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8章 犯罪側寫(2 / 2)

柯學驗屍官 河流之汪 8572 字 3個月前

這也未免太多了一些。

說是意外有些解釋不通。

可要是有人熟悉這裡的地形,故意把遊客挾持到這裡,再用左輪手槍加以恐嚇的話...

那受害者就一定會慌不擇路地衝上土坡,墜入懸崖,以“意外”的方式死去。

“事實真會如此驚悚麼?”

林新一表情無比凝重:

他不能隨便下結論。

畢竟資料不夠翔實,線索不過有力,他的懷疑就隻能停留在毫無根據的懷疑。

不過,假設這個懷疑成立。

假設真存在那麼一個用“意外”來作案的凶手。

“讓我試著做一下他的犯罪者側寫...”

林新一開始默默地進行思考:

首先,對方一定對景區的地形地貌非常熟悉——

不然他不會知道這麼偏僻的地方有處容易讓人失足的懸崖,也想不到這種利用土坡和懸崖來製造意外的殺人手法。

緊接著,通過上一點,可以大致推測凶手的身份:

a.常年來金剛山旅行的登山客

b.景區工作人員

c.當地派出所警察

d.附近居民

林新一腦海裡冒出了這四個選項。

範圍實在太大,線索實在太少,一時間很難從這四個選項裡選出一個答案。

但是,聯係到那疑似凶手的神秘人,“持有左輪手槍”這一重要線索:

“當地派出所的警察?”

林新一下意識地選了c。

因為曰本警察目前配備的製式警槍,就是“新南部m60”左輪手槍。

但僅僅因為這樣,就判斷答案是c,似乎也有些太過想當然。

畢竟,經曆過水水晶的恐怖襲擊之後...

現在犯罪分子就算是能搞來機槍坦克直升機,林新一都不會覺得奇怪的。

一把左輪槍而已,普通人想想辦法也能搞到,不一定非得是警察。

調查似乎又陷入了一片迷霧。

而就在這時...

“等等...”

“神秘人用那把左輪手槍,朝爬樹追擊他的熊開了一槍。”

“子彈一定是打中了熊,不然地上無論如何都會留有彈孔等痕跡。”

“而棕熊中槍之後,卻沒有在現場留下任何血跡。”

“這是為什麼?”

關鍵時刻,林新一想到了這個之前沒有得到解答的謎團。

而這個謎團,此刻似乎有了答案:

“因為那顆子彈威力不夠。”

“那彈頭雖然讓棕熊受了傷,也留在了棕熊的身體上。”

“但它威力太小,根本就沒有擊穿棕熊的‘生物護甲’。”

“而如果棕熊僅僅是‘破了點皮’,那流出的血量自然極為有限。”

“這點血剛一流出來就會被毛發吸收,傷口也會很快凝固止血,所以才不會有血液滴到地上。”

林新一之前是出於慣性思維,覺得那頭熊既然挨了槍子,就該大量出血才對。

但現場找不到血跡,卻很可能是因為那頭熊受的傷太輕,流的血太少。

這聽上去有些不可思議。

但和多數人潛意識想象的不一樣,不是所有槍都有那麼大的威力,一槍就能讓野生動物遭受重創。

部分槍的威力極小,根本無法對棕熊這種大型生物造成有效殺傷。

比如說,1.8j,也算是槍。

又比如說,警用手槍。

為了儘量不在行動中造成傷亡,警用手槍的威力普遍被設計得較小。

說到這,林新一就不用想起自己以前工作時接觸過的,國產05型警用左輪手槍。

這把槍江湖人稱“善良之槍”。

曾有警察以此槍近距離射擊匪徒,子彈儘數被匪徒的羽絨服擋下。

還有警察試以此槍射殺發瘋公牛,前後射擊四十多槍未果。

公牛表示:“你給爺刮痧呢?”

當然,曰本警方目前使用的新南部m60轉輪手槍,可要比林新一以前工作時見過的“善良之槍”大上許多。

但這個“大”字隻是相對而言。

同為警用手槍,新南部m60轉輪手槍的威力其實也十分拉胯。

用來殺人還勉強行,想用來殺熊,那基本是癡心妄想。

成年棕熊如此皮糙肉厚,其體表的毛皮和脂肪堪稱是生物坦克裝甲。

如果那神秘人用的是警用新南部m60左輪,那即便是抵近射擊,也絕對不會對棕熊造成什麼重傷。

棕熊隻會受到輕傷,然後被槍擊嚇得負傷逃走。

而因為受傷太輕,出血太少,所以才沒有在現場留下血跡。

“似乎一切都能解釋得通了...”

這些線索在林新一的腦海中連成一線。

那個大膽的猜測變得愈發清晰:

“凶手,難道是一個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