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釣魚執法(2 / 2)

柯學驗屍官 河流之汪 8263 字 4個月前

角田所長心一橫牙一咬,索性擺出了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模樣。

而直到這時,他才後知後覺地咂摸出味來:

“對了...”

“林管理官,你問這些乾什麼?”

“這個案子,難道還會跟我們所裡的人有關?”

“很有可能。”林新一直言不諱地答道。

說著,不顧角田所長那震驚駭然的表情,他一五一十地說出了自己之前的推理和發現。

“不、不會吧...”

角田所長的表情很不自然:

“林管理官,你懷疑以前的那7起意外都不是意外?”

“而且,凶手還很有可能就隱藏在我們派出所裡麵?”

“彆開玩笑了...這簡直是異想天開。”

“是不是異想天開,我們很快就知道了。”林新一語氣很是平靜:“我剛剛說過,熊能幫我們找到凶手。”

“因為我們隻要找到那頭身上中彈的熊,就可以從它的傷口裡提取到彈頭。”

“而角田所長你或許聽說過...”

“因為製造精度和膛線磨損程度的關係,沒有兩根槍管的內部微觀形貌是完全一樣的。”

“而子彈在發射時會和槍管內部摩擦,造成彈頭輕微磨損,留下痕跡。”

“這種彈頭上的痕跡,就相當於是槍的‘指紋’。”

“它們是獨一無二的。”

林新一微微一頓,用自信的聲音給出結論:

“所以我們隻要找到那頭熊,從熊身上取得彈頭。”

“然後再對彈頭的磨損痕跡鑒定分析,跟你們派出所全體警員的配槍進行對比,就能確定那個凶手是不是你們其中之一。”

這個猜想雖然大膽,但卻不難得到驗證。

隻要能找到那頭熊就行。

甚至,如果一切順利,甚至連凶手的身份都能直接得到確定。

“但是...”

角田所長神色古怪地提出質疑:

“就算真找出來,那顆子彈來自我們所裡某個警察的配槍。”

“那也隻能證明他這兩天來過這裡,遭遇棕熊後開槍還擊。”

“這怎麼能證明他是凶手呢?”

“甚至,你都沒有證據,證明那個神秘人跟死者的墜崖有關係。”

他一語中的,點到了最為致命的地方。

證據。

屍體、足跡、爪痕、彈頭、射擊殘留物,這些證據加在一起也組成不了一個完整的證據鏈。

它們的存在隻能證明:

1.死者在逃跑時意外墜崖,追擊者疑似有槍。

2.有人最近在此遭遇棕熊,開槍還擊。

這兩個結論並不能想當然地聯係在一起。

因為現有的證據還遠遠不夠支撐“神秘人就是追擊者”的推測。

而這也正是凶手的高明之處。

他在這荒郊野嶺殺人,沒有監控,更沒有目擊者。

甚至,連崖都是死者自己跳的。

他儘可能地減少了自己跟死者的接觸,也就避免了留下更多痕跡的可能。

這樣一來,即使警方識破了他的手法,懷疑到他的頭上,甚至確認了他的身份,也不會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他殺人。

林新一對此也無能為力。

他思前想後,唯一能想到的辦法就是...釣魚。

“想找證據的確很難,這需要強大的運氣。”

“而幸運的是,我們這次的運氣似乎不錯。”

林新一不露聲色地,微笑著回答了角田所長的質疑。

“什麼意思...”角田所長很是意外:“難道林管理官,你已經找到關鍵性的證據了?”

“沒錯。”林新一點了點頭:“我說過,屍體已經被搜救隊從崖底上運上來了。”

“我第一時間為死者做了屍表檢查,結果發現,她背後的衣服上竟然沾著幾根短短的頭發。”

“死者是留長發的女性,這些粘在她背上的短發,顯然是凶手留下的。”

“我猜測,凶手雖然謹慎,但還是跟死者發生過肢體接觸的。”

“他多半是在登山道上用槍劫持了獨自來山上旅行的死者,然後逼迫死者走進這片樹林,靠近那道懸崖。”

“等到了懸崖附近,凶手再假作要開槍殺人,讓死者在驚嚇之下,慌不擇路地向那懸崖逃去。”

“而在這個過程中...”

“凶手曾經用戴著手套的手,從身後推攘過死者的肩膀,催促她走快一點。”

“他可能覺得自己戴著手套就不會留下痕跡,但實際上,在他靠近死者的時候...已經有幾根頭發從他身上脫離飄落,粘到了死者的背上。”

“因為死者穿著的是跟發絲顏色一樣的黑色衣服,所以凶手根本沒有發現,那幾根毫不起眼的發絲。”

“而這...”

林新一從口袋裡小心地掏出了一個透明證物袋。

證物袋裡放著幾根黑色的頭發:

“便是能證明他殺人的證據!”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