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7章 警犬追擊(2 / 2)

柯學驗屍官 河流之汪 8310 字 4個月前

而林新一的口氣依舊十分堅定:

“不? 一定是被他帶走了。”

“我仔細看過現場的足跡——”

“進入搏鬥現場時有兩個人的腳印,但離開時,就隻剩下一串男人的足跡。”

“雖然那塊沙地附近就是水泥硬化的路基? 受害人如果從水泥地上逃了,也不會留下什麼肉眼可見的痕跡。”

“但問題是,是那串男人的足跡有問題!”

他微微一頓,繼續說道:

“那串足跡顯然是道脅正彥留下的。”

“他在離開現場時,足跡左步長較右步長長,左足外展加大,右足外展變小,以至內收。”

“左步寬變窄,右步寬變寬,兩足壓力向左側偏移,出現順風壓的特征。”

“再加上右足內側重,有推痕,左足偏外壓中,有迫、擰痕出現。”

“這些都足以說明:”

“道脅正彥在離開時,身體在明顯向左傾斜,身體重心移到了右上方。”

“會出現這種情況,隻有一個原因:”

“那就是他離開現場的時候,右肩扛著重物!”

現場空空蕩蕩的,剩下的一團足跡,一塊碎布。

既然如此,那道脅正彥離開時右肩上扛著的重物是什麼,自然就不言而喻了:

“他是把受害者擊昏之後,捆住手腳,帶回到了自己車上!”

“我們擦身而過時沒在車裡看到那位女遊客,說明她很有可能是被道脅正彥藏進了後備箱。”

“而道脅正彥要這樣將她帶走,恐怕...”

一個歹徒綁走素不相識的陌生女性。

無非求財、求色,或滿足變態的殺人欲望。

求財的可能性較小。

因為道脅正彥當時先盯上的是鈴木園子,隻是被京極真阻撓才肯作罷。

他很明顯是在沙灘上隨機選定目標,而不是事先就盯上了受害者,籌備著綁票勒索。

至於求色,也不太可能。

當時道脅正彥已經憑借著一張帥臉把受害者忽悠得鬼迷心竅。

如果隻是求色,受害者估計都會自願送上,根本犯不上用強。

既然如此,那道脅正彥的可能性就隻剩下了一個...

“他是想殺人!”

“而且是極為惡劣的隨機殺人!”

林新一神色愈發凝重:

“他勾搭受害者時的套路非常嫻熟,在這種人氣繁華的道路旁邊被意外撞破真麵目,也沒有完全亂了陣腳。”

“而是果斷動手,借著沙灘上的黑暗,趕在受害者發聲呼救前將其製服。”

“如此手段老道,行事果斷。”

“恐怕,這個凶手都不是第一次作案。”

“他應該是一個連環殺手,目的也隻是為了殺人取樂!”

此言一出,道脅正彥的形象變得更加可怖。

毛利蘭不禁愈發為那受害者的安危擔心起來:

“那...我們還有希望救下她嗎?”

“道脅正彥已經開車離去好幾分鐘了,我們還怎麼追上他?”

“不用太過擔心...”

林新一稍稍鬆了口氣,解釋道:

“其實,這反倒是件好事。”

自己本就不可能一直跟著道脅正彥不放。

如果他夜裡把受害者帶回住處再動手,或者過兩天,騙到什麼無人之處再動手。

那麵對這種隨機殺人的連環殺人犯,林新一就是想追查都難以下手。

但現在,道脅正彥卻意外地在這鬨市之中被迫動手了。

附近的馬路上車來車往,他被嚇得倉皇逃離,根本沒心思處理現場。

“現場留下了受害者身上的碎布。”

“凱撒可以利用著碎布追蹤受害者的氣味。”

“而這條濱海公路因為煙火大會的原因車流量劇增,路況較為堵塞,那道脅正彥驅車逃離的速度必然快不起來。”

“我們現在去追,大概率能夠追上。”

對於警犬來說,一般都無法追蹤驅車逃離的罪犯。

那是因為,人在走路時腳底接觸地麵,氣體分子逸散出鞋底,會就此附著在地麵上。

一般環境下,如果不遭遇刮風下雨,這種氣味可以保持24小時之久。

但如果犯人是坐在車裡。

身體不直接與地麵發生接觸,氣體分子便也不會像走路一樣,附著在地麵上。

雖然汽車內部得空氣與外界聯通,但那人體體味逸散出來,飄在空氣裡,沒幾分鐘就會隨風彌散乾淨。

可現在情況不同。

林新一反應及時,迅速展開追擊。

道脅正彥此刻也隻是剛剛逃出去幾分鐘功夫。

彌散在道路上的氣味應該還沒完全消散,還可以供警犬鑒彆追蹤。

林新一摸著凱撒的腦袋,將碎布湊到它圓圓的鼻子下麵:

“凱撒,就靠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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