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第 53 章(1 / 2)

李賢因心裡的算盤除了他沒人知道, 就算是那幾個助理,也隻在固定的時間點才能接到他下達的任務,除了他自己,沒人知道他到底想做什麼。

把紙上的幾個名字錄入到手機備忘錄裡, 這份信息中介給的報告再次被丟進保險箱。

這種宏觀的大計劃心裡有數就成了, 所有東西還是要腳踏實地的一步步去走,比如改藝人們的經紀合約這件事兒,他認為這種涉及到個人利益相關的話題, 就需要單獨談話之後才能確定下來。

畢竟他在給外界製造恐慌的時候,家裡邊的藝人也會產生同樣的不安, 與他這個大老板的直接對話能夠很好的緩解這種負麵.情緒, 特彆子公司裡有很多根本不認識的藝人,哪怕沒有什麼實質性的交流, 麵對麵談話依舊很有必要。

而且各人的發展路線都不一樣, 他好歹是從未來回來的,一些對規劃的新鮮想法也可以交流交流,反正他現在已經擺脫焦慮了,心情好到可以和藝人們交談一整天。

昨天通知之後今天立馬就能來談話的一般都是演員和休假期的藝人, 其中以九十年代初期和中期出道的中年演員居多, 本身都不是偶像派演員,也就不追求什麼星光璀璨,都是一群連孩子都有了的人, 野心小了很多。

對於這些長輩, 李賢因都沒有聊太久, 人家都是一副隻要有戲演就可以的狀態,說什麼輝煌的未來規劃完全沒意思,他隻需要對這些人保持適當的尊敬就夠了。

當然,這些人中有很大一部分在合約到期之後是不會被續約的,就算公司以後主要的營收不在藝人身上,可經紀合約的條款都給你改的那麼優越了,你要還不好好工作,沒有半點上進心,公司憑什麼和你續約?

你以為你是宋康昊嗎?想著一年半載都不開工縮在家裡帶孩子,一出山拍部電影都是票房冠軍?

美夢還是留在晚上做就好,大白天的大家都清醒一點。

除了幾個中年演員,李賢因在五號上午還見到了目前在華夏很有名氣的女演員張娜拉。

張娜拉出道於01年,那時候的策劃其實是把她作為一個歌手來培養的,外貌也是S.M、或者說李繡滿會喜歡的長相,當時發行出道專輯之後還獲得了當年的最佳新人,也按照套路參加了年末SBS的歌謠大戰。

隻是她本人更喜歡演戲,大學也考了戲劇學院,運氣還挺好,演了沒兩部戲就出了爆款,現在主要以演員身份活動中。

從去年開始,張娜拉開始在華夏拍戲,現如今韓流雖然已經開始席卷周邊國家,但還不算最頂峰的時候,去華夏活動的韓國演員不算太多,其中又以張娜拉最為出名。

她會在這時候去華夏拍戲是由很多因素促成的,04年官方選她作為中韓友好大使是一方麵,S.M想推她進華夏市場賺錢也是一方麵,作為一個乖巧孝順的女兒,張娜拉的父親很喜歡華夏電視劇,這也是她去華夏的原因之一。

以結果來說,這個決定給張娜拉帶來了事業的新高峰,她在華夏的出場費每段時間都在以一個很可觀的數字增加著,對於S.M來說這是好事,畢竟推廣藝人他們也是有花費成本的,所期望的當然是加倍的賺回來。

可問題是,現在張娜拉的父親希望S.M能讓女兒在華夏另外簽約經紀公司,全權負責在華夏的演藝活動。

這無異於是在挑釁,作為一個由S.M從練習生時期培養起來的藝人,張娜拉的經紀約、全球所有地區的唱片約、演藝約都在S.M手上,就算是像東神那樣承擔了開闊日本市場責任的組合都隻給艾回出讓了日本的唱片合約,你這倒好,一上來就是整個華夏的經紀約。

這幾乎就等於張娜拉在華夏的所有活動S.M都隻剩下分錢的權利,其餘的控製權幾近消失。

而一旦藝人全部由華夏那邊運作,給S.M的分成可想而知就會很低,畢竟人家出人出力,和S.M這個什麼都不需要做的一方相比,好像確實應該多分點錢。

可問題是,張娜拉本來就是S.M的藝人,根本不需要給彆人運作,而且就算出讓了華夏經紀約,很多人也會把她當做S.M的藝人,從而給她更多麵子,這部分隱形保護就這麼被她給遺忘了,那麼點分成打發叫花子呢!

這人要是以後一直待在華夏不回來了,整個公司白供你是吧?還不如趁早走人!

