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7 章(2 / 2)

老師,你好 張小素 11607 字 3個月前

他轉頭看了一眼,她們年齡並不大,二十不到的樣子,穿著打扮卻很成熟,露臍裝,短裙,染發,濃妝豔抹。

渾身上下透著一股不符合她們年齡的做作和放縱。

嚴喬隻看了一眼,沒認出來化了濃妝的寧霜,就算認出來,跟她也沒什麼好說的。

嚴喬走後,幾個女孩繼續討論。

其中一個是這群人裡的大姐頭,附近技校的,從小就很社會,其他人都在討好她。

大姐頭吸了口煙:“剛才那男的長得不錯,身材也好,還有錢,就他那輛改裝過的摩托車,沒有二三十萬拿不下來。”

寧霜剛加入這個小團體,急於討好老大:“那個人我認識,那是我姐夫。”

大姐頭:“姐夫,結過婚了?”

想到寧舒,寧霜眼裡湧上恨意:“沒。”

大姐頭調笑著說了一句不堪入耳的粗俗話:“小姨子是姐夫的半個屁股。”

其他人開始哄笑,寧霜沒吭聲。

另一個女孩說道:“彆的不說,問他要點錢花總成的吧?”

其他人附和:“就是啊寧霜,你好像還沒請我們吃過飯吧,去弄點錢不難吧。”

“哎呀,你該不會不敢問你姐夫要錢吧,是不是怕你姐姐?”

寧霜大聲打斷彆人的話:“就她那個衰樣,從小就是被人拋棄的命,我有什麼不敢的。”

大姐頭拍了下寧霜的肩膀,勾唇笑了一下:“姐姐就喜歡你這樣的,有勇氣有野心,將來肯定能成大事。”

寧霜恨寧舒,認為要不是她,徐美蘭的精神不會出現問題,導致現在被送去精神病院。

一中校園裡開始有流言散發出來,高三的寧老師從小就是被人拋棄在福利院門口的,養父養母辛苦把她撫養長大,她不感恩,不孝順,把養母氣得精神失常,也從不去看望養父,對一起長大的妹妹不聞不問。

雖然流言四起,寧舒平時的為人大家都是看在眼裡的,沒那麼容易被帶節奏。

尤其是六班的學生,聽見有人背後嚼舌根,必然要去理論一番,有幾次還差點跟人打了起來。

方名雅特地找到寧舒問了一下,寧舒沒有否認自己是被人收養的事實。

其他罪行,她不認。

寧舒覺得方名雅有些奇怪,他平時不是一個會對流言感興趣的人,他的教養也不會允許他當麵打探彆人的**。

寧舒沒有多想,也沒有被流言影響到情緒。帶畢業班已經很忙了,她沒那麼多閒心陪寧霜玩。

有人問她就解釋一下,沒人問她就忙彆的,日子該怎麼過還怎麼過。

針對這件事,陶主任在全校師生會上說,學校是學習的地方,讓學生們把心思放在學習上。真有老師失德,學校自會作出調查和處理。

同時,要是有人企圖中傷老師,也必然會嚴懲不貸。

寧霜站在操場上聽著校領導的發言,手指緊緊捏著自己的校服下擺,不服氣地咬了咬牙。

她轉頭看向教師隊伍,寧舒身後站著嚴喬,他正用手幫她遮擋太陽。

旁邊的幾位老師看起來跟她關係也很好,台上沒人發言的時候,她們會一起說笑。

她笑得那麼燦爛,那麼美好。

她什麼都有了,有男人,有錢,有朋友,所有人都喜歡她,維護她。

寧霜用指甲掐著自己的手心,皮膚疼了似乎就能緩解內心的怨恨和不甘。

那個沒人要的野種從小就比她長得好看,她的眼睛大,皮膚比她白,學習比她好,還比她乖。

她每次一看見她討好爸爸媽媽的樣子就想吐,又覺得痛快,覺得她必須靠討好彆人來獲得關愛很可憐可悲可笑。

這一切都是她活該,誰叫她從小就被人拋棄,進入彆人的家庭,搶彆人的爸爸媽媽。

都怪她,害得爸爸媽媽離婚,媽媽進了精神病院,她把她的家毀了。

她沒有朋友,沒有媽媽,學習退步,沒有前途,什麼都沒有了。

她不戴假發像個醜八怪,周圍的同學都不和她玩了,她隻能找學校外麵的朋友。

她一邊沉淪在跟她們在一起的自由和放縱,一邊痛恨自己的墮落,兩股力量反複拉扯,幾乎要把她整個人扯碎。

她恨寧舒,她要毀了她,讓她一無所有。

校領導讓一個學生代表上主席台講話,寧霜趁機跑了上去,拿起桌上的話筒,看著寧舒的方向,聲音怨毒:“寧舒寧老師,我的姐姐。”

“她不光是被人拋棄在福利院門口沒人要的野種,爸爸媽媽生下我之後,她嫉妒,想掐死我,被發現之後離家出走。”

“回家之後身上的衣服都破了,九歲就肮臟的男人強女乾了,整天裝作一副清純乾淨的樣子,實際上早就爛了,爛透了!”

