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一塹長一智, 溫向平也就沒再敢寫一本類似《和樂》的作品。每天逗逗小朝玦,時而寫寫劄記發表,日子也是輕鬆愉快。然而溫向平的心裡卻從來沒有放下過跨領域的想法。
但是溫向平這次學聰明了, 不再一心盯著社會大事和現狀看, 而是用文人專有的細膩眼光看待平素習以為常的事情。
比如還沒溫向平大腿高的蜜果兒每次都眼巴巴的看著最大的溫朝陽能夠偶爾抱一抱軟乎乎的小弟弟,羨慕甜寶姐姐能親手給弟弟衝奶粉,嘟著嘴隻擔心自己沒給弟弟做太多事情,將來弟弟不夠喜歡自己。這就全然非是大人的嫉妒心理, 也並非就全然出自血脈親情的天性,其中總是有些初體驗責任感的自豪, 亦有著對弱小人兒的愛護。
或許寫一篇大家庭裡發生的故事也不錯。
溫向平突然有一天這樣想到。
於是溫向平就開始著手準備。故事的原型,溫向平完全參考了溫家。為了能更好的掌握故事情節和人物, 溫向平乾脆就將主人公設置成以自己為原型的男主,故事的主要情節脈絡就是男主人公與妻子相識結婚, 組建一個家庭後, 和老人與孩子們的溫馨日常, 直到孩子們各自長大成人, 組建自己的家庭離去, 男主人公和妻子相守晚年。
並沒有多複雜,更稱不上深沉。唯一能和思想掛點勾的也就是其中能體現的一家八口對於生活的態度, 對於親近之人的態度。
但溫向平並不在意這麼一篇作品有沒有深度,又有沒有讀者喜歡。隻要一想到將自己已經經曆過的人生用一本書記錄下來, 同時還能對未來的美好構想一番, 溫向平就覺著心中微熱。哪怕這本作品要寫上十幾二十年, 溫向平也覺著充滿動力。
並不是為了發表賺錢,也不是為了衝獎,心境穩了下來,自然就不急著動筆。溫向平翻出了自己所有的劄記,細細的翻閱,看見甜寶在平地摔了一跤便莞爾一笑,看見溫朝陽畫畫反倒畫了自己一臉,溫向平也樂不可支。
曾經在記憶裡逐漸模糊的事情在一張張紙上重現,溫向平幾乎可以還原當時的每一個細節,每一句話。每看過一張,溫向平心中就熨貼三分,手上幾本看完,發現已經寫到了朝玦出生而再無新作,溫向平心下不由得失落幾分。
於是,溫向平又握起了筆,每天都要寫幾篇劄記下來,一會兒是朝玦能抬頭了,一會兒是甜寶今天被同學告白了,還有蜜果兒偷吃糖被媽媽訓了……
總之,溫向平寫的可是不亦樂乎。
然而溫向平每年的字數指標是二十萬字的一本書或是總字數二十五萬的幾部作品。溫向平今年一直在寫零零碎碎的劄記,篇數少字數也少,就算加上飽受爭議的《和樂》,離這個目標也還足足有十萬字的距離。
也就是說,溫向平須得在年前新周刊停刊之前交出十萬字的作品。
羅家和看著悠悠閒閒的奶爸溫向平,忍不住牙酸,
“你不會把這茬兒忘了吧?”
今天可是已經正式進入臘月了。
溫向平訕訕一笑,還真是。
溫蘇記雖然有蘇承祖二老看著,蘇玉秀也不能完全就撒手不管,在出了月子又養了兩三個月後,每天都會抽一兩個小時去店裡麵,抱著孩子總是不方便,何況天冷了也怕孩子著了風,溫向平便主動接過照顧小朝玦的重任。
雖然晚上應付不來,但白天乖乖巧巧會對溫向平樂嗬嗬笑的小朝玦還是很好看(kān)的,溫向平的慈父心腸,能一口氣抱著孩子直到蘇玉秀回來。
奈何小朝玦跟前頭幾個哥哥姐姐不一樣,看見蘇玉秀比看見溫向平親,一見蘇玉秀回來就“啊啊”叫著,伸手要蘇玉秀抱,完全把抱著他哄了半天的溫向平棄之腦後。可是把溫向平難過的委屈巴巴,每天都想著怎麼和蘇玉秀爭寵,哪裡還記得指標這回事。
羅家和無奈搖搖頭,該說溫向平心大,這麼快就將慘遭滑鐵盧的事情拋之腦後,還是該反省一下他自己總是沉湎在失敗裡出不來。
看著尷尬笑著卻故作無辜的溫向平,羅家和從桌子抽屜裡拿出一遝紙一根筆往溫向平麵前一拍,沒好氣道,
“現在就在這兒給我寫一篇出來,考慮到實際,你今天交了這份,今年就不給你算指標沒完成。交流會的時候你不就用一個半小時寫出來一篇佳作麼,這次也這樣,形式的話,你最近對於深度有什麼研究沒有。”
溫向平搖搖頭,
“沒呢,不敢再輕易下手了,想太多也是糾結,最近剛有個想法,才琢磨著,還沒動筆。”
言下之意就是今天寫不成這麼高難度的東西了。
羅家和聞言就改了主意,雖然是讓溫向平改進度,可也不能讓滑鐵盧接二連三來打擊,也要對得起一眾殷殷期待的讀者。既然如此,要不還是從溫向平最擅長的入手?
溫向平想了想,上次在交流會的命題小,數個小時之內的文思迸發倒是讓溫向平寫的挺帶感。
羅家和一拍桌子,就它了!
