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第 142 章(完)(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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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璃給夏誌浩的不是選擇,而是必須的。

要麼借她的錢上大學,自己兼職和青璃一樣,賺夠自己的生活費;要麼直接不讀大學了,自給自足。

反正他都滿十八歲了,這個時候除非他身體哪裡有缺陷,無法創造財富了,否則怎麼都輪不到身為姐姐的青璃來養。

喂飽了女兒,青璃麵試了看護,付了錢,果斷走人,也不多停留。

哪怕楊青想要她多留一陣子。

他們之間的感情早在這十八年裡磨得差不多了,她不相信楊青對她還有多少真正的留念,不過是想著她有錢,多依靠依靠。

她走得過於灑脫,讓楊青有苦說不出。

夏誌浩黑著臉也跑了,完全沒考慮過兩個七十歲的老人。

夏勇和楊青看著對方,看似短短的十八年,實際上他們已經老得仿佛行將就木了。

真的應了閨女的那句話,為了兒子奮鬥到七老八十。

可還討不到一句好。

生病了照顧的都是陌生人。

多麼諷刺啊!

楊青心中苦悶,夏勇雖然心要大點,可兒子之前對他的打擊過大,疊加在一起,兩人這次腦溢血雖然沒什麼大問題,可身體依舊每況愈下。

偏偏他們這回存款是真的空了。

等出院了,接他們出院的不是女兒,不是兒子,是女兒請的保姆阿姨以及看護。

兩人將他們接到家中一並照顧,每天定時定點的起床、吃飯、睡覺。

溫情?

那是什麼?

而且吃的也不是多麼好的,女兒有錢,可並不打算給他們用,請的看護和保姆各司其責,看起來挺好的,但一個隻顧著買菜做飯洗衣拖地,一個得照顧他們倆,總有顧不到的時候。

偏偏青璃不在麵前盯著他們,楊青和夏勇給女兒打電話十次有八次找不到人,找到人的兩次,他們訴苦,還被說:“這有什麼?你要體諒一下,畢竟你兒子不補貼幾個,光靠我一個不該給你們養老的閨女養老,還想要多好的待遇?這不是為難人嘛。”

說了一輩子讓兒子養老的夏勇和楊青不敢再說了。

本該給他們養老的兒子去哪了?

夏誌浩沒有青璃的毅力,不想半工半讀,再加上考的是個專科,他備受打擊,乾脆不讀了,直接去打工。

他出去之後,兩老同樣也沒見到兒子了。

他更沒寄錢回來。

夏勇和楊青兩人隻能忍受著不是很負責的保姆照顧,晚上默默流淚,和老伴兒執手相看淚眼,哭訴二十年前不該生下這個兒子的!

要是沒有兒子,專門培養女兒。

女兒這會兒也會將他們接到身邊去吧?

就算不接過去養著,他們存了二十萬的養老,剩下的錢和工資能過得很好,還能去旅遊,去全國各地的玩,不至於將身體累壞了,到如今出門都難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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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後

夏勇和楊青兩人一前一後的去世,臨死前纏/綿病榻想要見女兒和外孫女最後一麵,可沒等到。

青璃說她忙,沒時間。

兩人掙紮著期盼著青璃不忙了,最後掙紮不下去了,還是閉上眼睛了。

青璃這回連葬禮都沒回來。

原主的心結就是這兩人,他們死了,她回來也沒意思了。

但舉辦葬禮的錢,她還是給了原主的兩個姑姑,讓他們幫忙搞定。

至於兩老住了一輩子的房子,他們臨死前,為了拿房子祈求女兒回來看他們,把房子給了青璃。

隻是青璃轉頭就賣了,錢捐出去,算是為原主多積一點功德。

後來聽說外出多年的夏誌浩回來了,看著空蕩蕩的家,已經有了陌生人在居住,他大鬨一場,卻被親戚們罵了一頓,又灰溜溜的走了。

沒辦法,爹媽沒了,找不到姐姐,隻能繼續回去為了活著拚命。

等幾年後,青璃再次接到他的消息,是法院的工作人員打電話過來的,夏誌浩因搶劫被告,因為窮得沒錢請律師,又不願意用法院提供的幫助,說自己姐姐是大狀,要求她來幫自己辯護。

青璃花了兩分鐘時間聽到前因後果,然後說:“抱歉,沒時間。”

短短五個字,打發了。

法院的工作人員看著掛掉的電話,再看著眼巴巴求助的望著自己的夏誌浩,無奈道:“你姐姐說沒時間。”

夏誌浩心一沉,頹然的坐回去,帶著手銬的兩手捂著臉,嗚咽道:“嗚嗚……我錯了……我不想坐牢……”

走投無路,一時惡念升起,誰曾想就到了牢裡,可唯一能幫自己的姐姐,居然沒有半分觸動!

他完了!

作者有話要說:  推薦一下基友的文文哦~喜歡的可以摸過去看看呀!

《炮灰原配的人生(快穿)》作者:傾碧悠然

1 第一個原配(已完結)

——府中有個守寡帶孩子借居的表妹,寡是假的,孩子是夫君的(那就讓她變真寡!)

2 第二個原配(已完結)

——夫君紅顏知己一大片,四處留情,那就讓他得隱疾(再不能拈花惹草

3 不孕不育原配(已完結)

——夫妻成親五載無所出,夫君在外頭弄出來了私生子。所有人都認為是妻子不能生(那就和離再嫁良人,半年就有孕,然後發出靈魂拷問:既然我能生,那為何沒有孩子?你兒子當真是你兒子嗎?

4 第四個原配(連載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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