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藏在第六個隔間裡的人是範鬱的父親!”在看紙條之前,陳歌從來沒有往這個方向想:“看來範鬱的姑姑隱瞞了很關鍵的東西。”
陳歌之前推測凶手的時候,缺乏了很重要的一環,那就是殺人動機,現在這些紙條的出現,為陳歌指明了方向。
“一共三張紙條,筆跡各不相同,也就是說至少有三個人清楚範老師曾經做過的齷齪事情,這應該不是誣陷和惡意恐嚇。”
陳歌沒有去碰書裡的紙條,因為時間過去太久,紙張十分脆弱,他很擔心會毀掉這份關鍵的證據。
“紙上的筆跡很清晰,沒有刻意隱瞞,範老師留下這三張紙條應該是想要通過比對字跡,來抓住這三個學生。畢竟暮陽中學不算大,他又可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三天時間也差不多可以驗完所有學生的筆跡了。”
陳歌將紙條上的內容記下,其實他心裡也很好奇,這三個學生是如何發現隔間裡秘密的:“難道她們都是受害者?可是看字裡行間透露的語氣不像啊,尤其是最後一句,不願意離開,那就永遠留下,這完全不像是受害者會說的話。”
三張紙條裡傳遞出的信息非常強勢,但是他們提出的要求在陳歌看來又十分兒戲,像範鬱父親這樣的行為,正確的處理方式應該是報警,讓他接受法律的製裁。而不是什麼所謂的公開道歉,因為某些事情一旦公開,會對受害者造成二次傷害,將她們心底的痛苦暴露於人前。
“看紙條上的內容確實是像是學生寫的,難道將範老師扔進井裡的是他們?”殺人動機有了,可是作案手段和時間又對不上了,那一夜失蹤的是兩個成年人,想要將兩個成年人無聲無息的處理掉,並掩蓋現場,不留下任何痕跡,這不太像是幾個學生能做出來的。
“我肯定是忽略了什麼東西。”陳歌試著站在範鬱父親的角度來思考。
公開道歉對於範鬱的父親來說是不可能的,這事情一旦捅出去,他就會身敗名裂,而且還要麵臨法律的製裁,他在來暮陽中學之前已經犯過一次錯誤,再出事就是累犯,要從重處罰。
範鬱的父親心裡肯定清楚這些,所以他才保存紙條,想要通過比對字跡找出威脅他的學生,可是從結果來看,他找了三天,什麼都沒有找到。
“總結一下已知的東西,三張不同人書寫的紙條,範老師比對了學校所有人的字跡,一個都沒有找到;這三個人還發現了第六隔間的秘密,奇怪的是他們並沒有報警或者通知學校,反而采用了效果最差、最容易暴露自己的笨方法,直接去威脅範老師;最後一點,紙條上的內容真的應驗了。”
這三點是陳歌覺得不合理的地方,串聯起來就是,三個在學校裡找不到的人,發現了範老師偷窺的秘密,在警告範老師無果後,讓他失蹤了。
“能同時符合這三點的人,基本不存在。”凶手是誰,陳歌心裡已經有了想法,但是他現在還不能確定。
“紙條裡提到過一個女孩,他們想讓範鬱的父親向那個女孩道歉,隻要我能找到她,很多問題都能迎刃而解。”用直播鏡頭記錄下一切後,陳歌合上了書,將其放回原處。
“這幾張紙條夾在書裡,如果不是我特彆留意搜查了抽屜,就會錯過。看來想要弄清楚前因後果,還是要從細節入手才行。”陳歌離開數學組辦公室,仔仔細細搜查了二樓的其他房間,可惜再無其他收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