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新星之秀(1 / 2)

原書裡寫的是, 範婧安的舅舅以她媽媽的資產創立了公司,公司法人寫的是範婧安。

範婧安的舅舅們不是什麼好人,也沒有才能管理大公司,所以不幸的的是, 在範思雨長大後,公司倒閉, 債務全壓在範婧安一個人身上。

範婧安得知那個噩耗後,嚇出病來, 直接住院。

身為範婧安女兒的範思雨不能不管她媽媽,就頂起巨大的壓力,說要為她還債。

想要還清那筆錢,對她而言,除了進娛樂圈, 似乎沒有更好的選擇。

恰巧當時有個選秀的娛樂節目,她咬咬呀, 放棄了繼續讀書的機會, 到S市去參加比賽。

這輩子範婧安雖然死了,但範思雨似乎依然沒能逃過背債的命運, 隻不過這次背的不是她媽媽的,而是她外婆的。

儘管範婧安死之前無數次警告夏琪欣不要把錢給她兄弟,夏琪欣還是沒聽, 範婧安一死, 夏琪欣耐不住幾個兄弟在她耳邊磨來磨去、死纏爛打, 還是把錢借給他們。

他們再創辦公司, 企業法人寫的是夏琪欣,最後背債的也是夏琪欣。

夏琪欣把範思雨養大,範思雨更沒法對那麼大歲數的外婆坐視不理,當S市舉辦選秀節目時,她再一次義無反顧的報名參加。

隻希望可以借此出道,賺夠足夠的錢,還了公司欠下的爛賬,讓她外婆再也不用提心吊膽。

……

菀菀出國後,白寧越不想再留下來浪費時間,也申請到國外就學,兩年修完本科和碩士學位,一年前回國。

之前他和蘇酥、顧劭約定過不結婚不進他爸爸的集團,雖然蘇酥沒同意那個約定,但白寧越還是自動遵守了。

回來之後白盺岩給了他一筆資金讓他運作,他自己去做投資或成立公司。

現在比較賺錢的行業都在文娛,娛樂、電競、直播行業,是大型企業都要摻一腳,又因為菀菀早早就進入娛樂行業的緣故,白寧越也難免將目光對準於此。

他想要為她創辦娛樂公司,等她回來時,將她完全保護在自己的羽翼之下。

這個想法在白寧越腦中由來已久,一旦有機會,他肯定要去做。

大資本的運作很快就收到成效,他又為此投資設計了一檔節目,隻那檔節目就能為他的公司招攬到不少人才。

那也是令蘇酥驚訝的地方。

那個節目的名字叫《新星之秀》,是一檔選秀節目,目的是發現並簽約新演員。

這是和書中有變化的地方,書中白寧越是在和範思雨有了感情後,才參與到娛樂行業中來的,所以根本不可能在這個時候開辦什麼選秀節目。

巧的是書中範思雨參加的選秀節目是《群星璀璨》,而現在,參與的卻是白寧越舉辦的《新星之秀》。

書中的《群星璀璨》和現在《新星之秀》,隻兩點不同,一是名字不同,而是發起人不同,可其他卻是一樣的,包括主持人、評委之類,都沒有變化,這兩個節目的實質也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