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第三十六章(1 / 2)

巫璜最後還是幫了青霄一把。

當然跟他和青霄有多少交情沒半毛錢關係, 純粹是考慮到青霄現在所在的世界跟他的墳墓就像是船和水的關係,萬一出了點什麼事情風浪太大翻船就糟糕了。

不過他能做的也就是幫青霄穩定穩定空間結構,熟悉一下主腦的運轉方式以及教一教他如何維護世界正常運轉,更多像是該怎麼還掉主腦欠下的大筆債務, 那麼多儲備糧任務者那麼多係統拖油瓶該怎麼處理,外加作為一個球而言毫無生活質量可言的悲慘狀態, 就隻能靠青霄自己去克服了。

青霄對著意識深處老實如鵪鶉的主腦, 有句話不知當講不當講。

算了,還是講吧, 現在不講等他把主腦的欠債還清了主腦就真的可以成為曆史名詞了,那時候他想講也講不了了。

青霄:mmp!mmp!mmp!!!

——還是毫無起伏的無機質聲音, 字正腔圓令聞者傷心見者流淚。

日課三發罵完主腦,青霄神清氣爽地按照他和巫璜的約定支付給了巫璜應有的報酬。

巫璜這麼賣力氣地幫他,可不是一條敷衍了事的項鏈就能解決問題的。但青霄現在的狀態就是崽賣爺田不心疼, 反正掏出去的都是主腦辛辛苦苦攢下來的家底, 他這個剛繼任的一毛錢都不想要。

不對, 誰他媽是主腦的兒子。

青霄又覺得情緒有點崩。

巫璜對青霄豐富的內心戲一無所知, 他現在的注意力都在青霄說好支付給他的報酬上。

旁的各種珍寶都是搭頭, 真正重要的是主腦陸續從不知道哪幾個世界收集來的屍骨——先前一直以詛咒之玉的名字在係統商城高價出售,現在全部下架,已經被任務者買走的那一部分, 如果還沒送出去青霄就支付些積分收購回來, 如果已經被送出去了, 他就下發個任務讓任務者把東西拿回來。

詛咒之玉本身在係統商城裡的售價並不算高, 和青霄能提供的收購積分一比,絕大多數任務者都很樂意跑那麼一趟賺筆外快。

沒錯,青霄也開始像主腦那樣開始剝削任務者的勞動力了。

他靜下心來仔細想了一想自己身上那小山一樣的債是誰的鍋。罪魁禍首當然是主腦沒錯,可實際執行者還不是那些儲備糧任務者,一個兩個沉迷攻略玩弄感情在危險的邊緣不亦樂乎地試探,巴不得一個世界從主角反派到配角龍套大被同眠,那秉承著誰搞出來的事誰自己去收拾的原則,他們的債就讓他們自己去還好了。

修羅場好,修羅場妙,總歸都是甩不掉的拖油瓶,上好的勞動力不壓榨還指望青霄當牛做馬給他們愛的供養呢。

“我,咳咳……”巫璜覺得變成個球之後青霄的思路愈發難以捉摸了,但他還是接著說完了後半句,“要是有合適的苗子,也會帶給你的。”

墳墓本身在原定計劃裡是要變成一個完整的世界的,巫璜可以預期未來還是會有各種各樣的“東西”掉進墳墓——那些都是安排好的定數,理應推動墳墓向著完整世界不斷發展蛻變。

但是巫璜這個預定是要成為世界基石的老粽子不好好死著被弄得起屍了,並且未來幾百幾千年並沒有什麼死回去的打算,那麼連地基都沒了墳墓也不可能按照計劃接著往下蛻變,導致掉進來的“東西”送又送不回去,留下來除了添麻煩也沒什麼彆的用處,不如丟給青霄廢物再利用。

考慮到青霄的欠債量,巫璜這邊不管提供多少人他都能吃得下。

一定程度上,巫璜覺得可能到自己活膩了想死回去的那天,青霄都不一定能還完主腦欠下的債。

青霄感激地給了巫璜一個擁抱,或者說他本來是想擁抱一下的,但情緒一激動好不容易捏出來的人形就又彈回了大光團子的模樣,隻能跟巫璜蹭蹭以示友好,又把自己剛從主腦那亂七八糟曆史記錄裡查到的消息給了巫璜。

他給了巫璜那條項鏈——他現在已經知道那上麵嵌著的紅寶石是丹粟的心臟了——的初始空間坐標,有了坐標巫璜就能循著找到準確的世界落點,加上主腦曆史記錄裡關於這條項鏈的完整消息,巫璜應該能在那個世界裡找到丹粟更多的屍骨。

——傳說千年前矮人族最偉大的兩位宗師級強者勞倫和亨利,曾經獵殺過一頭巨龍。

早已消失在曆史之中,凶殘強大統領著整個天空的巨龍。

它的雙翼展開遮天蔽日,一雙眼眸帶著黃金一樣的光芒,能夠噴出烈焰焚燒萬物,坐擁著世間無數珍寶。

勞倫和亨利在已經消失在海中的孤島上與巨龍鏖戰七天七夜,終於砍下了巨龍的頭顱。垂死之際不甘受辱的巨龍引動火焰將自己的屍身焚燒,隻留下了琉璃般的龍骨,融化黃金般的眼眸,以及比世上任何寶石都要瑰麗的心臟結晶。

相傳這三樣寶物中蘊藏著巨龍身上無窮無儘的力量,卻也一樣隱藏著巨龍死前無窮無儘的怨恨。

矮人們把心臟結晶送給了與他們世代交好的大帝國勞倫迪烏斯,打造成了帝國代代相傳的帝位證明“帝國之心”,而龍骨與龍眼,以及故事中巨龍所擁有的無數珍寶……

……

“矮人們在龍骨上鑄造了輝煌的王庭,將龍眼鑲嵌在王冠之上,數不勝數的珍寶堆砌,映得地下五彩斑斕如夢中仙境。”

破舊的小酒館裡,吟遊詩人撥弄著懷豎琴,唱著這老掉牙的曲子。

有人哄笑讓他換上點新鮮花樣,風裡來雨裡去的傭兵們對這種騙小孩子的故事毫無興趣,他們更願意聽聽貴族家小姐的花容月貌,或是某家夫人沸沸揚揚的桃色新聞。

吟遊詩人想了想也是這個道理,為了今天的小費他正準備換首曲子,就有人丟了枚金幣到他的手裡。

“繼續唱。”說話是個年紀不大的少年,看上去隻有十六七歲的模樣。

這少年邊上還坐著個人,比他稍大一點二十餘歲的青年,淡淡端坐著便仿佛這小酒館成了金碧輝煌的宴會廳,那白皙纖瘦的指間所執著的也不是木酒杯和廉價麥酒,而是上等水晶杯中盛著鮮血般的甘醇瓊漿。

這兩個人一進來吟遊詩人就注意到他們了,哪怕他們並沒有穿著多華貴的衣服戴著多少首飾,但通身的氣度便是和這個小酒館格格不入的矜貴疏離。

不過他們兩個再怎麼樣貌出眾氣度非凡,也不比吟遊詩人手裡那枚金幣來得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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