豔陽高照。
港島高等法院,趙學延坐在被告席靜靜等待張律師發揮,張大狀則盯著證人席的搶劫金鋪悍匪阿光火力全開。
阿光……
當然很配合,他在內地傅羅縣被抓後,是被內地警方轉移到港島,協助港島警方偵破一個多月前九江街械劫案的,不可能再有什麼一千萬港幣懸紅可以領。
但來之前,他已經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和葉世官等人一起串謀搶劫,還和警方當街浪戰,最終導致趙學延蒙冤入獄。
這個錯誤,阿光真心想要指證改正。
有真正的悍匪出庭,表示根本不認識趙學延,對方也不是他的同夥,還有,阿光對於九江街械劫案,也有自己的供詞。
供詞裡他從如何認識葉世官、阿金、阿豪開始,一起詳細的記錄大家相識、相知,被邀請來搶劫,怎麼偷渡,哪一天走的那條路線,來了後在哪個地方藏著。
從計劃開始到事發後去濠江銷贓,再到回內地。
這一切過程,阿光都對港島警方交代的清清楚楚。
阿光作證之後,就輪到警方出庭了,這次是深水埗分區重案組高級督查鐘健、警長李森輪流出庭作證,說警方在阿光招供後,已經火速去偵查和搜集後續證據。
證實了阿光的證據是絕對可信的。
人做過事就會留下痕跡線索,以前警方毫無頭緒時不知道怎麼下手,阿光交代的那麼清楚……你再搜集不來痕跡線索就太沒用了。
這一波證人下場。
輪到典獄長、鬼見愁等人出席了,他們還是在舉證證明,趙學延入獄後是多麼完美的囚犯楷模。
越獄……那是迫不得已,比如第一次趙學延在荔枝角越獄,是為了想去他當初偷渡的海灣,找一找摯友的屍體,能否有機會幫他收屍,想幫摯友入土為安。
第二次越獄也是前監護科科長殺手雄,欺善怕惡,在監獄裡為非作歹,蠻霸一方,見了趙學延就要毫無理由的毒打他,折磨他,羞辱他等等。
典獄長在法庭上深刻反省,以前的他,對赤柱的管教有極大疏忽,才導致殺手雄這種人渣竊居高位為禍赤柱,好在有趙學延事件,點醒了他,讓他有機會彌補過失。
再然後,是中區的雷蒙署長、張驃、陳家駒等警察們,一一上庭向法官求情,都是在說趙學延為警方抓賊立了大功,為維護港島治安的繁榮和穩定,起了大作用等等,希望法庭能減免他越獄的加刑。
畢竟,現在已經證明了趙學延的坐牢,是冤獄!
有了冤獄這個巨大的同情基礎,襲警搶槍越獄,真不是沒得洗。沒聽赤柱典獄長說麼?他第一次是不惜越獄,隻為了幫摯友收屍,多麼重情重義?多好的漢子啊。
第二次越獄是殺手雄不乾人事啊。
殺手雄緊隨其後,上庭作證說自己毫無理由就要關他刑偵床,才引發了二次越獄。
至於更多的越獄,外界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