話筒連著廣播大喇叭,刺耳的聲音傳遍校園每個角落。

寧霜還想繼續說,被一旁的老師捂著嘴巴帶了下去。

寧舒站在太陽下,耳邊似乎回響著寧霜的聲音。

記憶把她帶回到十幾年前下著的雨的那天晚上,膝蓋上的疤痕隱隱作痛,沉睡已久的記憶被喚醒。

嚴喬抱著寧舒的肩膀,發現她的身體微微發抖,他的手稍微用力,幫她止住顫抖。

寧舒低了下頭,不敢去看周圍人的目光,她轉頭看著嚴喬,趕忙替自己解釋:“不是,不是她說的那樣,我沒有,沒有被人……”

“哥哥知道,”嚴喬柔聲安撫她,“沒事的。”

寧舒仰頭看著嚴喬:“你相信我嗎?”

嚴喬揉了揉寧舒的頭發:“你在問什麼蠢話。”彆說寧霜在胡說八道了,就算是真的,他也不會嫌棄她拋棄她。

他每天每天都想把她娶回家,好好疼著。

嚴喬把寧舒帶到學校的小竹林長椅上坐下來。

他蹲在她身前,輕輕撩起一點她的裙擺,用指腹揉了揉她膝蓋上的那道疤痕:“還疼嗎?”

寧舒抿了下嘴唇,低聲道:“不疼了。”

似乎怕嚴喬不相信,她認真解釋了一遍:“當時,當時那個棍子上麵有個釘子,被釘子劃傷的。”

她怕他不信,越說越急:“他們沒碰我,因為那天下雨了,我倒地上了,滾了一身泥水,身上臟,他們嫌棄,踢了我幾下就走了,我並沒有多疼。”

“真的,我一點都不疼,”她終於急得哭了出來,一邊擦眼淚一邊解釋,“我沒被人碰過,我很乾淨。”

很長一段時間以來,嚴喬一直想問她,很多年前的那天晚上,她離家出走之後發生了什麼,怕她有什麼不好的回憶,他幾次想開口都把話堵了回去。

她話裡說得輕巧,隻是被釘子劃傷,隻是被踢了幾下,他不用想也知道,實際情況遠比她形容的要糟糕。

她隻是不是想他心疼,不想他擔心而已。

他想到他們第一次見麵的場景,她以為他是個不三不四的混混,一看到他就害怕,恨不得躲得遠遠的。

跟他在一起之後,平時在街上看到混混打扮的男人,她都會躲在他身後,不敢露頭,生怕被人抓過去打。

這一切足以說明,小時候被拋棄和毒打的事在她心裡留下了不小的心理陰影。

他起身抱了她很久,腦子構建出來的畫麵揮之不去。

九歲的小女孩失去父母的疼愛,在絕望和恐懼中背著自己的小書包離家出走,她一邊走一邊哭,下了雨沒有傘,跑到屋簷底下躲雨,被幾個不三不四的小混混看見。

他們在成年人的世界裡活得失敗,以欺負弱小為樂。彆人越怕,哭得越凶,他們就越快樂,越瘋狂。

瘦小的女孩被帶著釘子的棍子打得倒在地上,膝蓋上流了血,染紅了白襪子,像隻瀕死的小貓一樣被人在泥水裡踢來踢去。

嚴喬的呼吸一滯,心臟像被人用一把淬了毒的鈍刀狠狠刺穿,五臟六腑都在疼。

他從口袋裡拿出來一個黑色的小盒子打開,裡麵是大年初一那天,他們一起逛商場,他背著她挑選的那枚粉色鑽石戒指。

是他用來向她求婚的戒指。

他幾乎每天都把這枚戒指帶在身上,一直在找一個合適的機會給她戴上。

他抓起她的手,把她左手無名指上的情侶對戒摘掉,戴上鑽石戒指,抓起她的手,低頭在戒指上吻了一口:“婚禮酒店已經定好了,高考結束的那個夏天,我們結婚。”

作者有話要說:  倒計時,還有三四章就完結了,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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