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少爺(10)(1 / 2)

秋風湊得很近。

她甚至微微低下頭,看著他淺色的唇。

有點想吻上去。

這可真是大膽極了。

尤其是在這種時代,搞不好會被抓去浸豬籠。

——這個故事裡沒有浸豬籠這種說法吧?

短短數秒之間,秋風天馬行空地想了很多事情。

足以證明,她在這種關頭——還是會緊張的。

秋風吞了吞口水。

屋子裡邊兒的溫度好像都變得高了。

就在她主動靠過去的前一秒。

屋子外邊兒響起了敲門聲。

秋風動作一頓。

裴煜也愣了下,立刻鬆開了秋風的手指。

門外的人敲門敲得漫不經心,咚咚敲了兩下以後,又咚咚咚敲了三下。

“念荷。”尹天夜的聲音在屋外響起,“我們去吧,不打擾人家辦事。”

尹念荷:“辦、辦事?”

她顯然不再像之前一樣什麼都不懂,聽見這種詞立刻聯想到了秋風之前給她科普的東西。

尹念荷的手收進袖子裡,悄悄摸了摸口袋裡放著的小方塊。

捏一捏,還能摸到裡麵圓形的東西。

據說這叫安全套……咳。

秋風一把推開房門,麵色鎮定,好像自己剛剛就隻是喝了兩口花茶一樣:“怎麼了?”

“啊……”尹念荷顯然以為自己真的打擾了他們辦大事,慌慌張張開口,“吃,吃飯啦。”

秋風歡呼:“好耶。”

他們到這裡時已經是下午,接近黃昏的時候。

因為天黑之後沒什麼娛樂生活,這裡的人吃飯,三餐都很早。

吃午餐的時間跟秋風以前吃早餐的時間差不多。

秋風早就餓了。

她肯定是因為太餓了,才會覺得剛剛在自己麵前的雪白團子也很可口。

秋風又舔了舔唇,回頭帶著笑意看向裴煜。

“裴少爺。”秋風道,“走吧,我們去吃烤肉?”

裴少爺似乎從沒吃過這些東西。

他生下來就是少爺,錦衣玉食。

雖然比起現代的食物差了些味道,但很乾淨和規矩,絕對不會吃烤肉這種野性的、看上去臟兮兮的東西。

然而做飯工序不夠全麵,材料和工具都不夠的時候——這種簡單粗暴的做法其實是最香的。

烤肉攤子就在距離客棧不遠的地方,徒步就能走過去。

秋風提前跟他們商量過,出來玩兒不要一大堆人跟在身後,不自在也不快樂。

尹念荷第一個舉手讚成。

另外兩個男人似乎沒有發言的權利。

出門向來浩浩蕩蕩的少爺們,這次出門,隻有藏在暗處的暗衛。

秋風也想過安全問題。

按照原著劇情,尹念荷的孩子就是為了保護裴煜丟掉的。

裴煜不出門,沒什麼仇家,但裴尚有。

原著裡沒詳細寫,秋風隱約記得是他在收租的時候強硬了些,把交不起店鋪租金的人給趕走了。

多正常的事情,對方憑什麼買凶傷人?

這人秋風偷偷打探過,沒問出來。據係統104說,當男女主角或任務目標遇到危險,係統會提前發出警報,製定最優先的保命方案。

所以不用擔心,可以快樂地玩耍。

和吃烤肉。

兔子肉秋風是吃過的,鹵兔腿的味道嘗過就不會再忘記。

麻辣的也好吃,麻辣兔頭鮮香美味。

兔兔這麼可愛,從頭到腳都很好吃。

鹿肉她倒是沒吃過。

沒想到一烤出來,味道比兔兔還要香。

尹念荷看上去有些不敢直視麵前的場麵。烤鹿倒還好,肉被切成小塊,看上去就是普通的肉串。

小兔子卻是一隻隻的兔腿。

完整的,可以看出它們生前是多麼的矯健,多麼的鮮活,多麼的擅長跳躍。

老板用小刀在兔腿上劃了痕,撒上調料,架在烤架上。

烤架和現代的烤架有些不一樣,但看上去原理是差不多的。

這家店是遠近聞名的烤肉店,在快要烤好的時候還會刷上秘製的辣醬,或者蜂蜜。

味道一絕。

秋風吃了一隻兔腿就愛上了這個味道。

尹念荷一開始還滿臉掙紮,用筷子艱難地夾著兔腿。

尹天夜體貼地把兔腿掰開。

尹念荷:“……”

尹天夜又用筷子把兔腿上的肉給扯開,夾了小塊的肉絲放進尹念荷碗裡,眉眼溫柔:“不太乾淨,少吃一些。”

尹念荷連連點頭。

秋風啃得有點兒燙嘴,蜂蜜也黏糊糊地貼著嘴巴。

她拿出手帕擦嘴,看著尹天夜的動作,舔了舔唇。

有點羨慕。

秋風也舉起筷子,試著扯開一塊肉。

……然而不行。

肉都貼在一起,筷子很鈍,沒辦法扯開,還會把肉扯得亂七八糟,看著都倒胃口。

她撇了撇嘴,正想繼續抓著啃。

忽然看見身邊伸過來一隻蒼白的手。

裴煜把秋風手裡的筷子抽走,捏在手裡,戳進兔腿裡,輕輕一扯。

就這麼把兔腿肉給分開了。

秋風:“……”

這是使了什麼內功之類的嗎?

一隻以為自己才是霸總的秋風……被寵了。

竟然還覺得有些失落。

裴煜輕輕鬆鬆幫她把肉分開,才把筷子放回她的碗上。

轉頭繼續吃自己的。

他那份也是這樣處理的,簡簡單單地分成一塊塊肉,吃完以後嘴上甚至都沒沾什麼醬料。

尹天夜也是如此。

跟這兩個人在路邊攤吃燒烤,還能吃出一種尊貴的感覺。

路邊攤都變得高級了。

秋風更喜歡鹿肉,多叫了好幾串。

不過光吃烤串也有點兒無聊。尹念荷那邊叫了米飯和小菜,乖乖地在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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