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你......”
四人都怔住了,其中當數李蕊秋跟許筱雪的表情最為精彩,尷尬到了極點,憋得一陣青一陣紅。
她們怎麼也沒想到,封黎壓根不是什麼服務員,他居然是這裡的老板!一般奶茶店幾萬十來萬就能拿下,可這裡是學校區域,位於商圈附近啊,沒個幾十萬是買不下來的!
更彆提隔壁那家店也是他的?!
一想到她們剛才做的那些事情,說出口的那些話,那自以為的傻逼模樣,就尷尬不已,窘得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
此時桌子上那兩張紅鈔票就像兩個響亮的巴掌,哐哐地打在她們的臉上。
媽的智障。
“陳舟,誰找我?”
“一模特公司的,好像也是在網上看到了你照片,跑來挖牆腳,人家說每個月給你開三萬呢。”陳舟笑嘻嘻道:“估計也沒想到你是這裡的老板。”
“行吧,你‘招待’一下這幾個客人,我下去。”
“好嘞。”陳舟雖然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但聽老板剛才的話,也知道她們不受歡迎,很懂事地拿起菜單,不耐煩道:“我說,你們到底點不點了啊?還有客人在樓下排隊呢,你們知不知道多少人想見我們老板一麵啊?彆坐著兒浪費位置,我們店不給人白坐的。”
兩人艱難地擠出一絲尷尬地笑容:“點。”
看她們識趣,封黎轉身下樓,宋衛還不死心地追上來:“小哥,你真的不考慮一下嗎?憑你的相貌跟氣質,絕對能出道啊,我保證,我們公司會重點培養你,所有資源都給你,你以後一定能爆紅的!隻要你願意來我們公司,什麼條件我們都可以開!”
“行了吧,你沒看到人家都給我開到三萬了?你那八千塊就彆和我瞎bb了。”
就算沒有那回事,前全民愛豆·封黎也不可能看上這麼個小破公司啊,懶得再和他多說,去樓下打發了那個模特公司的經紀人,送這兩位一起出門。
總算是消停了,封黎回到前台坐下繼續享受他的奶茶跟甜品。
他已經喝了五杯奶茶,吃了三份甜品了。
換成彆人這麼喝,這麼吃,遲早得吃垮自家店。
封黎不一樣,喝奶茶吃甜品的模樣那叫一個賞心悅目,整個一移動的廣告牌,活的吃播po主。
他喝的每一杯奶茶吃的每一份甜品都成了今日爆款,來的小姑娘基本都是:“我要點他喝的那個!我要他吃的那個!”
很快,招牌珍珠沒了,熊貓奶蓋沒了,茉香奶綠沒了,巧克力沒了,芋圓沒了,冰淇淋沒了,水果也沒了,廚房瘋了。
“老板,求你了,彆吃了,這麼下去我們得拿果凍湊布丁了!”
他們甚至懷疑,封黎買店的目的就是為了吃喝個痛快,他饞得是人家的奶茶和甜品!
為了以防再有人騷擾,林小美整了塊小牌子掛在旁邊,上書幾個大字。
“老板被迫營業,他不換工作,不相親,沒男/女朋友,暫時也不想有,但各位姐妹可以努努力!_(≧▽≦)/_”
封黎看到,把後麵半句話劃掉,改成了:“美女,不用努力了,沒興趣。”
林小美:“......”
社會你封哥,冷酷無情,辣手摧花!
不過話是這麼說,但就算沒這種可能,以封黎這張臉那也吃香啊,隻是坐那兒啥也不乾都尤為養眼,顧客仍然前仆後繼。
一波接著一波來,封黎來這兒的這兩小時客流量堪比白天一整天了,林小美收錢收到手軟。
“對了,封黎。”林小美突然想到:“你真把隔壁店買了?”
