,讓人更生親近之意。

洛搖光這才恍覺自己從未見過他穿白衣的模樣,明明“白衣晏相”才是盛安女兒的一段綺麗的閨中傳說,她皺了皺眉,又在他掌心寫道:“許久未見你穿白衣。”

“聖上不準。”

洛搖光眉毛一挑,這洛衍書管得可真夠寬啊。

馬車在西市門口停了下來,晏清毓扶著洛搖光下了車,洛搖光從未過過七夕,自然也就從未見過七夕燈會。

乍一看上去,似是與從前見過的元宵燈會有些相似,再細細一看,卻隻見燈籠上畫著的都是牛郎織女,才子佳人一類的,往來行走的也都是一對一對的青年男女,皆眉目含情,麵帶笑意。

少女們都打扮得格外精致,洛搖光今日因著下山方便,也未如何打扮,一時竟有些懊悔,好歹是第一次過情人節,怎麼也得打扮得好看些才對。

晏清毓似是看出她的心思,柔聲道:“你今日很好看。”

說著揚了揚衣袖:“燈會人多擁擠,你又不方便出聲呼喚,不如拽著我的袖子吧,回頭莫走丟了。”

洛搖光聞言也就伸手輕輕拽住了袖角,她突然慶幸自己不能說話,不然真不知該怎麼接。

洛衍書的撩是霸道又直接的,她總是沒有可以拒絕他的空間,卻有底氣直麵。

晏清毓卻是溫柔細致的,看似不動聲色,卻如春雨般讓你不知不覺沉溺。

總歸,男人都是大豬蹄子。

晏清毓帶著她在一處首飾攤上停了下來,那賣首飾的婦人一見著他倆便笑道:“公子真是好相貌,這位小姐也是個天仙一樣的人,真真是極般配的一對,公子不如買個簪子送給小姐吧,老身家的簪子可靈了,簪住青絲就是鎖住情思,一輩子都不斷。”

旁人也皆都附和,說她家簪子確實靈,年年在這兒賣,年年都成了好幾對。

縱使洛搖光臉皮厚,但是她一心想攻略晏清毓,此時便有些心虛,拽了拽他的袖子,示意他走。

晏清毓卻似乎沒感受到一般,認認真真地挑選起了簪子。

夜市攤位上的簪子用料做工自是比不得他們這些富貴之人平日裡所用所見,說難聽一點,簡直就是平日裡見不得的粗陋。

晏清毓卻挑選得格外認真,一支一支細細地看著,很久他才選出了一支滿意的,是一支木簪。

木質通透,且沉且亮,簪身卻不是平常所見的筆直,而是雕琢成細枝的模樣,弧度流暢優雅,在簪頭開出一朵小小的梅花。

彆致又古樸。

“公子好眼光,這簪子最是適合這位姑娘了,一點也不俗氣。”

商家向來是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所以洛搖光也不大在意,隻是這簪子確實彆致好看,她倒也喜歡。

晏清毓似是看出她心裡滿意,便付了錢,買下了。

然後轉身,將木簪插入了她的發間。

洛搖光就在他身前幾寸的地方,她隻覺他的動作極為輕柔緩和,卻聽見他的心跳有些急。

她聽得一句極溫柔的言語。

“唯願此簪如她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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