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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世春收到林夕的照片時,將照片小心翼翼地點了收藏,他此刻正在忙,都顧不得多看他失而複得的女兒一眼。

他的對麵,付拉娣正在撒潑打滾:“秦世春,你不能那麼乾!我在這個房子裡住了二十多年,這是我的房子,我不走。”

付拉娣沒想到在山上給女兒專心守墓的秦世春會忽然回家,更沒有想到,秦世春會把她跟王振軍堵在屋裡。付拉娣也不是沒腦子,她敢肯定,她把王振軍帶回來的事情,肯定左鄰右舍這些老鄰居說的。

付拉娣恨得咬牙切齒,她要是知道去告狀的人是誰,她得把那人的嘴巴撕爛!他們怎麼就那麼見不得人好!

秦世春的目光落在穿著大褲衩子的王振軍身上,然後淡漠地挪開目光:“付拉娣,在離婚的時候,我們有過協議,家裡的存款,我分一半給你,這間房子,你有居住權,但隻要你再婚,或者有固定男友,你就得從屋子裡搬出去。”

早在離婚之前,秦世春就算到了今天。付拉娣沒有心,他的女兒沒了,在她心裡或許還沒有她侄子侄女手破塊皮來得重要。

秦世春之前一直沒有離婚,一個是認為付拉娣再怎麼樣,到底是當媽的,心再狠能狠到哪裡去?等他看清付拉娣的狠心的時候,已經為時已晚了。那時候秦蘇媛正值青春期,正處於想法跟常人不同的時候。

加上那個時候他的一個朋友兩口子鬨離婚,他朋友的兒子想不開,直接從樓上跳下來了。雖然人沒死,但也落下了終身的殘疾,那孩子跟他女兒的年紀差不多大。

這件事情真真實實地嚇到秦世春了,為了避免這種事情發生在他女兒身上,所以他一直忍著沒有離婚。

本來是打算她女兒上大學的時候就離婚的。誰知道付拉娣會去鬨。更可惡的是付拉娣的侄女,給他女兒打了電話,說了許多侮辱他女兒的話,他女兒怕影響到他,這才往家裡趕。這是導致他女兒離世的導火索!

秦世春之前太過傷心,沒有時間騰出手來折騰他們。但現在不一樣了,他的女兒還活著,那他就有時間跟這些人一筆筆地算賬了。

“這份合同我們是去公證過的,那邊都有留檔,我不怕你不認。付拉娣,我給了你二十萬塊錢,這不算少了,你不僅可以出去買房子,也能租個好點的房子了。”秦世春說這句話,是特地說給王振軍聽的。

秦世春從來不打無準備的仗。王振軍這個人,他昨天就已經打聽得清清楚楚了。這個男人,跟付拉娣就是一丘之貉。

兩人也算是什麼鍋找什麼蓋了。付拉娣那種沒有腦子的女人,跟了這麼一個男人,就等著錢財兩空什麼也剩不下吧。

秦世春並不同情她,作為害得他女兒死亡的直接人或者間接人。他們都要不得好過。哪怕他的女兒還活著也是這樣。如果沒有他們,他的女兒還活得好好的。

根本不需要在彆人的身上活過來。

就算付拉娣是他女兒的媽媽他也不會原諒。她不配嫁人,她不配有子女,她就應該跟她的弟弟一家生死共沉淪。那二十萬塊錢,秦世春給得出去,就有本事拿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