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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話音一落,林夕便立馬接上:“我都不曉得。大年三十那天我見著她也覺得陌生得很。嬸嬸,我聽我奶說你跟我媽以前一起去打過工?”

這就是今天林夕來找王鵬媽媽的目的。據林夕了解,當年薛敏改嫁前最後一次出去,是跟王鵬媽媽一起去的。後來王鵬媽媽留在廣粵省打工,薛敏提前回來了。沒過多久,她就嫁人了。

可以說,在廣粵省那段時間,薛敏最後接觸的、跟“她”熟悉的人就是王鵬媽媽了。

林夕一直想去找王鵬媽媽,但被民宿那一攤子絆住了腳。

“是啊是啊,那時候有人講在廣粵省見過你爸爸,你媽媽聽說以後就收拾東西往那邊去了。正好家裡的秧也栽完了,我在家閒著也是閒著,我就跟她一起去了。”王鵬媽媽一邊回憶,一邊說起那段打工歲月。

“我們在那邊進了個紡織廠,按照計件算工資,管吃不管住。我跟你媽媽就一起合夥租了個小房子。在不上班的時候,你媽媽就滿城地轉去找你爸爸,我有時候會跟你媽媽一起去找,有時候我覺得上班累得很。就在出租房躺著睡覺。”

“後來有一天,你媽媽出去外麵沒回來,我急壞了,找了好久,後麵報警了也沒找著,第二天你媽頭上包著紗布就被警察給送回來了。”

“說是在外麵找人的時候摔到頭了,你媽就沒有去上班了,請假到領工資的那天,她領了工資就回來了。”王鵬媽媽說到這裡都歎氣:“你媽那段時間變化挺大的,跟她說話她也不愛理人,買菜回去吧,一點辣椒都不願意吃。”

“那段時間給她做飯都得單獨做。她回來沒多久,年都還沒到呢,我就聽說她嫁人了。嫁人也挺好的,你媽媽也挺苦的。她還那麼年輕。”

“小林夕啊,嬸嬸也不怕你笑話,當時我回來,見到你媽媽跟你媽媽打招呼,你媽媽不理我的時候,我是挺難受的。我跟她前後腳嫁到蓮花村來,作為差不多歲數的小媳婦。我跟你媽也算聊得來,否則當初也不會跟她一起去廣粵省打工。”

“在一起也住了那麼久了,她被砸到頭在養傷的那段時間,也是我一直照顧她的。結果她回來了,嫁人了就裝作不認識我,我那心裡也過不去。還挺生氣的。但是等我離婚了,我才發現,你媽媽那樣做也情有可原。”

“我當時離婚走的時候,我見到咱們蓮花村的人,也不想認。”王鵬媽媽代入自己,覺得那時候薛敏的想法情有可原:“也是花了好久,我才想明白的。”

王鵬媽媽覺得薛敏當初裝作不認識她情有可原。但她的話,卻再一次佐證了林夕的猜測。她覺得王鵬媽媽的情況跟她爸媽的情況還是不一樣的。

但她沒有跟王鵬媽媽爭辯,因為在世人的眼裡,沒有說男人失蹤了,女人就必須要給男人守寡一輩子的。大清早就亡了。

林夕糾結的也不是薛敏再嫁的問題。無論現在薛敏是不是她媽媽,她再不再嫁都是沒有關係的。她不撫養她也沒有問題。但她想要她爸爸的超時空遺產,還企圖拿走她爸爸的BB機,那就不行。

她必須得弄清楚她爸爸去了哪裡,她媽媽到底是不是非正常死亡!

她笑著跟王鵬媽媽講:“我也沒怪過她。我爸爸失蹤了,生不見人死不見屍的,她給我爸守一輩子也不合適。就是我覺得我跟她那麼多年不見,也沒有相處過,冷不丁地見幾回,感情生疏得很。”

這是林夕的真實想法,隻不過當她發現薛敏身體裡的“芯子”疑似換了以後,想法才改變的。

“你要這麼想就對嘍。”王鵬媽媽一拍巴掌。

薛敏改嫁這麼多年不看孩子不給撫養費這件事情在王鵬媽媽看來是有點無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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