於是溫向平微笑著問,
“羅大哥,題目呢?”
羅家和一噎,出個題目也是有講究的,基本就可以從題目確定一篇文章的核心,這一時半會兒他還真想不出來。想了想,索性從書架上找出一本半掌厚的字典往溫向平麵前一放,
“你隨便翻五個字出來,自己組合。”
然後看著自己的手表道,
“現在是十點一刻,在十二點之前完成,不然你今天中午就隻能跟我共進午餐了。”
溫向平苦笑一聲,
“羅大哥你這也太相信我了。”
羅家和想,可不是嘛。雖然《和樂》被批評的挺慘,但是也不能否決溫向平在通俗方麵的成就不是。那些趟了渾水抹黑溫知秋名聲的,哪個不是嫉妒他在通俗方麵的天賦和靈氣,不然怎麼會一而再再而三的針對溫知秋。何況溫知秋還有個力壓哈更斯的豐功偉績在。
這下子溫知秋突然另改他路琢磨,隻怕這些雜誌背地裡還要偷笑自家作者終於有機會占一占通俗的廣大市場。
羅家和怎麼想,溫向平沒再關注。他隨手翻開一頁,在裡頭挑了一個順眼的字,又如法炮製一共挑了五個字出來,分彆是龍、容、女、世、貪。
溫向平喃喃重複著這五個字,思維極速轉動著。
龍在華國代表著尊貴及財富,向來與天子相伴,又與神秘的上古眾神及神話野史息息相關,可關聯貪。
容,則可指容貌,與女字倒也算匹配,但僅僅如此,卻是和女重複,失了其特色。不妨思及容納、容忍之意,可與世搭配,作為世所不容。
那麼是龍不容於世麼?或者說,是出現在人世的龍引起了人心的貪,妄圖啖其肉喝其血以長生不老、以得道成仙。如若這般,龍又為何會突然出現在人世,與女子又有何關聯?
溫向平咬著筆蓋,皺著眉頭,視線虛虛落在空中一點。
一山不容二虎,龍也是如此。然而正好出了這麼一頭寂寞千年,渴求陪伴的龍,冒險潛入人世抓走一個人類女孩,以力量強迫其在有生之年陪伴自己。不、因為某種原因而被種族遺棄的龍、無龍願與其來往要更加合理些。
這頭龍可以是鱗片顏色前所未有,又或是沒有龍族的強大能力……
溫向平靈光一閃,下筆如有神,唰唰幾筆便將自己的思路寫在紙上,又斟酌改動幾處,這才抓過一張紙來,對照著大綱提筆便寫,不過一時,一篇文章便一蹴而就。
溫向平將筆一放,學著王勃當年在滕王閣落筆瀟灑道,
“寫完了。”
羅家和看了眼時間,十一點五十五,驚訝的拿過紙來看,問了一句,
“不改改?”
溫向平兩手交握,露出一口白牙,
“一字不改。”
喝――
羅家和認真看著紙上的文字,同時還能分出個心思想,溫向平剛剛才覺著他太信任他,現在就這麼自信,甚至是狂傲了。要是寫的不好……
後半句話羅家和沒有再想下去。
他也沒有必要再想下去。
一張標準大小的A4紙,饒是溫向平字形不大,行與行之間的間隔正常,也就一兩千字,至多也超不過五千去。
這一頁紙寫起來要近一個小時,看起來卻用不了十分鐘。
羅家和才初初看到一半,心下便全是歎服,不由得嘖嘖稱讚道,
“這幾個月你空檔期,彆家雜誌紛紛把手下壓著的發出來,卻都是反響平平,隻這一篇,就足夠壓過他們加起來的風光了。也算是對得起讀者這幾個月的苦心等待了。”
溫向平笑道,
“這話說的,好像沒了我,大家就不看雜誌了一樣。”
羅家和“哎”了一聲,道,
“對於口味挑、眼光高的,可不就是了麼。”
溫向平的這篇小名為《樂土》。世俗傳言,海外仙島有龍,喝其血可長生不老,吃其肉可得道成仙,千百年來世人卻隻聞其名未見其身,皆以為是神話。
不想,確實有龍族存世,生長於蓬萊仙島。龍血肉強悍勝過鐵器,噴火吐水無所不禦,然有一條龍名熾,生來鱗片脆弱,故而被同族遺棄驅逐,獨自生活在海外一島。
龍族卻不知,熾雖鱗片薄弱,成年後卻強悍更勝同族,乃血脈返祖。龍雖獨來獨往,幼龍卻要在父母身邊待到成年才會獨自生活。熾自小被流放,心中難免孤獨,卻從無同伴願意與其來往。便決心潛入人類城市抓心撓肺一人回來陪伴自己。
熾不懂隱藏,以原身現身人世,引起軒然大波,無數王孫貴族為之瘋狂,連街邊的稚兒都牙牙學語著“吃龍肉”,其中尤以城主最為心切。而被龍抓走的這人,正是城主千金。
樂土指的正是熾所居住的海島,人類所不能企及的地方。歸途的一路,熾雖強大,卻懵懂混沌,卻幾次都險些栽在狡猾的人類手中。
《樂土》講的正是龍熾和城主千金在歸途中從冷漠到互相心許、共享壽命,最終在樂土度過一生的故事。
正好快過年,來個大圓滿結局也算是給讀者們的福利。想一想《蜀山》以悲劇結尾時哭的稀裡嘩啦的一眾讀者,溫向平對這篇的結尾倒是頗為滿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