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1 / 2)

宋思甜認識顧朝年是在宋家的宴會上。

宋家是名門望族,民國時就出過外交家,由於上麵哥哥姐姐眾多,爸媽對他並沒抱什麼期望。

隻要乖巧懂事就好了。

對於他穿女裝這件事,他爸媽也沒有乾涉,僅僅囑咐他不要穿到外麵去。

宋思甜明白這不是偏愛,當聽到優秀的長姐迷上地下樂隊,他爸媽會嚴厲告誡不要和那些人來往。

看吧,隻是無視罷了。

他似乎是一個容易被忽視的人,他經常看純愛,如果這個世界是本,他就是連姓名也不配擁有的背景板。

即便他違逆父母的意思,穿著女裝出門,他爸媽頂多流露失望的眼神。

這種眼神是短暫的。

因為忙著關心其他孩子。

宋思甜看過一部電影,主角大大方方在學校穿女裝,驕傲地說I didn"t choose fabulous,fabulo us e.

他做不到主角這麼自信,永遠是宴會中的小透明,隻有顧朝年願意和他說話。

不是顧朝年有多友善,那時的顧朝年剛剛被接回顧家,同樣無人搭理。

聽起來像兩個寒冷的人抱團取暖,實際上顧朝年把他當做眼班,動不動叫他,並沒有多在乎他這個朋友。

事情在開學前有了變化。

顧朝年約他出來買東西,臉上的笑容陽光燦爛,不僅給他買好吃的小蛋糕,還溫柔地摸摸他頭發。

那天他吃了很久很久的蛋糕,生怕蛋糕吃完了,朝年哥哥又變回以前的顧朝年。

所幸沒有變。

朝年哥哥和他一起上下學,一起上課一起吃飯,臉上掛著溫和的笑意,從不會對他發火,哪怕有事不能赴約,還會內疚說對不起。

其實沒關係的。

隻要朝年哥哥陪在他身邊,他就很高興了。

宋思甜每天期待上學,因為上學可以見到顧朝年。

唯一一次疏遠是一起坐公交車後。

公交車上的人很多,他穿著短裙,不少男生以為他是女生,明目張膽打量他的腿。

顧朝年牢牢將他護在身後,明明

自己的個子也沒多高,像護小朋友那樣護著他。

他覺得朝年哥哥的肩膀好溫暖,情不自禁靠在對方身上。

擁擠的公交車太顛簸,依靠逐漸變為貼上。

嗅著顧朝年身上的海鹽香氣,他不自覺貼得更緊了。

他察覺到什麼在發生變化,可從未有過這樣的體驗,想控製時已經晚了。

那種感覺實在太不可思議了,他憑借本能壓上去,柔軟被擠出形狀,直直挺在中間。

饒是如此,顧朝年隻是回頭看了看,並沒有問出令他難堪的問題。

宋思甜反而不敢麵對顧朝年。

他想自己一定是瘋了,一定是瘋了才做出這種事,可他的腦子又格外清楚,清楚地記得綿軟的觸感,清楚地擦過對方白皙的耳垂。

他不明白自己為什麼這麼做,害怕下次被顧朝年發現,請假在家休息了一周。

他每日每夜都在想念顧朝年,在顧朝年打來電話的那刻,他終於想明白了。

他不想永遠被顧朝年當成弟弟,他想令對方隻屬於自己,像愛人般占有顧朝年,讓少年在自己身下喘息呻吟。

然而發現朝年哥哥好的不止他一個。

開始是周煬,接著是顧明鶴,後來是馮遠,這些人根本不缺彆人的愛慕,為什麼都來搶他的朝年哥哥呢?

他隻有一個顧朝年。

宋思甜想,他有耐心,有耐心將這些人一個個驅逐。

他下午陪顧朝年來運動館,花臂男說不知道馮遠去哪兒了。

他對香味兒很敏感,從花臂男身上嗅到烏遠古龍水的味道,加上花臂男一個勁否認出事。

宋思甜斷定馮遠的失蹤和花臂男有關。

他不清楚花臂男的目的是什麼,可和他有什麼關係呢?

他恨不得馮遠去死。

這樣朝年哥哥就隻屬於自己了。

宋思甜之所以留在體育館,是因為花臂男還沒走,他想最先知道馮遠出事的消息罷了。

他愉悅地坐在觀眾席上看比賽,唇上泛出輕快的笑意。

不過他沒想到顧朝年會回來,而且一個人進入更衣室。

他擔心露出紕漏,一開始並未跟上去,可當顧

朝年一直沒上來。

宋思甜開始慌了。

他拿上匕首走到密室,聽到前方傳來叫聲。

他二話沒說推開門,渾身赤|裸的馮遠坐在椅子上。

還好不是朝年哥哥。

花臂男將匕首抵在他頸間,用著不懷好意的語氣說:“喲,剛把顧朝年扔隔壁,怎麼又來一個,今天可以三飛了。”

宋思甜看了眼馮遠,此時的馮遠還未受侵犯,他大可以等完事後再出手。

可他容忍不了有人傷害顧朝年。

一根手指也不可以。

在七首抵上他的那一刻,他狠狠將刀刺入花臂男心臟。

那是宋思甜第一次動手。

在這之前他連一句重話也沒說過,可看到花臂男捂著心臟緩緩倒地,無數鮮血從胸口湧出來,他並未覺得害怕,取而代之的是隱隱的興奮。

這層興奮在看到顧朝年後夏然而止。

當顧朝年看到他手中的七首,第一反應是後退。

宋思甜微微一笑:“朝年哥哥怕我嗎?”

顧朝年望著殺完人笑盈盈的宋思甜。

這誰能不怕啊!

宋思甜輕輕走近:“朝年哥哥不需要怕哦,他先用刀威脅我,我殺他隻是正當防衛,自首還能從寬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