“嗯。”
“哇塞?!”林小美十分驚訝。
這事兒說來也很湊巧,封黎前天來店裡的時候,正好看到隔壁老板貼出了轉讓廣告。
其實這類奶茶店開開關關很正常,乾這行雖然沒有什麼技術含量,但對店鋪位置的要求極高,同行又多,不少隻是一時新鮮。
喝奶茶的人就那麼多,還多喜歡見異思遷,再火的奶茶店也很會糊。
封黎的這家店之所以能開這麼久,一個是店內麵積大,一個是價格便宜,還有一個是有特色甜品,免費桌遊,相比旁邊報刊亭大點兒的小奶茶店,他們顯然更有優勢。
周末啊放學啊,學生們都喜歡來這裡坐坐,特彆是小情侶,成雙成對的。
這一條街今年開了四五家奶茶店,現在都平均換了兩任老板了,這兩周封黎一來,學生們一窩蜂往他們店裡跑,一坐就一整天,誰還去旁邊的店裡啊?
那店本來就已經在虧錢了,經過這一波打擊,乾脆就放棄了,打算低價轉讓,封黎就順手接了過來。
“為什麼?”林小美不解道:“你把隔壁店買下來準備做什麼?打通了合並?”
“還沒想好。”封黎用一種“買個店來玩玩”的語氣隨意地答道:“反正他家的奶茶很難喝,浪費食材是不對的。”
這直白地回答讓林小美差點一口水噴出來:“封黎,你太奢侈了!說——你是不是中彩票了?幾個億啊,你這麼揮霍?”
“我想買就買了。”封黎抱著胳膊,抬了抬下巴,理直氣壯:“買買買不止是你們女人的專利。”
花錢買開心,不行麼?
那天回過神來後,封黎想了很多,最後算是想明白了。
其實以他所掌握的能力,他有很多很多種方式可以賺錢,準確的說,隻要他想,他有把握在幾年之內就成為s市首富。
因為在過去的十八個世界裡,他每天思考的和做得最多的就是如何一夜暴富,如何在短時間內將一手爛牌打成王炸。
逆襲那套把戲他早就玩膩了。
如今他已經回來了,擺脫了永無休止的穿越,擺脫了殘忍的天道,擺脫了懲罰,再也沒有人可以威脅他了。
他也不必再和以往一樣拚命努力活得那麼累了。
既然如此,那他為什麼還要斤斤計較,怕東怕西,把每一步都算得清清楚楚?
褪去一身枷鎖,重來一世,就應該是他樂意、他開心、他高興。
他就是要活得肆意,活得痛快。
所以先定一個讓他爽快的小目標。
“我要把這條街上所有的商鋪都買下來,全部賣吃的,還要給這條街改個名字,就叫......封黎萬歲吧。”少年垂著眼,修長的手指轉動著指尖的簽字筆,語氣中充滿了惡趣味。
多爽啊!
吃貨不可怕,就怕吃貨有錢花。
林小美:“......”
牛批!你當這是玩經營遊戲還是收集遊戲呢!?
很快,夜幕降臨,臨近七點的時候,店裡換班,封黎也準備離開了。
正要去換衣服,正在玩手機的林小美卻像是突然一聲驚呼,憤怒道:“臥槽,林小傑那小混球又翹班了!”
林小傑是林小美的弟弟,比封黎大一歲,中專畢業後在廠裡值夜班,結果不好好工作,成天就儘想著組個舞團混社會。
“他真的是——想氣死老娘嗎?!”林小美氣得咬牙切齒。
同為逃課生的封黎一臉同情地看了她一眼,正要去換衣服,卻被抓住了。
“不,不行,封黎,你現在不能走,你留下管店裡,我得去逮我弟弟,他不知道又跑哪兒追夢去了!”
“他都成年了,你管他乾嘛?”封黎懶洋洋地拍開她拉著自己衣角的手:“人家追求夢想不行嗎?”
夜店跳個舞而已,正正當當,又不是什麼違法亂紀的事情。
“當然得管,你是不知道,他跳得那能叫舞?他又沒受過什麼專業訓練,跳舞能掙幾個錢啊?經常是湊人家夜場去倒貼錢!被人欺負!”
“你連他去哪個酒吧都不知道,怎麼抓?”封黎朝她伸手:“我幫你看看。”
林小美把手機遞給他,她這位弟弟可真是不得了,公然翹班就算了,還敢拍照發朋友圈,生怕彆人不知道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