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4章 意想不到的證據(2 / 2)

柯學驗屍官 河流之汪 15609 字 3個月前

“因為我要找的那個證據,凶手自己多半考慮不到。”

林新一淡定地笑了一笑:

手套、凶器,這種警察能想得到的物證,凶手自己當然也知道它們需要處理。

可凶手也是人,人的智慧是有極限的,不可能方方麵麵都考慮周全。

所以警察查案,查的就是一些常人難以注意的地方。

比如說

“死者手腕上的‘疙瘩’。”

林新一伸手指向荒卷義市的手腕:

“橫溝警官,你猜一猜:”

“死者手腕上這處紅腫隆起的疙瘩,會是什麼?”

“這”橫溝參悟湊近了仔細觀察。

他很快得出答案:

“這是蚊子叮出來的包吧?”

“沒錯。”林新一點了點頭,又問:“除此之外,你還能看出什麼?”

“這個疙瘩附近有一滴乾涸的血跡。”

“但死者手腕處又沒有受傷。”

橫溝參悟蹙緊了眉頭,努力地分析道:

“死者卡在前備箱裡的時候,頸部傷口淌出的血跡,並沒有沾染到他的手腕上。”

“如果真沾上了,也不會就隻有這麼寥寥一滴血了。”

“那麼,這滴血是”

他細細思索了好一會兒,才眼前一亮地給出答案:

“是蚊子從荒卷義市身上吸出來的血?”

蚊子吸完血可不會閒著沒事,再把血給吐回受害者身上。

所以這意味著

“那隻蚊子在吸血的時候,被荒卷義市打死了?”

“沒錯!”林新一暗暗送來讚賞的目光。

然後又問道:“還有呢?你還想到什麼了?”

“這”橫溝參悟一陣糾結:

以他與毛利大叔五五開的推理能力,能看到這第二層已經夠吃力的了。

實在是看不出更多東西了。

“其實你已經很接近答案了。”

林新一不緊不慢地揭曉謎底:

“這蚊子就是證據。”

“如果蚊子是在吸血時被荒卷義市打死了,那荒卷義市手腕上沾著的這滴血裡,便同樣會有蚊子自身的體液。”

“隻要我們能在凶手的車裡找到這隻蚊子的屍體,就能用車內蚊子的dna,和死者手腕上血液裡的dna做對比,以此證明死者上過凶手的車!”

他給出的答案有些出乎意料。

橫溝參悟順著林新一的思路認真思考片刻,最終卻隻是皺著眉頭問道:

“不對啊,林先生。”

“我們現在隻知道,荒卷義市生前打死過一隻蚊子。”

“誰知道他是在車上被蚊子咬到的,還是在上車之前、或者下車之後,在海水浴場、或者酒店停車場裡,被蚊子咬到的?”

橫溝參悟有些不解,林新一怎麼就能肯定,死者是在凶手的車上遭遇這隻蚊子的。

“我當然不‘肯定’。”

“這隻是猜想,一種大膽的猜想。”

林新一非常嚴謹地糾正用詞,然後才解釋道:

“人體對蚊蟲叮咬的反應程度,其實取決於免疫係統對蚊蟲毒素的適應程度。”

“第一次被同一類的蚊子叮咬,免疫係統還不認識毒素,就完全不會作出反應。”

“而被同一類蚊子咬得多了,免疫係統默認這種毒素傷害不到人體,就隻會稍作反應,使得身上不起疙瘩,隻出現一些不起眼的小紅點。”

“而像死者這種,手腕腫起一個大紅疙瘩的反應表現”

“正是處於免疫係統對此類毒素的初步適應階段。”

“這時免疫係統已然接觸過此類蚊蟲毒素,能對其進行識彆,並做出激烈反應。”

“於是在被蚊蟲叮咬之後,人體會即時出現腫脹,並伴有周圍的紅腫,且在20分鐘之內達到頂峰。”

“在20分鐘之後,腫包會變癢、變硬、變小,然後慢慢消退。”

林新一先是來了一段小小的科普。

而這些知識的真正用處便是:

他可以通過觀察死者的腫包形態,模糊推斷出死者被蚊蟲叮咬到的時間。

就像現在的荒卷義市

他手腕上的包腫得很厲害,周圍還有大片紅腫。

這一看就知道,荒卷義市是在死前20分鐘之內,才被那蚊子咬到的。

而從海水浴場開車過來,光是路上就要花20多分鐘。

所以荒卷義市肯定不會是在上車之前,在海水浴場那邊被蚊子咬到的。

那麼會是下車之後,在停車場裡被咬到的麼?