彆說公司原來的管理層了,李賢因這種本來想和所有藝人都好好談的人都不能忍,這種提議已經不是能不能商量與壓價的問題,對方就是想去更大的公司,在找借口罷了。

S.M目前的新人通用合同是七年,01年出道的張娜拉應該在08年才會徹底離開公司,現在就提這種要求,說是單純商議,可實際上是否帶有威脅的含義隻有當事人自己清楚。

“我們這次談話的主題,是關於上次所說的華夏經紀約。”李賢因還是那副嘴角帶笑的模樣,並沒有因為之前的一些矛盾而擺臉色,任何談判都很忌諱意氣用事,至少在還沒開始談之前,他不該因為一些不知道被轉了多少道的消息而生氣。

“公司方麵不可能同意轉移華夏的全部經紀約,如果隻有唱片合約還可以商量。”張娜拉最近有想在華夏出專輯的想法,但目前的大陸唱片市場並沒有那麼景氣,出專輯賺不了什麼大錢。

這部分利益S.M還是可以讓出來的,關鍵是對方並不滿足於隻獲得這點東西,交談的全程就是一副“我很抱歉但我還是堅持自己想法”的模樣,不出讓華夏地區的經紀約,似乎其他任何東西都沒辦法談了。

“你應該知道,S.M現在也有專門的演員企劃社,以後的資源會越來越好,而且我們在華夏也有人脈,接下來兩年不如在S.M C&C好好體驗一下,你已經度過最艱難的名氣積攢階段,有很多時間和餘地去思考自己未來的去向與發展。”

李賢因已經說的口乾舌燥,明眼人都能看清楚,S.M現在正拐彎駛向一條寬敞的快車道,雖然拐彎的途中有可能突然翻車,可沒到最後,誰也說不清S.M會走向何方。

萬一讓李賢因完成了布局,那簽約在內的藝人們可就有大靠山了,誰也不願意在形勢還沒明朗的時候發表什麼會讓公司不滿的言論。

可張娜拉就不一樣,麵對李賢因的苦口婆心,她隻能露出抱歉的笑容,“我的父親認為我應該借著如今在華夏的影響力,努力進軍電影圈,如果再過兩年,可能就沒有這麼好的機會......”

這姑娘臉上的歉意看起來還挺真誠的,可說出的話並沒有多少鬆口的跡象,以至於李賢因嘖了一聲,感覺自己一直都在做無用功。

她的意思,不過就是覺得S.M的電影資源不行,就算有了演員子公司,可世界各地的電影圈都要比電視圈難進很多,如果錯過了這一次名氣帶來的紅利,可能就沒有這麼好的機會了。

實際上,張娜拉也有出演過電影,而且成績還不錯,可距離票房冠軍和衝出韓國又有一些距離,她顯然是想借助出演華夏電影的機會讓自己在整個亞洲範圍內擴大知名度,而S.M在她看來已經不能為自己的事業提供太多資源和幫助。

說白了,這姑娘就是不認同李賢因那套“有很多時間和餘地”的說法,她和她的父親都認為現在時間緊迫,沒必要好好思考,反正先埋頭往前衝就對了,時間不等人啊。

兩個人從基本的觀念開始,一直到對未來的想法都有很大的差異,這導致談話的時間越長,雙方從心底裡就越不愉快,而且掰扯來掰扯去,根本就沒有進展。

這場談話最後還是走向了李賢因最初極力避免的結局,他是真心希望張娜拉能在看似事業巔峰的時候好好沉澱自己,不要急著接新作品,否則浮躁的情緒可能會讓她的演藝生涯出現一些麻煩。

然而對方始終不領情,所以說啊,在工作中,家人是很麻煩的一個群體,他可不信張娜拉目前的想法沒有其父在其中引導。

她的父親本質上還是為了女兒的發展前景在考慮,因為之前的合同太過苛刻,人家從心底裡就根本不信任S.M,不管你換社長還是整合公司,人家一律當做看不見,反正你們就是一家吸血鬼公司!

這種我不聽我不聽,我就要逐漸把經紀約轉移、等08年才能更順利的離開S.M的架勢實在讓李賢因有些頭疼,在思考了一晚上之後,最後還是放棄了。

本來吧,這次大規模的改動經紀合約,對於藝人們是大好事兒,提高分成、取消一些不合理的人身限製條件、約定每三年藝人可以申請新的經紀合約、勤奮努力給公司創造固定價值的藝人們能開自己的廠牌和工作室、同公司一起合作十二年就分房......

有些條款在華夏很常見,在韓國就屬於讓人耳目一新的內容,新合同的優越可以說冠絕南韓娛樂圈,然而就是這樣還要和他扯那麼多,搞得主動送福利的他和個傻子一樣!

“讓張娜拉的經紀人把話傳達給她,如果她想走,不用等到08年,現在就可以提前解約,公司剛好在合同改製,清人也就是順手的事兒,S.M不養閒人,也不養整天閒著沒事想跳槽的人。”

其實旗下大部分藝人提前解約都需要支付巨額的違約金,最低30億韓元起付,如果是東神這樣的當紅組合,那直接按這些年來的總收益比例付違約費,基本上不會低於百億。

這個條款是現如今的合同中,李賢因唯一不打算做任何改動的地方,違約了就得賠錢,你說走就走,我不要麵子的嗎?!

他現在不計較違約金,讓不想繼續合作的人直接滾蛋已經很仁至義儘了,這可是難得的機會,到合同改製結束、大家都換了新合同之後,那不管誰想走都得給他賠錢。

這段做決定的時間他們最好不要有其他的動作,在解約之前給自己找借口是很多藝人都會做的事兒,而大部分時候都是公司方被罵,真要出現這種狀況,李賢因可能會一氣之下反悔,先讓人陪出天價違約款再說,他真的很討厭被惡意造謠。

李賢因:你也彆和我說這種違約條款在法律上可能會因為過於苛刻而被駁回,不好意思,現在我說它符合法律就是符合法律,你算哪根蔥啊!

以為我收購那麼多家律所是請人回家聚眾打麻將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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