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煦將周愛紅請進店裡,給她倒了杯茶。
“你怎麼來京城了?”
周愛紅也確實渴了,酷夏的天氣,她在城裡跑了一整天,就為找份糊口的工作。拿起杯子咕嚕咕嚕一口喝完,這才說起在上水村發生的事。基本與沈煦從周明友口中得知的相同。
“明蘇姐說,現在的國情不一樣了。我們可以不用困在上水村,如果我願意,可以去大城市看看。即便離了老家,沒了土地,也能靠自己的雙手找份工作。或許不能大富大貴,可隻要腳踏實地,養活自己,安穩過日子是沒有問題的。”
周愛紅抬頭望向門外,京城的街道比陽山縣要寬廣得多,人來人往,煞是熱鬨。
“我本來想去省城,又有些顧慮沈向安。他野心不死,也有幾分本事。我聽說他在想辦法跟省城的大人物扯上關係。如果他成功了,我在省城也不一定能安穩。所以我就想往其他地方去。可天下這麼大,我從出生就沒離開過陽山縣,對所有地方都不了解,一片迷茫。
“後來,我琢磨著,沈向安是在京城呆不下去了,灰溜溜逃走的。既然如此,那麼相對彆的省市而言,這裡更安全。而且京城是首都,我也想來看看。”
沈煦又給她倒了一杯水,“有地方住嗎?”
周愛紅道謝後說:“有的。我來京城有些日子了,租了彆人家的屋子。每個月三塊錢。挺貴的。”
這個價格在京城不算貴了,但對於陽山縣而言,確實是“挺貴的”。
“不過,這些年我也存了些錢。這還多虧了你。當初本來規定村裡的副業沒我們家的份。不說二哥跟四哥,就是大哥也沒能破例。可有你幫我說情,村裡人沒有為難我。讓我做豆豉辣椒麵養雞。
“後來政策開放,我還經常去城裡賣雞蛋。我本就隻有一個人,吃的少,其他需要用錢的地方也少。這麼一年年攢下來,也有七八百了。夠我在京城撐一陣子。我也沒打算坐吃山空,來京城後,找過一些活。可惜都是些散工。我想找個長期乾的,隻有這樣,才能安穩下來。
“我聽人說沈食記在京城很出名,在沈食記工作的待遇不比國營廠子差。如果努力乾,做得好了,甚至比廠子裡的小組長還有錢。可惜沈食記那邊不缺人。前幾天,我聽說沈食記的老板在這邊開了家服裝店,待遇從優,就想著來碰碰運氣。”
說到這裡,周愛紅有些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他們說的沈老板是你。我知道我們兩家的恩怨。謝謝你的水,我馬上就走。”
她起身離開,卻被沈煦叫住。
“你不是來應聘的嗎?”
周愛紅身形一頓,“嗯?”
“不應聘了?”
周愛紅有些懵逼。她很清楚自己是誰。周家對沈煦所做的事情,說句人神共憤都不誇張。她是周家人,這就是她的原罪。更彆說,從前她不懂事,也曾跟著一起吸沈煦的血,甚至對沈煦說過一些過分的話。
從前,沈煦找她做過交易。她負責跟蹤監視周雙鶯,沈煦給她需要的糧食。除此之外,沈煦還額外幫她爭取到與全村一起發展副業的機會。這已是十分難得了。
她沒有臉再在沈煦的服裝店工作下去。
“我……”周愛紅深吸了一口氣,對沈煦九十度鞠躬,“我一直欠你一句對不起。我為我曾經做過的事,向你道歉。”
然後再次準備離去。
沈煦說:“知道怎麼賣衣服嗎?”
周愛紅怔愣。
沈煦又道:“我對員工的要求不低,想應聘我店裡的售貨員不容易。目前店裡還沒有開張,但可以給你一個機會。我給你一個小時的時間,如果你能夠去街上找到三個人進店,並且成功購買至少一件衣服,就算過關。”
周愛紅頓了片刻,轉而明白了他的意思。她如實回答:“我沒賣過衣服,但我賣過雞蛋,賣過菜。並且,我是女人。”
周愛紅輕輕一笑,“我以前也是咱們上水村的一枝花呢!我喜歡打扮,也愛打扮。衣服怎麼搭配,怎麼穿,怎麼抓住女孩子的心,讓她們欲罷不能,非買不可。我了解!”
說完,周愛紅甩頭出了店門。
沈煦有一瞬間的錯愕。這樣的周愛紅是他所不曾見過的。
自信,美麗,帶著點小驕傲。
她的變化真的很大。
沈煦端著手裡的水杯,一邊喝一邊等。
他對周愛紅談不上怨恨。相比起周家其他人而言,她隻是蠢,並不毒。而經曆過坎坷,走過低穀之後。周愛紅也不蠢了。
她有了正確的三觀,也有了正常的羞恥心。她會為自己做過的事情感到愧疚,也會為此道歉。
所以沈煦願意給她一個機會。當然,前提是,她有這個本事,可以給他帶來利益。
畢竟,他就算不會出手為難周愛紅,卻也不是慈善家。
沈煦注視著店裡的掛鐘。
周愛紅沒有等到一個小時期滿,在四十九分的時候,她回來了,身後跟著四個女孩子。
最後在她的推薦下,其中三個買了衣服,合計五件。遠遠超過了沈煦的要求。
“恭喜你。你通過了。三天後店鋪開業,但如果可以,我希望你從明天開始上班。店麵後頭就是庫房,裡麵都是存貨。目前暫時散亂放著,還沒來得及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