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販子拐走的孩子(十二)(2 / 2)

也不會因為泡冷水時間長,昏迷後就發了高燒,險些被燒成了傻子。

孫夫人不知道,也是那些司徒鴻風他們知道,拿人命當誘餌,就算是不知情的普通人,也會影響他們的名聲。

加上孫怡佳因為衣服進了水,在那個商隊的一個丫鬟照顧下,換了一身衣服,原本白小姐衣服也被換下去了。

說的時候,就說了他們分開來跑,沒說讓孫怡佳穿了白小姐的衣服當誘餌,否則孫夫人就知道,為什麼最後救孫怡佳了。

那是因為孫怡佳的身份被誤會了,追著要抓她的人是最多的。

為了以防萬一,加上在那些少爺小姐看來,她商人之女命賤,就算死了也無所謂,就被放到最後了。

不過無論孫夫人怎麼憤怒,表麵上她的聲音都十分柔和,就連有些黯然不滿的臉色,也隻有孫怡佳一個人能看見。

她知道,指揮救人行動的,都是大人物家的孩子。

那樣的大人物,不是她一個小小的商人婦,能夠有資格質疑的。

那種高高在上的人,最後能夠記得,順手把自家閨女救回來,她就應該感恩了,怎麼有資格,質問為什麼閨女被落在了最後。

一旦她敢有這種言論,就算是在家裡服侍多年,表麵上看來極為忠誠的下人。

都有可能毫不猶豫的告發她,以此為他們換取好處,而這好處,是自己家這種小商人,絕對給不了的。

況且,她的心裡,也真的沒敢質疑,指引應該先救哪個後救哪個的司徒鴻風二人。

她的不滿,全都傾瀉在了那個,排在孫怡佳前麵的地主少爺身上。

雖說想法不太好,可是如果讓她選,兩個人隻能活一個。

無論另外一個人是不是無辜的好孩子,也是彆人家父母的心頭肉,她都更願意,讓自己的女兒活下來。

至於那些少爺小姐,在土生土長的孫夫人看來,先救他們才是應該的,誰讓他們體內都流著大人物的血。

那些人一旦有個什麼磕磕碰碰,就算自家孩子被救出來了,也肯定離不了一個陪葬的結局。

反倒是他們先被救出來,才不用擔心被遷怒,能夠保全一家人。

民不與官鬥,更不用說那些人背後還不是普通的小官,最低的都是四品官。

這個朝代和平時間不短,也沒有什麼天災**發生,百姓們一個個都安分的很,對於上下尊卑認識的還是很清楚的。

可不敢惹這些,隻是一個眼神,就能讓他們破家滅族的官老爺。

就像如果自家女兒,和那個地主家少爺,兩個人隻能活一個的時候,她肯定會選自己的女兒活一樣。

如果是自家女兒,和那些少爺小姐,在這次這種通過先後順序,就可以確定生存幾率的選擇中。

孫夫人毫無疑問的,會選擇那些少爺小姐們,讓他們可以活下來。

她不是不疼愛孫怡佳,這個在她生了兩個兒子以後,才生下來的女兒,她一向都是疼愛的。

更何況兒子生活在前院,由丈夫帶著教導,女兒才生活在後院,和她相處的時間更長,對女兒的感情自是很深。

可是她不能因為疼愛孫怡佳,就枉顧自己的丈夫兒子,不能因為女兒一個人,連累的孫家家破人亡。

舍小保大,本來就是一種生存之道。

“沒事就好,沒事就好。”

孫怡佳可不知道自家娘親的想法,就算知道,她也隻會覺得自己的母親有宿舍,在瞬間的哀傷過後,就是心滿意足了。

在她這個當事人眼中,比起自己活下來,那些有靠山的出事,因此而連累孫家家破人亡。

她也更願意,如果那些人無法安全的跑出來,就讓她也直接去世,消弭那些人的怒火。

以此,來讓自己的親人,更有可能生活下去。

這一刻,她不是不斷的表達著心裡的慶幸。

那幾個人沒有相繼出事,自家就不用被牽連,不但自己不需要迅速自殺,也不用再擔心,家人因此受到牽連。

“我好怕,我們是一起逃出來的,如果他們沒跑出來,被那些人帶著的狗也咬著或者嚇著,我怕是會天天做噩夢,擔心的睡也睡不好。”

小孩子雖然知道尊卑,但卻不會知道,上位者一旦出事,就要拿自己出事。

她也隻能表現的,像是正常的心有餘悸的後怕,並且因為同理心,所以才擔心其他人。

至於那幾個,本來應該會因為被狗追,導致瘸腿毀容的人。

現在是個什麼情況,是在什麼情況被救下的,會不會感謝自己,因此而回饋自己的家人,孫怡佳根本不關心。

能活下來,就已經非常難得了,還是彆把事情想的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