“大概率地,也不是。”

“那時候荒卷義市已經被劫持到了停車場。”

“凶手下一步要做的,就是把荒卷義市乾掉,再塞進我的車裡。”

“你覺得凶手會讓他自己下車活動不應該說,會讓他活著下車麼?”

這停車場雖然人不多,但到底是公眾場合。

而且到處都是汽車、柱子,這些可以當藏身處和掩體的東西。

林新一將自己代入凶手的角色。

他覺得自己肯定會在車裡就秘密地把荒卷義市乾掉,免得對方下車後冒險逃跑。

“還有,橫溝,你注意到了麼——”

“這個腫包所在的位置?”

“位置?”橫溝參悟仔細打量著屍體的手腕:“不就是在手腕上麼?”

“不,更具體一點。”

林新一微微一笑,解釋道:

“我們是在驗屍的時候,將死者的袖口翻開之後,才看到這個腫包的。”

“也就是說,這個蚊蟲叮咬形成腫包的位置,是在荒卷義市袖口的遮蓋範圍之內。”

“什麼意思?”橫溝參悟還是沒聽明白。

“蚊子可沒有扒人衣服的本領。”

“它們一般隻會叮咬人類沒有衣物遮蓋、裸露在外的肌膚。”

說著,林新一再度將目光投向那具平躺在地上的屍體:

荒卷義市今天穿的是一件長袖t恤。

因為他身材過於魁梧,所以即使是這件大號的長袖t恤,也被他穿得跟緊身衣一樣緊致。

那袖口始終緊緊地貼在他手腕上。

單憑那小小蚊子的力量,是肯定鑽不進去的。

可屍體手腕上,那顆蚊蟲叮咬形成的腫包,又偏偏在有袖口的遮蓋部位之內。

“這說明什麼?”

橫溝參悟訥訥地問道:

“死者曾經自己把袖口卷起來過?”

“不能完全排除這種可能。”

“但我還想到了另一種可能:”

林新一微微一頓,又對橫溝參悟吩咐道:

“你試著把死者的手臂,抬起來看看?”

“好”橫溝參悟不明所以地試了一試:

隻見隨著手臂的太高,原本能緊緊遮住整個手腕的衣袖,很自然地就向後拉扯、滑落,使得小半個手腕都露了出來。

“隨著體位的變化,衣物和身體的相對位置,也會很自然地發生變化。”

“隻要把手臂抬高,衣袖就會向後拉扯,使得原本能夠被衣袖遮蓋住的手腕暴露出來。”

“這”橫溝參悟仍是不解:“這種可能性太小了吧?”

“蚊子落到身上、尋機叮咬,都是需要一定時間的。”

“有誰會把手臂抬高了,讓手腕從袖口露出來,又保持這麼久不動呢?”

“當然有人會。”

林新一微笑著答道:

“你開車的時候,手難道不會放在方向盤上麼?”

橫溝參悟一陣遲疑,又驟然反應過來:

“原來如此!”

“人在開車的時候,手放在方向盤上,袖口也會自然地向後滑落。”

“所以林先生你猜測”

“我猜凶手在海邊劫持了荒卷義市之後,為了方便看住這個獵物,便特地自己坐在後排持械威脅,讓荒卷義市負責開車。”

“而他就是在這個時候,讓手腕露在袖子外麵,然後被車上的蚊子給咬到的。”

“如果情況真是這樣”

林新一聲音裡也悄然多了幾分期待:

“那我們就很有可能在凶手的車上,找到那隻被荒卷義市打死的蚊子!”

到時候無論是比對蚊子的dna,還是比對蚊子體內人血的dna,都可以證明荒卷義市曾經上過那輛車。

而且還可以證明荒卷義市是在腫包剛形成不久的、死前20分鐘之內,在那輛車上麵。

這就可以說明很多問題了。

“林先生,您真是太厲害了!”

橫溝參悟還是第一次完整地接觸這樣新奇的破案方式,情緒不禁激動。

“不過”

他激動之餘,才突然想起來:

“蚊子的dna也能用來比對嗎?”

“還有從蚊子體內提取人血加以鑒定這也可以?”

“當然可以。”

林新一無視了身旁灰原小小姐的微妙目光。

他臉上掛滿了學術大師的自信笑容:

“也就兩篇論文的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